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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10-1676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10-06-10
主题分类: 环境污染、监测 发文字号: 绍政发〔2010〕37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 工作力度确保实现污染减排目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6-17 10:2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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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一五”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部署,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全面推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前四年,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累计分别下降12.55%和18.73%,分别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83.1%和124.9%。
  今年是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全市面临的形势比较严峻,任务比较艰巨。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2010〕12号)和全省污染减排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真抓实干、克难攻坚,确保实现年度和“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污染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一五”期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5.1%、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5%,这是上级下达的重要任务,也是市政府向全社会作出的庄严承诺。当前,我市污染减排形势严峻,一季度以来,一方面工业经济指标快速增长,全社会能源消耗量急剧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急剧增加,另一方面减排工作面临增量大、减量小、减排后劲不足、减排进度不平衡等问题,给完成减排任务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清醒认识到完成污染减排这一刚性任务的严肃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全市减排工作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意识,树立全面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信心与决心,全力以赴打好今年污染减排的攻坚战。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和2010年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在今年还剩6个多月的时间里,要进一步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措施,重点抓好以下五项重点工作(具体工作任务见附件):
  (一)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印染行业违法产能。根据省政府确定的落后工艺和生产能力淘汰计划,尽快根据我市实际编制高污染工艺、技术和落后生产能力的淘汰目录,制订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并落实到位。纺织印染行业转型升级是我市完成减排任务的工作重点。根据省政府关于2010年全省淘汰印染20亿米产能的要求和年初绍兴县上报的减排计划,绍兴县今年印染行业必须对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非法产能和生产工艺落后产能实施关停,确保印染废水排污总量减少7万吨/日以上。
  (二)突出重点减排工程,抓好污水处理厂提标工作。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确保稳定达标运行是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针对各地污水处理厂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大整改力度,推进减排项目。根据省政府关于污水处理厂出水提标的相关要求,绍兴污水处理厂自1月1日起出水化学需氧量标准控制在100mg/L以下;上虞污水处理厂9月30日前也必须将化学需氧量出水标准限期提标到100mg/L以下;嵊新污水处理厂和诸暨污水处理厂必须加强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三)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进度。提高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是国家充分认可的减排项目。根据年初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各县(市)今年必须分别完成5000吨/日以上的生活污水收集任务,同时按照“三年建设计划”和新“811”确定的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到今年全市必须完成19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此,各县(市)要高度重视,全力落实建设资金,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不仅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泵站、管网年底前建成投运,而且要确保周边部分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生活小区污水实现截污纳管,切实形成有效的化学需氧量减排量。
  (四)运用多种手段,严格控制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全社会煤炭增量是我市目前主要的二氧化硫减排措施。为防止煤炭过快增长导致二氧化硫增幅突破存量规模,各县(市)必须重点加强对全社会煤炭增量的控制。一是各地要根据二氧化硫减排完成量和结余量情况,按市政府下达的用煤量控制要求落实年度用煤指标的分配,并严格监督管理。二是重点加强对热电、印染、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用煤情况的监控,必要时对用煤指标超量的企业实施限产限排。三是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等问题。四是进一步推进热电企业炉外脱硫改造,为二氧化硫减排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
  (五)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污染减排执法力度。根据国家减排核查办法,各县(市)要切实加大污染减排的执法监管力度,对新增的减排项目要确保工程进度、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并经得起核查,提高认可率;对已经认可减排量的项目要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经得起检查,防止倒扣减排量。市区和绍兴县务必高度重视绍兴污水处理厂的达标进管工作,采取果断措施,把进水浓度控制在1000mg/L以下,进水总量控制在80万吨/日以内。
  三、加强领导,部门联动,确保完成年度和“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
  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污染减排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按照全市减排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排任务。
  (一)抓紧时间重新调整减排计划。根据年度减排任务要求增加减排项目和减排量,把减排计划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企业和项目,明确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二)完善减排“统计、核算、监测”三大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减排核查要求,各地要建立相对完善的减排统计体系,按规范要求开展重点企业监察、监测工作,确保减排上报材料真实可信。
  (三)建立团结协作、目标一致的部门协作体系。市政府办公室要按减排要求完善考核机制,强化考核力度;发改、经贸部门要尽快制定落后生产能力、工艺的淘汰目录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案;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减排资金落实到位;环保部门要做好污染减排的协调推动和迎接环保部核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建设、水务部门要加快推进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监察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强督查,适时启动问责机制;其他有关部门都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紧密协作,周密部署,真抓实干,全力以赴,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年度和“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
  
  
  二○一○年六月九日
  

  
2010年污染减排重点任务责任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要求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制定年度减排工作计划
  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的通知》(绍政办发〔2010〕63号)确定的各县(市)减排任务为基数,按20%余量编制2010年减排计划,计划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或企业、明确完成时间并预测减排量,以县(市)政府名义上报
6月5日
各县(市)政府

2

  切实做好“进管达标、处理提标”工作
  绍兴污水处理厂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废水排放标准的通知》要求,化学需氧量出水浓度控制在100mg/L以下,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按减排核查要求准备支撑材料和现场迎检工作
全年
市水务集团
绍兴县政府
  绍兴污水处理厂全年平均水量控制在80万吨以下,其中市区水量不超过26万吨/日,绍兴县水量不超过54万吨/日(其中包括市区暂借的6万吨/日总量),化学需氧量最高进管浓度控制在1000mg/L以下
6月30日
市环保局
绍兴县政府
  上虞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出水标准由140mg/L提高到100mg/L并确保至少形成3个月减排量
9月30日
上虞市政府
2
  切实做好“进管达标、处理提标”工作
  诸暨污水处理厂加强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出水化学需氧量稳定控制在60mg/L以下,并按减排要求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全年
诸暨市政府
  嵊新污水处理厂按环保部要求做好整改工作,加强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出水化学需氧量稳定控制在60mg/L以下
6月30日
嵊州市政府
新昌县政府
  加强嵊新污水处理厂进管废水控制,确保黄泥桥废水交界断面化学需氧量浓度稳定控制在600mg/L以下
新昌县政府
3
  实施印染行业违法产能关停
  根据省政府要求和实际情况,对印染企业违法建设部分的产能实施关停,确保关停产能后日均减少废水排放量7万吨,6月10日前必须上报具体企业、设备拆除名单,9月底前完成拆除工作
9月30日
绍兴县政府
4
  加快工业与生活污水收集
  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确保市区全年新增生活污水收集量5000吨/日以上
全年
市水务集团
  完成皋埠镇污水处理设施减排支撑材料的上报
6月20日
越城区政府
  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按“811”新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完成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形成有效减排量,确保辖区内全年新增生活污水收集量5000吨/日以上
9月30日
市建设局
诸暨市政府
4
  加快工业与生活污水收集
  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按“811”新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完成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形成有效减排量,确保辖区内全年新增生活污水收集量5000吨/日以上
9月30日
市建设局
绍兴县政府
  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按“811”新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完成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形成有效减排量,确保辖区内全年新增生活污水收集量5000吨/日以上
9月30日
市建设局
上虞市政府
  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按“811”新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完成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形成有效减排量,确保辖区内全年新增生活污水收集量5000吨/日以上。完成嵊州市城北工业区块工业废水截污纳管工作
9月30日
市建设局
嵊州市政府
  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和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工作,按“811”新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完成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形成有效减排量,确保辖区内全年新增生活污水收集量5000吨/日以上。完成新昌县梅渚工业区工业废水截污纳管工作
9月30日
市建设局
新昌县政府
5
  严格监控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遏制煤耗上升势头
  采取措施控制煤炭消费量过快增长,与去年相比:
  市本级全年煤炭增量不得超过13万吨;
  绍兴县全年煤炭增量不得超过70万吨;
  诸暨市全年煤炭增量不得超过8万吨;
  上虞市全年煤炭增量不得超过14万吨;
  新昌县全年煤炭增量不得超过7万吨;
  嵊州市全年煤炭必须下降2万吨以上,否则在9月30日前完成新中港热电炉外脱硫工程改造
全年
市经贸委
各县(市)政府
6
  污染减排保障措施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是今年减排项目和已认定的项目,确保减排项目认可率,防止倒扣减排量
全年
市环保局
各县(市)政府
  按照国家要求完善“三大体系”建设,迎接国家年终检查
全年
市环保局
  按国家要求按时拨付148.9万元减排配套资金
11月30日
市财政局
  科学制定减排应急预案并上报市政府备案
6月30日
各县(市)政府
  将减排工作纳入生态市考核内容
4月30日
市环保局
  将减排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4月30日
市政府办公室
  对完不成减排任务的县(市、区)启动问责机制
全年
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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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