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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也要“优质养老”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2013-04-1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不仅要物质保障还要关注精神养老

  近年来,我市民生保障稳步改善,尤其是去年,社会保障能力显著加强,包括建立了城乡一体的居民医保制度,新农合筹资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534元(比上年增加104元),新增社会福利床位3829张。目前全市已经有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近百个,许多五保供养对象通过居家养老的方式得到了很好的基本生活关照。

  但是在老龄化社会的大背景下,老人如何优质养老这个问题依然是社会热点,这也成为此次两会上的热议话题之一。市人大代表史夏娟昨天提出,绍兴在居家养老物质条件已经比较领先的基础上,接下来要进一步细分和专业化,尤其着重要关注的是精神养老的问题。

  史夏娟认为,从市区诸多社区居家养老案例经验看,居家养老工作的细致程度超过很多人的想象。工作人员一定要了解老年人的各种期盼和需求,应当围绕衣、食、住、行等方面给予老年人全方位的照顾,要创造一个安全、方便、舒适的生活环境,使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中安度晚年。居家养老基本服务,不仅要包括托养、日间照料、助餐送餐以及基础的医疗护理,还必须包括一些系统化的精神关爱。

  也就是说,眼下全面提升养老服务工作水平已经迫在眉睫。史夏娟建议我市每个社区配备1~2名专职或兼职的老人生活指导员,对高龄、空巢、独居、病残和临终老人给予心理关爱和危机干预,开展心理健康和生命观等方面的引导,对低龄健康老人帮助其参与社会生活,体现自身价值。同时她还建议建立市级老年人活动中心,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年来的愿望。(记者 俞朝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