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08J/2012-2146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12-03-22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 |
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公布授予刘国富同志人民警察警监警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16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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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城、袍江、镜湖、滨海分局,市局各单位:
根据公衔令字〔2012〕第11号,批准授予:
刘国富同志三级警监警衔。
授予时间从符合条件之日起计算。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编辑:(绍兴公安同步)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