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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沈百安提交《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建议》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2013-04-19 浏览次数: 字号:[ ]

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老龄化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市人大代表沈百安在其提交的《关于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的建议》中提出,要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化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保障。

  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增大和传统家庭养老服务功能的日益弱化,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对社会照料服务的需要不断增加,养老将更多地依赖于社会,特别是依赖于社会养老服务的开展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而居家养老将越来越成为整个养老体系的主体和发展趋势。沈百安在建议中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含义作了解析。他说,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沈百安建议,各县(市、区)要统一建立社区日间照料管理指导总站,负责各社区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的工作指导、人员培训,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完善居家养老要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服务功能,由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网络系统组成制度规范、人员专业、服务系统的居家养老队伍。”沈百安认为,应不断提升服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服务能力,也需加强对社区服务站的指导、管理,建立考核及时、诉求跟踪到位的监督体系。要从服务站的软环境建设抓起,实现规范化建设,树立关心、关怀、关爱老人的服务理念和宗旨。在抓服务、重效果、讲实效上下功夫,配齐服务人员,配足专业养老专家,配全保健、康复营养服务指导师,实现各社区服务站的优秀人才资源互通、互惠、互助。

  沈百安建议建立居家养老按人补贴制度,具体可以参考“计划生育”服务的保障措施,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实际服务人数划拨款项。还要鼓励民间投资居家养老服务事业,通过政府补贴、减免税费等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扩大社会化居家养老覆盖面,加快实现全社会快乐养老、健康养老、幸福养老的目标。(记者 胡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