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10-1676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10-04-29 |
主题分类: |
信息产业综合类,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绍政办发〔2010〕62号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绍兴 市级部门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5-10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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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
《2010年绍兴市级部门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将在年底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0年绍兴市级部门和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注:1.在得分栏内打“?”的为领导小组考核直接提供评估结果的项目,各单位自查时不用填写;在得分依据栏内各单位需如实填写得分点;
2.表中所列“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等均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
3. 对外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推广和宣传可加2分;
4. 信息公开行政部门发文经审定确实较少的,可由其发布的经评估小组认定涉及民生的重要实用信息抵充;公共事业部门未达到文件
数目要求的可由其发布的经评估小组认定涉及民生的重大信息抵充,如水务集团的停水公告等。(抵充信息不得重复计算用于动态信
息考核);
5. 市级部门在部门子网站信息公开数量分别达到每年一档部门400条、二档部门200条、三档部门120条,给予一次性加1分奖励;
6. 市级部门发布在信息公开平台上的该年动态信息和部门文件累计分别达到:一档部门400条、二档部门200条、三档部门120条,给
予一次性加2分奖励;
7. 政府信息公开动态信息和政策文件发布部门分档名单见附件。
一档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旅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绍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袍江新区管委会、镜湖新区管委会、滨海新城管委会、市工商局、绍兴电力局
二档部门:
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建管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外经贸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审计局、市国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市公管办、市招商局、市国税局、市质监局、绍兴海关、绍兴检验检疫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档部门:
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人防办、市体育局、市民宗局、市外侨办、市台办、市国资委、市商贸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旅游集团、市水务集团、市长电话受理中心、曹娥江大闸管委会、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燃气集团、市气象局、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绍兴银监分局、市烟草局、市档案局、市农办、市信访局、市旅游集团
[全文下载]:绍政办发(2010)62号.doc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