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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10-21 14:0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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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监管办要求,为保证本中心整个网络系统的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

  1.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从事网络信息管理业务。

  2.设置安全可靠的防火墙,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与系统漏洞测试,适时对软硬件进行升级,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运行。

  3.市中心及各分中心要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软硬件方面的维护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建立完善的检查、监督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中心网络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住房公积金内部业务网络,由SDH专线与各县(市)分中心直接连接,组成内部专用网络(以下简称内网),数据库设在市公积金中心机房;二是通过绍兴市政府信息中心连接到internet的网络(以下简称外网)。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由绍兴市信息中心提供服务器,并负责服务器安全。各分中心的外网自行建设。

  三、内网安全制度

  1.工作人员不得泄漏有关管理中心的保密信息,包括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的信息、账户资金情况等。

  2.工作人员不得泄漏服务器客户资料如账号、密码等信息,严禁盗用其他人员的账号和IP地址。

  3.工作人员应及时修改内网认证系统密码、业务操作系统密码以及办公电脑密码,且每3个月须更换一次。

  4.工作人员应使用自己的账号操作业务系统、不得相互借用账号,不得向他人透露自己账号、密码。

  5.未经授权,任何人都不得进入非本网点计算机,不得干扰和妨碍数据中心或其他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6.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变换机房内网络及计算机等设备的安装环境,不得擅自更改网络及服务器等设备的各项参数。严禁随意挪用、变换和损坏机房内的公共设施。

  7.未经批准,任何人员都不得将机房内的任何物品携带出机房,不得将机密文件、软件安装包、软件源代码、技术档案等内部资料携带出机房或对外泄密。

  8.前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在内网计算机上安装自带软件。

  9.严格遵守内网准入规则,不得随意将私人计算机连入内网,严禁同一台计算机切换网络。

  四、外网安全制度

  1.外网计算机必须设置口令,且每3个月更换一次,禁止在外网计算机中保存涉密文件。

  2.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网站的维护管理。为防止保密信息在网上传播,确保网站规范、有序及正确的舆论导向,建立信息上网审批制度,上网信息发布前须经有关领导审批同意后才能在网上发布。

  3.不得浏览信息内容不健康的网站,工作时间禁止在网上进行网络聊天、网络游戏、浏览股票信息等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五、定期检查制度

  1.市中心及各分中心计算机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检查各网络设备及计算机运行情况,认真填写《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设施定期检查表》(附表1)。

  2.对机房内机器的运行、温度、湿度等情况必须每天检查,并按实填写运行日志。

  3、市中心及各分中心计算机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如遇影响到业务操作的重大问题,应在第一时间向部门领导和市中心反映情况。

  4、各分中心按月向市中心上报一次网络设施等检查情况。

  附表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设施定期检查表

网点名称

□市中心     □柯桥区   □诸暨    □上虞区    □嵊州    □新昌

安全检查员

 

检查日期

 

检查事项

检查结果

  机房内温度(最适温度20摄氏度)

 

  机房内消防设施及防雷击设施

 

  服务器运行状况

 

  磁盘阵列运行状况

 

  路由器及交换机运行状况

 

  光电转发器运行状况

 

  UPS运行状况

 

  机房内空调运行状况

 

  内网计算机运行状况

 

  各台计算机IP地址与所登记的符合情况

 

  内网计算机软件安装情况(有否安装自带软件)

 

检查情况总结

 

整改意见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