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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08-08-1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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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
绍兴市卫生局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阶段,也是卫生改革发展继往开来、攻坚克难的重要时期。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更好地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绍兴、和谐绍兴提供保障,根据《浙江省卫生现代化建设纲要(2001-2020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5〕50号)、《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绍兴、和谐绍兴的实施意见》(绍市委〔2005〕7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绍政发(2006)35号)等,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背景和现状
  (一)“十五”全市卫生改革发展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是我市卫生改革发展成效最大的时期。2002年荣获了“国家卫生城市”称号。2005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7.57/10万,婴儿死亡率5.7‰,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7.34‰,比“九五”期末(2000年分别为19.57/10万、8.83‰、11.01‰)有明显下降,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全省先进水平;全市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6.17岁(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为74.5岁)。
  1、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基本建立健全了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县级以上医院中,有三级甲等医院1家、三级乙等医院5家、二级医院13家。全市各级疾控机构与卫生监督机构的基本建设初步完成,绍兴市公共卫生中心建成投入使用。设立了绍兴市急救指挥中心,院前急救体系逐步完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迅猛,全市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76个,初步建立起“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医疗服务新格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实施。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村覆盖率100%,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已达300.55万,占应参加人口的86.87%。
  2、公共卫生水平不断提高。非典、禽流感、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控制成效明显,全市传染病发生率一直控制在300/10万左右,无重大疫情发生。精神病防治工作覆盖全市90个乡镇(街道)、336万人口。全市食品卫生抽样合格率保持在86%以上。妇幼卫生保健不断加强,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一直控制在较低水平。诸暨市、绍兴县创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县城)。全市创建了国家卫生镇1个、浙江省卫生镇9个、绍兴市卫生镇14个。2005年底全市农村自来水受益率达92.8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4.91%,处于全省前列。
  3、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市已建立24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和7个省级医学重点学科(专科)。绍兴市人民医院升格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绍兴市中医院、诸暨市中医院升格为三级乙等中医院。2001至2005年全市卫生系统通过市级及以上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308项。其中,获“浙江省科技进步奖”或“浙江省医学科技进步奖”104项,获奖数量为全省11个地市之首。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全市有5352名卫技人员参加大专及本科的在职医学学历教育;培养和引进医学硕士以上研究生174名。中医药工作不断加强,我市已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单位。全市无偿献血工作从2002年起保持了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的目标。卫生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
  4、医疗卫生资源不断增长。全市共投入资金25.08亿元,新建、扩建、改建了一批城乡医疗卫生机构;投入资金6.5亿元,购置了一大批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全市已经建立或正在建设的民营医院或股份制医院8家,引入社会资金9.5亿元。至2005年底,全市医疗机构年末实际开放床位12158张,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床位2.79张。全市有卫技人员(不包括村卫生室人员)16755人;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8053人,平均每千人口1.85人;注册护士4904人,平均每千人口1.13人。其中,床位数、医生数、护士数分别比2000年底增加2439张、 2346人、2354人。
  (二)我市卫生改革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我市的卫生改革与发展同时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总体上卫生事业发展还跟不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具体主要表现为:
  1、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艰巨
  公共卫生建设相对滞后,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和手段尚不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机构普遍存在编制不足、经费短缺、装备不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同时,随着城市化、工业化、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快,大量人口的频繁流动,带来了一系列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重大疾病防治、食品中毒和职业危害的控制任务十分艰巨。
  2、城乡卫生发展不够平衡,卫生服务的公平性问题比较突出
  农村卫生有待进一步加强。城乡卫生资源分布不够合理。不少农村和基层社区,尤其是边远山区,医疗卫生条件相对较差,部分乡镇卫生院生存困难。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人群之间的医疗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城乡居民有效卫生需求不足。据浙江省第三次卫生服务调查资料表明,城乡居民两周患病未就诊率为41.4%,患病应住院而未住院率为20.8%。其中主要原因是家庭经济困难。一些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仍然存在。外来务工人员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缩小医疗服务差距,使广大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任务非常艰巨。
  3、卫生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化,卫生事业投入明显不足
  近年来,我市卫生改革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由于缺乏整体的制度环境和配套政策,体制性、结构性等深层次矛盾还未根本突破。由于公立医疗机构补偿机制不到位,医疗机构“以药补医”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在看病费用控制、服务质量改进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卫生事业投入不足,在农村卫生方面尤为突出。据省卫生厅同口径统计,2004年全市各级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占各级财政支出的2.3%,列全省11市第7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4、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卫生技术优势和特色不够明显
  全市卫生人才总量相对不足,卫技队伍结构及人员分布不够合理,高层次卫生人才数量偏少,基层卫技人员素质偏低。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医疗服务内容、模式层次比较单一,尚不能满足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卫生保健需求;医疗服务的辐射力不强,服务特色和技术优势不够明显。
  (三)发展机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理念的确立和实践,卫生事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提高,作用日趋凸显。党的十六大明确把全民族健康素质的明显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明确了建设卫生强省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战略重点和政策措施,为加快卫生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2005年8月底,省政府还召开了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农村卫生工作的目标任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市委五届六次全体会议提出了建设卫生强市的目标要求。市政府已出台的《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建设的若干意见》(绍政发[2003]105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绍政发[2003]106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意见》(绍政发[2006]1号)等文件,明确了今后我市卫生改革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同时,随着绍兴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各级党委政府对卫生改革发展日趋重视。所有这些,为“十一五”卫生改革与发展夯实了基础,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平台。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卫生强市的战略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为出发点,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为重点,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发展速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充满活力的现代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构建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健康保障网,为绍兴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发挥更大作用。 
  总体目标:到2010年,基本建立适应绍兴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的现代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进一步加强,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反应性明显提高;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较好地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主要健康指标等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具体主要指标见附件一。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十一五”期间,我市卫生改革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以实施“六大工程”为抓手,努力建设卫生强市,更好地为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保障。
  (一)实施“公共卫生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管理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到2010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医疗救治体系,以及公共卫生信息预警、监测和报告体系。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提高预防、应急能力。
  1、固本强基,着力抓好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健全市、县(市、区)二级政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领导机构及日常办事机构,建立覆盖市、县(市、区)、乡(镇)和村的四级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实现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监测、指挥调度的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到2006年底完成新昌县公共卫生中心建设和越城区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的改造。加强各级疾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队伍、技术装备建设。充实人员编制,提高队伍素质。到2010年,市、县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都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监督体系,加强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到2007年底,根据“划片设置,垂直管理”的原则,基本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派出机构的设置工作。乡镇(街道)卫生院从事公共卫生工作的人员按所辖人口的2-3人/万比例落实配备。同时建立健全村级公共卫生信息员队伍。
  进一步加强绍兴市急救指挥中心的建设,在此基础上建成市急救中心,其设施和装备达到卫生部《急救中心、急救站基本标准》要求。完成县(市)级急救分中心、站的建设任务,与市急救中心联网,构建起统一指挥的急救网络。抓好市传染病后备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的传染病科、传染病区建设,诸暨市、绍兴县、嵊州市等建立独立或相对独立的传染病院(病区)。
  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完善临床用血配送网络。进一步加大无偿献血宣传力度,优化采供血服务,巩固和规范以街头献血和志愿者献血为主的公民自愿无偿献血工作模式,保证血液质量,确保用血安全。保持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献血比例90%以上。
  2、预防为主,切实加强重大疾病控制工作
  采取综合措施,加大防治力度,重点加强非典、禽流感、霍乱、结核病、艾滋病、肝炎、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确保不出现因控制措施不力而导致的疾病传播和流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到2010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性病发病人数年增长幅度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全市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措施覆盖面100%。深入开展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精神病等慢性病的社会化综合防治工作。全市社区精神卫生服务人群覆盖面达到100%。适应人口老龄化的趋势,积极开展老年病防治,实行疾病早期干预,增加老年人群健康生活时间。加强对外来人口以疾病预防控制为重点的公共卫生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制度,提高对重大疫情、集体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3、依法行政,不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
  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卫生法治意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规范监督执法行为。依法加强对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和场所的监督、监测,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积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重点加强对餐饮行业的监管,深化量化分级管理及“五常法”管理,积极推行GMP、HACCP,预防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餐饮业卫生合格率达85%以上。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重点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控制。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卫生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非法行医和违法医疗广告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我市医疗市场。继续抓好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全面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4、突出重点,着力加强妇幼保健工作
  深入贯彻《母婴保健法》,健全妇幼保健网络,进一步加强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到2010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婚前保健服务,积极倡导婚前检查。不断加强和规范产科建设,积极开展妇女生殖保健、常见妇女病防治,加强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儿童听力筛查,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管理,进一步控制和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基本建立以居住地管理为主的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模式,提供经济上可接受的妇幼保健服务。
  (二)实施“农民健康工程”,进一步统筹城乡卫生协调发展
  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健康为中心,以农村为重点,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1、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在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前提下,建立健全筹资额度动态增长机制、大病补偿政策完善机制、小病社区就诊受惠机制、参合农民定期体检机制,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增强合作医疗对农民的吸引力。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覆盖面达到应参加人口的90%以上。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把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包括在校学生,逐步纳入合作医疗管理。有条件的县(市)还可考虑接纳外来务工人员。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居民大病统筹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解决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同时,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全面建立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运行平稳。做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二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2、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调整和优化城乡卫生资源布局和配置,加大乡镇卫生院改革力度,结合村级卫生组织规范整顿,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使城镇居民步行10-15分钟,农村居民步行20分钟左右就能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拓展服务内涵,落实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职能,通过联村医生、驻村医生等多种形式的“责任医生制”,建立以“社区管理、全科服务、乡村一体”的服务模式。到2010年,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健全、方便群众的完善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加强队伍建设,初步建成以全科医师为骨干,具有较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专业技术队伍。建立健全规范的双向转诊制度,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医疗服务新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对村卫生室进行资源整合和规范建设,实现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积极组织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开展城市医院结对帮扶乡镇卫生机构、卫生下乡、巡回医疗等活动。
  3、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工作
  巩固深化城市创卫成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卫生村、卫生镇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和“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加大改水改厕和除“四害”工作力度,逐步推行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处理,改善农村居民的劳动和生活环境。到2010年,新创建国家卫生镇1个、浙江省卫生镇6个、绍兴市卫生镇10个。建立健全全民健康教育体系和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实行定期发布疾病预测公告、市民健康年度报告制度,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到80%和70%以上。
  (三)实施“科教兴卫工程”,进一步提升卫生科技水平
  坚持“科教兴卫”战略,以人才培养为重点,以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为载体,以卫生信息化为平台,着力提高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卫生科技整体水平。
  1、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抓好卫生人才培养
  加强绍兴文理学院医学院建设和发展,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成人教育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多形式办学格局。继续加强绍兴市卫生系统医学教育中心、绍兴护士学校以及各县(市)卫生进修学校等医学教育基地建设;加强与协和医科大学、浙江大学医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校的联合办学;探索与国外知名院校进行人才培养的合作;继续加强卫技人员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全科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不断优化卫生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到2010年,市本级和县(市)综合性医院的医生本科以上学历分别达85%、50%以上,护士大专以上学历分别达92%、70%以上。“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系统争取培养和引进300名硕士研究生以上的高学历人才。同时,加强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管理人才队伍。
  2、坚持科技创新,着力加强医学重点学科建设
  巩固提高24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和7个省医学重点学科(专科)建设成果,积极抓好第三批26个市级医学重点学科的创建工作。到2010年,全市省级重点学科(专科、实验室)达到10个以上,市级重点学科(专科)达到50个以上。同时抓好学科带头人、后备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实施医药卫生重点科技项目计划,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危害人群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关键科技问题。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北京等地医学院校和医疗单位的卫生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大科研投入,着力卫生科技创新,提高对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断治疗水平。“十一五”期间,全市卫生系统通过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鉴定(评审)的科技成果达到200项以上,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200项(次)以上。
  3、坚持信息化带动现代化,着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
  以打造“数字卫生”为目标,重点推进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社区卫生、医疗服务、远程医疗咨询、远程医学教育等领域内的信息化建设,到2010年,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化率达到100%。积极推进卫生电子政务建设,建立门户网站,向社会提供信息发布,政务公开,网上办公,医疗咨询等服务。开发利用卫生信息资源,构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综合应用平台,建立公共卫生信息体系。加快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到2010年,三级医院实现医院数字化,二级医院HIS应用达中级水平,中心卫生院HIS应用达初级水平。基本实现卫生政务电子化,医疗服务网络化,公共卫生管理数字化。
  (四)实施“强院工程”,进一步增强医疗服务能力
  以区域卫生规划为依据,调整存量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健全以绍兴市人民医院为龙头,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主体,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
  加快基本建设,不断改善就医环境条件。要着眼于卫生现代化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的目标,建设一批代表区域内较高医疗技术水准的现代化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增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市本级重点要抓好市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努力把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一所辐射全市的现代化综合医院。积极支持袍江医院建设和发展。抓好上虞市人民医院迁建、新昌县中医院迁建等重点工程。
努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开展名医、名科、名院工程建设,营造院有优势、科有特色、人有专长的发展态势,提高医院知名度。着眼于上等级、上水平,以医院等级评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到2010年,争取有1—2家县级综合性医院升格为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升格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各县(市)综合性医院、中医院都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标准。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深化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的改革,加强医院的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实施“中医创先工程”,进一步加快中医事业发展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中医人才培养,加快中医药继承与创新,提高中医药的普及率,不断增强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创建目标和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工作,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到2008年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创建成功。要实行市县联动,共同推进。绍兴县、新昌县要创建成“浙江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并争取列入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建设单位。嵊州市、上虞市要力争创建成“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诸暨市要巩固扩大创建成果。
要加强中医院建设和发展。以等级医院评审为抓手,注重中医院内涵建设。加强以新一代名中医、学科带头人、中西医结合人才为重点的中医人才培养,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完善新型中医学术师承制度,加强名中医的学术继承工作。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实验室)建设,增强中医服务特色,不断提高中医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到2010年,全市有1—2所中医院达到三级甲等中医院标准,其余中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中医院标准。
  要抓好中医药参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开展中医药进社区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不断提高中医药知识在人民群众的知晓率、中医服务的覆盖率。
  (六)实施“群众满意工程”,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
  深化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深化以  “优质医疗、优良服务、规范收费、依法行医”为主要内容的满意工程活动。改进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服务作风,增进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和部分检查、检验结果互通互认制度,加强监管和指导,确保制度落实,使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努力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积极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继续抓好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情系群众献爱心,助医下乡送温暖”活动。健全医疗救助机制,落实医疗帮扶措施。办好绍兴市惠民医院,逐步建立各县(市)惠民医院。不断强化公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抓好医院文化建设,创建学习型组织,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树立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全面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发展,使人民群众少生病,有地方看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卫生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将卫生事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省委建设卫生强省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市、区)”和“卫生强镇(乡)”建设,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和督查落实。建立以县为主,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和加强医疗卫生管理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着力解决好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反应性和可及性。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协调和配合,积极支持卫生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深化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卫生事业发展活力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方针,积极推进卫生体制机制改革。政府重点办好代表区域水平的综合性医院,具有专业特色的中医院、妇保院,覆盖一定区域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和各级急救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规范准入制度,按照“控小抓大”的设置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兴办高标准、上规模的医疗机构。原则上我市新增医疗机构由社会力量举办。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认真履行准入、监督、服务和管理职能,依法行政。要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单位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
  (三)不断加大卫生投入,完善补偿机制
  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卫生投入,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应逐年提高,增长幅度要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到2010年,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比例要达到5%以上。其中中医事业费应达到或高于卫生事业费的10%,其增长比例应高于卫生事业费的增长比例。新增卫生投入应主要用于农村卫生事业、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提供。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和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以县(市)为单位,按农村常住人口(绍兴市区按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元的标准设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按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设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由财政预算安排。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的结构性调整,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四)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加强统筹协调管理
  根据城市化和现代化的要求,以需求为导向,以区域覆盖、合理布局、方便群众、资源共享、高效利用为原则,调整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县域卫生规划及相关的专业规划。以浙江省“卫生强省”规划为依据,编制“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和“卫生强镇”建设实施规划。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积极实施“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建设规划,全面推进各项卫生改革发展工作。要进一步强化规划对政府行为、社会活动的约束力,发挥规划的引导、控制和监督作用。建立和完善“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分析、预测、监督评估制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评估,通过监督检查,确保规划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一:
“十一五”绍兴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单位 2010年目标值
  全省﹡ 全市
居民平均期望寿命 岁 76.5 78
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14 ≤12
婴儿死亡率 ‰ 13 ≤10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15 ≤12
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 张 3.16 3.5
千人医生数 人 2.0 2.6
千人护士数 人 1.7 1.8
传染病发生率 /10万 / 控制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 % 80 ≥90
农村居民自来水普及率 % 80 ≥95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80 ≥95
卫生信息化率 % 75 ≥80
卫生事业费(包括中医事业费)占同级政府财政支出比例 % ≥5 ≥5
注:﹡来源于《浙江省卫生强省建设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