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08J/2013-2156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13-06-17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 |
越城、袍江、镜湖、滨海公安分局,市局各单位:
《绍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研究通过,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公安局
2013年6月17日
绍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不断优化交警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绍兴市公安局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在市局范围内开展交警支队部分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六)坚持民主推荐和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目标职位
(一)职位数量
本次竞争上岗共推出职位3个,具体为:
1.市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大队长;
2.市局交警支队东区大队大队长;
3.市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
(二)报考范围
竞争上岗在市局(含分局)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副科级后备干部中进行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也可报名参加竞争。
每个职位报名超过3名(含)有效,不足3名该职位不列入竞争职位,由报名者另选其他职位参加竞争。
三、报考人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规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基本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男不超过51周岁、女不超过48周岁,副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竞争的不受年龄限制;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行政处分期间和党纪处分考察期间,不得报考。
四、程序和方法
(一)宣传发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在局域网上公布竞争实施方案。市局各单位召开本单位民警会议,进行再动员。
(二)推荐报名。报名方式为组织推荐报名和个人自荐报名。竞争上岗须按规定填写《绍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推荐(自荐)报名表》,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和近五年来所获得的荣誉等证明材料。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18日17时前,并上网公布。
(三)资格审查。依据竞争上岗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范围,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竞争职位所规定的条件。单位推荐人选,由推荐单位进行初审后报市局政治部干部处,由市局政治部干部处负责审核。
(四)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为局党委测评、局中层副职以上测评和所在单位测评。“称职”率必须达到85%(含)以上,政治部干部处对达不到标准的竞争对象取消竞争资格。
(五)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在局党委、交警支队党委、局中层正副职(含调研员)、交警支队中层四个层面进行,按推出职位的1:1推荐候选人。根据民主推荐得票情况,推荐结果按相应权重进行量化,占竞争上岗总分的60%,其中局党委班子推荐占20%,交警支队党委班子推荐占5%,市局中层正副职推荐占25%,交警支队中层正副职推荐占10%,民主推荐得分=20×局党委推荐得票数÷局党委推荐人数+5×支队党委推荐得票数÷支队党委推荐人数+25×市局中层正副职推荐得票数÷中层正副职推荐人数+10×交警中层正副职推荐得票数÷中层正副职推荐人数。
(七)面试。根据民主推荐得分高低,政治部干部处按照推出职位的1:3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参加竞争者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以100分计,占竞争上岗总分的40%,其中:考官评委分占30%,群众评委分占10%。
(八)考察。根据民主测评的称职率和民主推荐、面试的综合成绩,政治部干部处按推出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市局政治部组织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九)确定人选。市局政治部根据入围人员综合得分、考察情况,提出拟任人选,报局党委研究决定。
(十)任前公示。根据局党委决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发文公布。公示期满后报组织部门审核或备案,并发文公布。新提任干部任职试用期为1年。
五、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组织实施交警支队部分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竞争交流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的具体行动,也是创新和深化全市公安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市局各单位和全体民警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讲政治,识大体,正确处理好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切实增强主动性,积极参与竞争性选拔工作。
(二)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交警支队部分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竞争交流工作在市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任务,事先做好队伍的思想发动和教育引导,全力支持竞争上岗、竞争交流工作,同时要坚决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要切实强化过程监督。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为确保竞争上岗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在竞争上岗过程中发生的泄密、弄虚作假现象和在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环节中出现的拉票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按有关规定对违法违纪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取消当事者的竞争选拔资格。同时,欢迎每位民警对竞争上岗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方案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绍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部分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推荐(自荐)报名表(略)
2.市局交警支队部分副科级职位竞争上岗日程安排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