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概况】 2012年,绍兴市民政局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浙江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贡献突出单位。绍兴市获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和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最高级的“七星城市”称号。(章楠)
【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荣获“四连冠”】 2月27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绍兴市继2000年、2004年、2008年后,再一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绍兴县柯桥街道办事处被表彰命名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田思嘉烈士骨灰安放仪式举行】 3月14日,田思嘉烈士骨灰安放仪式在望秦山陵园举行。消防浙江省总队政治部主任张飞军,副市长冯建荣,市公安局、市民政局、消防绍兴市支队等部门领导,越城区领导,诸暨市领导等参加骨灰安放仪式。
【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到绍兴调研】 6月18日,民政部副部长罗平飞一行到绍兴市调研考察社会组织拥军工作。省民政厅副厅长万亚伟、市领导徐明光等陪同调研。调研组分别听取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荣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拥军工作情况汇报。
【发放优抚金11847.6万元】 至12月,全市民政部门为10350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共11847.6万元,发放物价补贴470余万元。(罗练东)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逐步完善】 5月,与市委“两新”组织工委联合下发《绍兴市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制。至12月底,在全市有党员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实现党组织覆盖率100%。
【完成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至8月底,完成2011年度社会组织检查工作。全市应检社会团体1150家,实检1148家,参检率99.83%,年检合格1124家,合格率97.74%;应检民办非企业单位852家,实检851家,参检率99.88%,年检合格830家,合格率97.42%。
【构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 至11月底,按照出台的《绍兴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组建成立了市、县、镇乡(街道)三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8家,除市级为市编委办批准登记的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外,其他县(市、区)及街道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基本上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组织促进会形式搭建,并顺利通过省平安办对绍兴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的考核。(黄怡平)
【“三沿五区”坟墓整治】 年内,市民政局根据2008~2012年“三沿五区”五年整治计划,以平毁、绿化覆盖等方式对杭金衢高速公路、杭甬高速公路、上三高速公路、104国道、329国道沿线等重点地段的裸露坟墓进行了集中整治,到年底全市共整治违法违规坟墓4778穴,完成年度计划的100%,完成五年计划的80%。
【建成生态墓地1941个】 至年底,全市已有公益性生态墓地1941个,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达95%,平均绿化率达到75%。
【殡葬惠民政策实现全覆盖】 至年底,全市均出台殡葬惠民政策并已实施,殡葬惠民政策实现全覆盖。
【办理结婚登记35423对】 年内,全市办理结婚登记35423对(其中涉外、涉港澳台、华侨69对),比2011年上升19.1%;全年离婚登记7696对(其中涉外、涉港澳台、华侨13对),同比上升7.3%。全年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2698份。
【三县(市)民政局被授予“全国AAA级婚姻登记机关”】 年内,绍兴县民政局、诸暨市民政局、嵊州市民政局被民政部授予“全国AAA级婚姻登记机关”;绍兴市民政局被授予“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贡献突出单位”。
【全年收养登记344人】 年内,全市共办理收养登记344人,其中男孩50人,女孩294人;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43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301人。国内公民夫妻共同收养320人,无配偶收养23人,跨省收养8人;涉港收养1人。全年解除收养关系5件。(顾莉莉)
【接收退役士兵2221名】 年内,全市共接收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2221名,共放发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 2571.08万元,其中市本级接收为306人,发放为399.731万元;全市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50名,市本级7名,4名分别安排到绍兴市水务集团等单位。
【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年内,市民政部门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知晓率达到100%,报名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教育为1047人,报名率47.1%,681人参加各类技能培训教育。
【赠送慰问金慰问品3149.82万余元】 年内,全市民政部门赠送慰问金慰问品总计3149.82万余元,其中慰问驻绍部队431.7万元,优抚对象2718.12万元,组织开展精神病残疾军人巡诊和为残疾军人修理假肢、矫形器、轮椅等各类康复辅具;发放春联年画15万幅。(罗练东)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89948人】 年内,全市共核减2509人。全市共有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移民89948人(诸暨市32485人,上虞市11757人,嵊州市11400人,绍兴县9683人,新昌县22670人,市本级1407人,越城区546人),其中核定到人资金直补扶持的移民68849人,不核定到人扶持的移民18590人。
【农村移民直补资金4130.94万元】 年内,全市民政部门对核定登记到人的农村移民按每人每年600元标准,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分季度发给移民个人。全市共发放农村移民直接补助金4130.94万元。其中市直80.52万元,越城区32.16万元,诸暨市1580.94万元,上虞市600.36元,嵊州市659.58万元,绍兴县562.68万元,新昌县614.7万元。
【水库移民计划扶持总投资11755.03万元】 年内,全市列入水库移民计划扶持项目308个,总投资11755.03万元,移民资金4167.94万元,其中后期扶持项目66个,总投资2462.49万元,移民资金876.94万元;结余资金项目128个,总投资4948.45万元,移民资金1920万元;小型水库解困项目80个,总投资2821.86万元,移民资金821万元;实施应急资金项目34个,总投资 1522.23万元,移民资金550万元。(杨晓青)
社区和基层政权建设
【概况】 2012年,全市城乡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发放到位,专职工作人员数量配置和福利待遇等相关问题进一步落实,有效保障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城市社区建设加快发展,和谐社区建设成效显著,认真开展调研活动,对社区建设当中存在的问题,商议对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社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基本完成,为2013年实现全覆盖奠定基础。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深化:完善村务公开制度,修订补充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将全市“阳光村务”工程落到实处。
【加强农村社区建设资金监督】 年内,全市农村社区建设总结经验,加强资金监督。全市2136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已全部建设完成。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补助资金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于10月初对建设补助资金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为保障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的有效运行,逐步建立农村社区建设的长效机制,启动农村社区工作人员配置试点工作。村级社区服务中心人员在原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兼任主任,农村社区任职工作或就业的大学生或村两委会成员兼任工作人员的基础上,增设专职农村社区工作人员并落实其经费保障。
【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基本构建完成】 年内,全市已建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22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93个,除嵊州市外,各县(市、区)已建立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市本级进一步规范88881890服务热线的服务制度和操作流程,及时对热线运营情况进行评估,并就如何提高生活服务热线的信誉度、知晓度提出建议意见,并对资源优化整合进行调研。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深化】 年内,全市制定“阳光村务工程”工作计划,指导各地加强村务公开,规范村务运作,提升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水平。组织人员参加省民政厅组织的村民自治法规和阳光村务培训班,学习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制定全市“阳光村务”工程计划安排,调整领导班子,修订补充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村务公开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建议调整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陈一星)
民族宗教
【概况】 2012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贯彻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致力于维护民族宗教界合法权益,确保民族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更好地发挥民族宗教界积极作用。
【王作安冯志礼分别到绍兴调研】 3月29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一行到绍兴调研,市领导何加顺、徐明光等陪同调研。王作安一行听取了绍兴市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方面的工作汇报,并与伊斯兰教信徒进行了交谈。11月28日,省民宗委主任冯志礼一行先后到绍兴市炉峰禅寺、新昌大佛寺调研指导宗教工作。
【全市宗教界人士暑期读书会】 8月15日至16日,绍兴市宗教界人士暑期读书会举行。本次读书会以“学法律、强管理、促提升”为主题,旨在进一步推动全市宗教界人士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强化宗教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宗教界人士自身素质的提高。省民宗委副主任陈振华作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努力为建设“两富”浙江发挥积极作用》的形势和任务报告,市民宗局局长黄文刚总结了上半年全市宗教工作,就下半年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并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宗教工作提出要求。
【浙江省首届“禅意人生”书法展在绍兴举行】 8月25日至31日,由省佛教协会主办、市佛教协会承办的浙江省首届“禅意人生”书法展在绍兴博物馆举行。省、市相关部门领导、诸山长老、书坛名家和海内外嘉宾200多人到会。
【大佛寺佛教文化发展交流会】 10月1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学理论研究所和大佛寺联合主办的大佛寺佛教文化发展交流会在新昌县举行。中央统战部二局副局长袁莎,中国宗教杂志社社长、主编韩松,省民宗委副主任倪忠扬,市领导倪善贵,市民宗局局长黄文刚等出席会议。
【市首届“宗教慈善周”活动举行】 11月17日至23日,全市首届“宗教慈善周”活动举行,全市五大宗教20个爱国宗教团体、457个宗教活动场所、456名宗教教职人员和1万多名信教群众踊跃参加慈善活动。全市共募集善款64万余元,以宗教活动场所为单位就近开展扶贫、济困、助残、救灾、养老、助学、支教、义诊等公益慈善活动20多场次,共支出善款53万余元,受益困难群众250多人。
【和谐寺观教堂总达标249所】 年内,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突出政治安全、场所安全、活动安全和人员安全,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市新增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场所69处,总数达到249所,创建成功数量和创建质量均超过省标准。
【累计落实少数民族结对帮扶资金155万元】 年内,市民宗局探索民宗、民政、红十字会和乡镇(街道)协同配合的少数民族低收入家庭帮扶机制,加大帮扶力度和覆盖面。继续做好与丽水市松阳县7个少数民族贫困村的结对帮扶工作,协调落实帮扶资金40万元,推动油茶林改造、蓝莓种植等帮扶项目的实施,为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增加稳定的收入。“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众增收帮扶行动计划”实施五年来,全市累计落实帮扶资金155万元,实施光彩扶贫项目1个,并与当地有关部门配合,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3期,培训人员1385人次,劳务输出254人次,资助少数民族特困群众学生10人次,受益少数民族群众近4000人。(茅小翔)
人口与计划生育
【概况】 2012年,全市共出生33163人,计划生育率96.53%,人口自然增长率0.3‰,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98。市人口计生委被评为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全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先进集体,3个县(市)荣获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县”称号。
【率先启动孕前遗传基因筛查】 2月21日,绍兴市举行优生工程合作项目签约暨联合实验室授牌仪式。市人口计生委主任陈玲芳与复旦大学生物技术中心主任田国樑签订优生项目合作协议。优生促进工程实验室引进复旦大学生物技术中心和教育部现代人类学重点实验室关于出生缺陷干预的国际最前沿的检测手段,合作开展遗传基因孕前检测项目。全年,已合作开展9252份遗传基因样本筛查,发现355例异常,全部进行了干预。
【人口计生优质服务月】 4月10日至5月31日,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全市开展以“优生,开启幸福人生”为主题,以“送服务、送政策、送知识、送健康”和“进企业、进农村(社区)、进机关、进学校”为主要内容的人口计生“四送四走进”宣传服务活动。宣传服务月期间,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进村(社区)1927个,走访企业1060家,走访育龄夫妇279079人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41437份,开展优生大讲堂215课次,媒体视频播出6577分钟,各级报纸专版专栏278个,短信发送3万多条。印制宣传小折页1万份,实用宣传品2万份,制作宣传动漫片6个。
【首次评选全市“三优宝贝”】 5月27日至11月30日,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学会联合评选全市“三优宝贝”,经过初评、体检、能力测试、网络投票等环节,程筱等20名宝贝获“三优宝贝”称号,魏雨辰等20名宝贝获“三优宝贝”优胜奖。
【率先实现优生促进工程三级一体化】 7月,绍兴市在全国率先全面普及由国务院批准,国家人口计生委和财政部共同实施的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市6个县(市、区)全部被国家列为项目试点县。绍兴市整合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省优生“两免”项目、市优生“七免三补”政策及新启动的孕前遗传基因筛查工作,形成了国家、省、市三级项目一体化,孕前、孕中、产后全程干预的出生缺陷预防体系。全市县级计生指导站内全部设立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中心。
【首次编制绍兴人口发展数据集】 11月,《绍兴市人口发展数据集》编制完成。数据集以图表的形式,从人口状况、人口结构、人口分布、人口素质、人口与经济、人口与社会、人口与资源、人口与环境、人口与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等全方位直观地反映2011年绍兴人口发展现状,为各级党委政府掌握全市人口发展阶段特征,加强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参考。
【简化一孩生育证明登记工作】 12月3日,市人口计生委发文,建立登记机关选择制、婚育证明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代理便民制、免费服务制,简化一孩生育证明登记工作。
【创建6个省级“三优”示范点】 年内,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继续推进每年20%乡镇建成“三优平台”的建设计划,同时加大对省级示范点的扶植力度。诸暨市王家井镇、大唐镇等6家指导中心被评为省级示范点。全市各级“三优”指导中心定期开展目标人群的免费培训,开展优生大讲堂、亲子运动会、“三优宝贝”评选活动。
【开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监测】 年内,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统一部署,通过编制抽样框、抽样、调查对象的上报和确认、人员培训、调查员进村入户现场调查、调查结果审核、调查表录入等,完成流动人口动态监测8个乡镇、16个样本点、320例个案的调查和录入工作。
【优生促进工程】 年内,全市婚前医学检查率97.99%,共检出疾病人数9094人,建议不宜结婚的1人,建议暂缓结婚342人;对25469名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免费孕检率100%,检出异常66例。全年产前筛查率71.89%,比2011年增加5.01%,产前诊断3523人,经产前诊断确诊异常胎儿199例,终止妊娠166例。开始全市推行免费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阻断,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率为100%。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率均在99.5%以上,全市确诊CH(先天性甲低)、PKU(苯丙酮尿症)、亚临床甲低及听力异常157人。落实每位待孕夫妇每年免费筛查660元的财政资金,市县两级财政投入达2000万元。出生缺陷发生率降至162.25/万,同比下降24.54/万。
【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范化服务中心活动】 年内,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在全省率先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范化服务中心活动,打造一批为流动人口提供基础管理、宣传教育、孕环检查、药具发放、信息交换等“五位一体”、优质便捷的平台。至年底,全市已初步建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规范化服务中心11个。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市通过评估。
【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年内,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制作了6个动漫宣传片,开展“幸福女儿家庭”寻访等活动,宣传倡导先进婚育观念。建立孕妇月报制度等“十项制度”,加强孕情管理。联合卫生、公安、药监等部门定期开展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B超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选择出生性别的行为。下半年,全市共查处非法行医窝点44家,其中涉及“两非”窝点16家,立案查处14起,处罚9人,罚款4.9万元,收缴药品和医疗器械5吨多。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98,继续保持平衡。
【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制度提标扩面】 年内,全市人口计生部门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和伤残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和160元。将“半边户”、计划生育并发症对象纳入特扶范围,确保奖励、特扶金及时发放到位。全市共确认奖扶对象41078人,比2011年增加6805人;新纳入“半边户”2209人。特扶对象2783人,同比增加271人,全年共计发放奖扶、特扶金4649.28万元。(陈莉芳)
居民生活
【概况】 2012年,1月因春节和气候寒冷双重因素影响,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指数以104.3高开,之后逐月收缩。10月当月指数创出34个月以来新低,为100.2;之后逐月上涨,12月为102.8。
全年CPI累计上涨2.0%,涨幅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涨幅较2011年回落3.4个百分点。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六涨一跌,其中:食品类上涨3.3%、烟酒类上涨3.8%、衣着类上涨0.8%、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1.9%、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0.5%、居住类上涨4.6%;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1.7%。
全年,全市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3.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2%。
【居民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 年内,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40337元,比2011年增长11.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911元,同比增长10.9%,绝对值居全省第2位,增幅居全省第8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706元,同比增长11.6%,绝对值居全省第4位,增幅高于全省平均0.3个百分点,居全省第6位。
从收入构成看,工资性收入仍是城乡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6308元,同比增长9.1%,占家庭总收入比重65.22%。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9936元,同比增长8.63%,占人均纯收入比重56.12%。
【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5平方米】 至年底,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30平方米,比2011年提高0.20平方米。93.4%的居民住上了有卧室、餐厅、厨卫齐全的公寓式住宅。有空调、暖气等取暖设备的住户比重为96.8%。卫浴齐备的住户比重为97.0%。使用罐装液化石油气或管道天然气的用户达到99.3%。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64.84平方米,比2011年提高3.15平方米,其中楼房面积60.81平方米,比2011年提高1.42平方米。
【居民家庭拥有各种耐用消费品现状】 至年底,全市固定电话用户(含小灵通)195.06万户,移动电话用户(通话用户)497.61万户。电话普及率157.13部/百人,其中固定电话普及率44.25部/百人,移动电话普及率112.88部/百人。互联网用户数(不含手机上网用户)126.19万户,比2011年增长26.82%。城镇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汽车(生活用)33.15辆、家用计算机107.84台、彩电202.06台、空调212.93台、洗衣机100.39台、电冰箱104.31台,热水器102.06台。农村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汽车(生活用)14.39辆、家用计算机41.71台、彩电182.24台、空调105.76台、洗衣机80.25台、电冰箱97.49台、热水器73.59台。
【居民生活处于相对富裕的水平】 全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204元,比2011年增长9.09%,其中食品支出7817元,同比增长9.6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107元,同比增长10.27%,其中食品支出4186元,同比增长4.39%。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分别为35.2%和37.7%,均处于相对富裕的水平。(朱美红)
养老服务
【概况】 2012年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68981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9.71%,比2011年提高0.97个百分点。其中,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551873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3.51%,占全市总人口的12.52%;7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66043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42.12%,占全市总人口的8.30%;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19898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3.80%;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12381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42%;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94人,其中女性71位,占75.53%。全市纯老年人家庭的老年人口数达119582人,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13.76%。其中农村纯老年人家庭的老年人75374人,占全市纯老年人家庭老年人口的63.03%。全市“失能”老人共14681人,农村人口占65.53%。“半失能”老人共29193人,农村人口占72.47%。全市7位老人获浙江省“健康老人”称号。
【成立“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老年人工作站”】 5月,绍兴市法律援助中心老年人工作站成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明确救助领域、优待措施、费用减免、网络建设等要求;开展法律咨询进社区、进福利机构活动;编印《绍兴市老年人维权法律知识读本》,分发到老人手中,增强老人维权能力和意识。
【全国第三个“敬老月”慰问老人32.5万人次】 全国第三个“敬老月”,即浙江省第二十五个老人节期间,全市各级老龄部门开展“敬老爱老,共建共享”主题活动,老龄委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慰问老人32.5万人次。举办老年文化艺术周、书画展、运动会、拳操赛、文艺演出等近300场,参与老人达两万余人次。
【老年竞技体育成绩斐然】 年内,绍兴市145名运动员参加浙江省第六届老年人运动会全部13个项目的比赛,获得男子气排球和乒乓球两项团体冠军。在全省首届老年乒乓球比赛中,绍兴市选手勇夺男女单打亚军。(过锦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