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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财政局局长  阮坚勇
关于全市及市级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2012-05-09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2年4月24日在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一、关于2011年全市和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中共绍兴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入贯彻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有关决议,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着力培育财源,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大力增收节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努力保障民生,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依法科学理财,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协调发展,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为235.94亿元,实际执行数为239.69亿元,完成预算的101.6 %,比上年增长24%(以下简称“增长”)。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5.5%。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税收收入227.8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2%,增长21.4%;非税收入11.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9%,增长111.3%。

  2011年全市财政支出汇总预算为221.19亿元,实际执行数为253.31亿元,完成预算的114.5%,增长14.1%。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5.6%。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教育56.13亿元,增长24.6%;科学技术12.33亿元,增长29.0%;文化体育与传媒7.38亿元,增长37.1%;社会保障和就业18.53亿元,增长27.7%;医疗卫生19.08亿元,增长25.1%;农林水事务24.66亿元,增长18.7%。

  按照省与市、县(市)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中央和省各项补助、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以及结转下年支出款项等,减去上缴省财政部分和财政支出,预计2011年全市财政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1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年初预算为53.44亿元,增长10.6%,调整预算为58.47亿元,增长21.0%,实际执行数为59.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1.3%,增长22.5%。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3.8%。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税收收入56.5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长18.3%;非税收入2.71亿元,完成预算的111.1%,增长365.7%。

  2011年市级财政支出年初预算48.65亿元,增长7.1%,调整预算55.89亿元,增长17.1%,实际执行数为63.53 亿元,完成预算的113.7%,比上年实绩增长14.3%。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17.3%。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教育13.04亿元,增长29.8%;科学技术3.66亿元,增长18.5%;文化体育与传媒4.29亿元,增长2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亿元,增长29.8%;医疗卫生4.99亿元,增长45.1%;农林水事务2.56亿元,增长21.6%。

  按照省与市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1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加上税收返还、中央和省各项补助以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结转下年支出款项等,减去上缴省财政部分和地方财政支出,预计市级财政当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由于2011年省与市级财力结算尚有一个过程,市级财政最后平衡结果待省财政决算批复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1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进一步确保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加强收入预测和分析,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政策动向和企业生产经营变化,应用数据实时分析平台,加强重点税源企业、重点行业税源监控。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加大欠税清缴力度,加强发票鉴定管理,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全市共查补税费1.67亿元,执行入库税费2.02亿元。健全分离发展服务业长效机制。全市累计分离发展服务业企业645户,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44.83亿元,地方税费3.09亿元。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强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加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征收管理。不断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全市及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6.2%、60.3%,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0%、95.4%。

  (二)进一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积极运用财税政策杠杆,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市筹措安排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20亿元,其中市级5亿元,当年共拨付3.2亿元。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持续加大。市级共拨付二、三产业转型升级财政扶持资金7.49亿元,增长82.5%,惠及1312户次企业;支持二环内工业企业搬迁转型,全年累计拨付45家企业搬迁补偿8.34亿元;切实保障科学技术支出法定增长,市级安排科技平台建设及科技项目专项经费0.23亿元,加大人才引进投入力度,市级安排人才专项工作经费及教育培训经费0.24亿元;发挥创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市级出资1200万元建立的小企业集合信托债券基金,共21家小企业获得该项贷款支持,出资2500万元的“银政保”结构化小企业集合贷款项目受益41家小企业,出资3500万元参与绍兴凯泰科技投资基金,出资1000万元参与设立浙江中新力和科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积极的财政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市级落实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0.48亿元,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0.16亿元,减免困难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0.09亿元、房产税0.33亿元、水利建设基金0.18亿元,落实营业税优惠1.57亿元。加大中小企业发展帮扶力度,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一揽子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取消有关涉企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政策,全市集中减轻困难企业缴纳的12月份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四项社会保险费1.60亿元,其中:市级0.42亿元;调整养老保险费率及有关行业最低工资折扣率,市级全年减轻企业负担0.65亿元;市级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总规模达到5.4亿元,实施按基准利率上浮20%的优惠利率,全年累计发放贷款6.16亿元,惠及中小企业319家次;市级财政出资2亿元组建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改善企业融资和发展环境。落实扩大内需各项政策。做好汽车、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等财政补贴。全市共兑付家电下乡产品补贴0.89亿元、家电以旧换新补贴 1.33亿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0.78亿元、汽车下乡补贴0.89亿元,及时落实全市油价改革补贴0.37亿元。

  (三)进一步确保政府性投资项目顺利推进。确保政府性项目建设资金。遵循“集中资金、确保重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分类编制市级2011年融资平台公司和社会事业类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按建设进度共拨付财政性资金68.77亿元,调度财政性资金26.82亿元。多渠道筹集融资。明确市级23家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为四类公司,抓好政府性闲置资产(房产)注入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工作,扩大建设担保公司担保规模,增强政府性项目融资担保;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全市争取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补助资金5.28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2亿元,重点用于完成公益性在建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展融资对接服务,嘉绍大桥、滨海新城、交投集团公司等分别与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发行开展合作开发投资融资。落实“援疆”、“援藏”建设项目资金,已开工建设“援疆”对口援建民生项目15个,拨付财政性资金0.85亿元。

  (四)进一步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公共财政用于民生支出179.3亿元,增长21.5%,其中:市级43.3亿元,增长33.7%。全市和市级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三分之二的要求,分别为70.8%和71.1%。支持强农惠农富农。全市财政投入“三农”资金103.01亿元,增长21.2%,市级财政整合支农专项资金,兑现农业农村工作配套资金1.62亿元;着力建立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整合农业农村财政扶持政策,支持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农业“两区”、农民增收致富工程、美丽乡村和农村公共服务等建设,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按照法定要求加大财政教育投入,落实土地出让收入计提教育资金政策,拓宽教育经费渠道;支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学前教育经费补助办法,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完善基础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市级按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的标准安排生均公用经费,加大普通高中经费投入,市级设立普通高中优质发展专项经费200万元;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市级拨付中职学生生活性补贴经费1250万元;推进高等教育发展,市级安排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专项资金600万,拨付绍兴文理学院建设发展资金1692万元。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大对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财政投入,市级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600万元,支持文化下乡、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支持青少年科技活动、科普知识下乡进社区等群众性科普活动,保障纪念馆、博物馆、群艺馆、图书馆等站馆免费开放;支持文明城市创建,支持老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公共厕所改造和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建设;支持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筹措资金确保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绍兴赛区顺利进行。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就业扶持政策,扩大失业保障基金支出范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8.1万人,帮助3.7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6万名城乡劳动者实现自主创业;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全市最低月工资提高到1160元,市级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月470元和370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标准最高档提高到每月480元;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000元以下农户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全市发放低保救助金1.58亿元,全市发放动态物价补贴0.25亿元,对6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优惠乘车及残疾人免费乘车补贴。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基本医疗保障投入,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430元/人·年,财政补助提高到295元/人·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筹资标准提高到1000元/人·年,老年居民财政补助提高到700元/人·年,普通居民财政补助提高到600元/人·年,未成年人医疗保障筹资标准提高到150元/人·年,财政补助提高到90元/人·年,医疗救助资金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0元;出台与基本药物制度相适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政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市城乡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水平达到25元/人·年,其中市级达到30元/人·年。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市级共拨付公租房、廉租房保障资金3.14亿元。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超额完成省政府节能量目标;加大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投入,支持“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落实小舜江源头保护资金,保障重点污染源监控项目建设,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城镇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落后产能淘汰三年行动方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标准化战略和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和药品安全监管,推进社会公共安全;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加快政法装备标准体系建设,加大对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力度,维护社会稳定。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深化“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细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将除教育收费、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外的所有预算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完整编报政府采购预算,严格要求按基金预算收支科目,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管理,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债务计划管理,完善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健全融资平台公司风险监控和应急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供给方式改革,逐步建立“花钱买服务”的供给制度;按照“稳定体制、调整基数、明确财权事权”原则,全面推进实施市对滨海新城和各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市级2011年财政总预算、12个上会审议的市级部门预算及2010年度市级财政总决算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开。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市及市级分别有1295家和360家预算单位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覆盖率分别达到93%和100%;推进公务卡“扩面”改革,全市和市级实施“公务卡”改革单位分别为582家和275家,预算单位覆盖率分别达42%和76%;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指标管理,建立财政资金定期对账制度;清理结余资金和财政专户。坚持有保有压,坚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装修、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和差旅费开支标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及闲置房产处置管理,严格执行市直机关会议、培训经费开支等规定,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支出,确保项目支出“零增长”,确保“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按要求落实到位,将增收节支资金重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将市级政府采购信息化改革试点单位扩大到32家,全市全年政府采购预算50.63亿元,实现采购规模 45.37亿元,节约资金5.26亿元,节资率为10.4%;强化支出绩效管理,开展10项政府奖励扶持政策的绩效评价,对85个市级部门实施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规划、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评审,市级全年开展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评审28个,开展年度绩效评价项目290个;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市级审结工程预决算项目166只,核减资金1.23亿元,核减率7.3%;发挥财政派驻财务总监的作用,强化项目支出实时监管;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对房产出租收入、闲置房产处置收入实行集中审批、集中公开招租、集中收缴的“三集中”管理;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复查和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加强会计和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开展会计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加强代理记账机构业务监管。

  2011年,全市及市级财政收支结构不断优化,重点事项得到有力保障,财政改革不断推进,财政运行规范高效有序,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成绩来之不易。对审计部门提出的部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意见,财政部门认真分析,深入整改,取得较好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仍不稳固,后续财源的培育尚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必须更加保持清醒头脑,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关于2012年全市和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汇总预算安排草案

  根据对2012年经济形势的分析和预测,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汇总预算拟安排263.54亿元,增长10.0%,其中:税收收入251.25亿元,增长10.3%;非税收入12.29亿元,增长3.4%。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增值税25%部分43.78亿元,增长14.5%;营业税收入66.50亿元,增长4.1%;企业所得税40%部分35.88亿元,增长7.4%;个人所得税40%部分收入11.35亿元,下降4.1%;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16.01亿元,增长12.1%。

  全市财政支出汇总预算拟安排237.17亿元,增长6.5%,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9.6%。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如下:教育55.71亿元,同比增长20.9%;科学技术11.98亿元,增长11.8%;文化体育与传媒5.25亿元,同比增长11.3%;社会保障和就业21.81亿元,增长10.1%;医疗卫生19.93亿元,同比增长10.2%;农林水事务20.91亿元,同比增长11.2%。教育、农业、科技三项支出分别达到法定增长要求;用于民生支出174.3亿元,占73.5%;当年预算安排支出比上年同口径增加支出20.68亿元,其中:用于民生支出20.05亿元,占96.9%。

  (二)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草案

  2012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拟安排63.35亿元,增长7.0%,其中:税收收入60.98亿元,增长7.9%;非税收入2.37亿元,下降12.7%。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安排情况如下:增值税25%部分7.16亿元,增长13.0%;营业税20.08亿元,增长7.3%;企业所得税40%部分7.96亿元,增长4.9%;个人所得税40%部分3.08亿元,下降10.7%;城市维护建设税4.21亿元,增长7.9%。

  按照现行省与市财政体制计算,2012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加上预计的税收返还和上年省补专项资金,减去省体制上解收入,预计2012年市级地方财政可用财力为63.98亿元。考虑到宏观调控对完成地方财政收入预算的不可预测和政策性支出不确定等因素,2012年市级财政支出预算拟安排58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增长3.8%,按可比口径计算,增长7.0%。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预计收支平衡,略有结余。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如下:教育12.26亿元,增长11.6%;科学技术2.82亿元,增长8.1%;文化体育与传媒2.18亿元,同比增长11.2%;社会保障和就业4.69亿元,增长8.4%;医疗卫生4.82亿元,同比增长8.2%;农林水事务2.58亿元,增长14.5%。教育、农业、科技三项支出分别达到法定增长要求;用于民生支出40.24亿元,占总支出69.4%;当年预算安排支出比上年调整预算同口径增加支出3.81亿元,其中:用于民生支出2.64亿元,占69.2%。

  四、2012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一)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确保“新三年建设计划”实施。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积极多渠道筹资融资,保障在建续建项目建设,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整合财政扶持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和服务业的加快发展,持续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工作;支持越商回归投资创业、发展产业集聚区和总部经济,落实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节能降耗淘汰落后产能、海洋经济发展和外贸发展方式转变;整合文化产业发展财税政策,推进文化产业大发展。积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有关清费减负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大帮扶企业力度,依法及时做好困难企业税款减免等审批工作,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规模,加大对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组织的财政扶持力度;提升财税服务企业水平,切实维护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诉求权。

  (二)坚持保障民生,健全完善民生财政长效机制。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以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为重点,统筹财政支农资金,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切实抓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促进农村事业发展。推进教育事业发展。落实财政教育投入政策,确保财政教育投入达到目标比例;加大学前教育扶持力度,提高义务教育、普高教育保障水平,落实职业教育生均经费制度,加大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推进民办教育发展,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立稳定增长的文化投入机制,整合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创新文化资产财政财务监管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发展壮大新兴文化产业;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对公益性体育设施的投入。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市级公立医院财政补偿机制,建立财政补助与控制医疗费用水平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市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稳步提高各项医保制度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以及享受待遇水平;继续实施优生促进工程,支持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整合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来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着重解决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就业难题;进一步支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和医疗救助政策。支持环境保护。推进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加大污染减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保障力度,支持推动水污染治理、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污染源在线监测、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强生态保护。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投入力度,支持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中的比重。支持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切实保障维护社会稳定投入,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及消防、交通安全管理等支出;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平安绍兴”建设。

  (三)坚持深化改革,着力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健全和细化“全口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正式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强化市级政府性投资债务计划编制管理;强化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地确定和完善支出项目标准,编实项目预算,强化预算约束;积极推动乡镇财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公务卡“扩面”改革,完善公务卡结算方式,力争所有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支付制度;加快建立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强化部门预算结余、结转指标资金的管理,建立量化的预算执行考核约束机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完善项目预算评审程序,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考核;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提升信息化对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支撑力。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积极稳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有序公开,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将政府购买服务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行为,进一步发挥财务总监的驻点监管作用,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财税制度体系,提高依法治税、依法理财的水平,加强中介机构和会计队伍建设,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

  (四)坚持增收节支,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针对复杂严峻的组织收入形势,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不断增强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收入分析预测工作。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经济发展走势、宏观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变化,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和重点区域财政收入的动态跟踪分析,实现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加强税收征管。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的原则,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做好新车船税法实施工作。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全面贯彻《浙江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强化土地出让金、住房资金和彩票公益金管理,拓展国有资源(资产)性收入征收渠道,健全政府非税收入可持续增长机制;结合新社保法,创新规费收入组织机制,切实提高社保费的征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公共财政支出和新增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教育、科技、农业、文化等支出增长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达到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三公”经费支出“零增长”,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等支出,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预算、超面积、超标准建设和装修。确保收支平衡。严格预算执行,不断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确保财政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