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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谭志桂
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2015-02-15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5年2月5日在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我受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全市上下攻坚克难、稳中求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的一年,也是我市人大工作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的一年。一年来,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依靠市委的正确领导,紧紧依靠代表的积极参与,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20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个,作出决议决定8项,就11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专题视察7次,组织代表开展专题约见活动2次,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着眼于推进“重构绍兴产业”,加强对经济和财政运行情况的监督

  一是开展对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针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赴各区、县(市)和市级各经济部门、开发区,重点就经济运行特点、有效投资情况、外贸出口形势和企业金融环境等进行深入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充分肯定市政府在稳增长、调结构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提出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营造合力抓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把振兴实体经济和落实有效投资作为重中之重,努力打好“稳增长、防风险、抓提升、促转型、优服务”组合拳,不断提高我市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我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部分规划指标调整的汇报,组织开展科技进步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我市的深入实施。

  常委会高度关注行政区划调整后市直及越城区经济发展情况,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完善越城区、绍兴高新区、袍江开发区财政体制有关情况的汇报,就市本级经济发展平台建设情况开展视察,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开发区功能定位,深化各项改革,理顺管理体制,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推动市区经济提档升级、加快发展。

  二是开展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不断深化对政府全口径预决算的监督,在继续加强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同时,强化对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的审查监督。重视推进预算编制精细化改革,推动加快预决算公开步伐。认真审议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和债务控制等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财政预算调整等方案,要求切实加强增收节支和债务控制,严控“三公经费”,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部门预、决算的审查,首次开展对重点部门的决算审查,继续扩大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的范围,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着眼于推进“重建绍兴水城”,加强对大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监督

  一是开展对规划工作的监督。适应行政区划调整后城市发展空间拓展对中心城市融合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常委会专题审议《绍兴市城市发展战略纲要》并作出决议,先后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重大商业商务及公共设施布局、城市快速交通通道体系、城市环境卫生、智慧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汇报,要求市政府全面推进《绍兴市城市发展战略纲要》的贯彻落实,完善各层次规划的有效衔接,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加强区域协调,加快推动中心城市融合发展。

  二是开展对水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监督。在组织暗访组进行暗访的基础上,专题开展对水城建设情况的视察,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代表小组,先后对城中村及老小区改造、水城旅游开发等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提出要统筹谋划和加快实施水城河湖水系畅通、水生态保护、水岸环境建设、水城休闲旅游、城中村和老小区改造等项目,加快推进“两江、十湖、一城”开发建设,努力展现绍兴水城新风貌。持续关注农村发展,就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开展专项审议,要求坚持“规划带动、政策推动、改革促动”策略,推进环境整治,增强综合协调,努力将我市农村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家园。着眼于展示城市魅力、推进城乡绿化、推动产业发展,作出关于确定香榧为绍兴市树的决议。

  三是开展对全市水环境和大气环境治理的监督。面对治水治气的严峻形势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常委会深入开展“切实履行人大职责、全力推进五水共治”和“检验五水共治成果、申报可游泳河段”等活动,对全市防洪排涝、防灾减灾工作进行视察,对城市内涝防治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对2013年饮用水水源保护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承担了一级河长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河长制”常态化督查,对推动我市水环境持续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持续关注大气环境污染治理,就2013年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市、区联动开展代表约见政府及部门领导活动,推动了城市扬尘、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等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着眼于推进民生领域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加强对社会事业发展的监督

  一是开展对职业教育和养老服务等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组织开展对全市职业教育工作情况的视察,就推进产教融合、加快构建大职业教育格局提出要求。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最基本养老需求,推进养老事业有序安全健康发展。专题组织对残疾人就业工作情况的视察,认真开展残疾人权益保护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努力让更多的残疾人共建共享幸福生活。

  二是开展对食品安全及相关工作的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普遍关切,通过第三方问卷调查、暗访抽检、执法检查、代表约见和专项审议等方式,持续第三年开展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力度,提高协同监管和属地监管效能,着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市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情况的汇报,就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和质量安全提出要求。

  三是开展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监督。以我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承办省运会为契机,积极推进城市人文环境改善。专题视察省运会筹备工作情况,先后听取市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城市市容管理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就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常态化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了一系列审议意见。

  (四)着眼于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一是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高度关注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建设,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的汇报,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招投标、物业管理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工作开展了专题视察和执法检查,要求切实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推进简政放权,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受理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1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次。

  二是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听取和审议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改善执行环境,提高执行能力,提升执行质效;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源头防控和制度防控,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增强惩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以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增强和法治理念的提升。

  常委会十分重视信访工作,修订出台《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办法》,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28件。通过依法督办,积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

  (五)着眼于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切实加强代表工作

  一是完善代表联系机制,丰富代表活动载体。继续实施五年届期内所有基层代表走访一遍、轮训一遍、常委会会议列席一次、常委会重大活动参加一次的“四个一”工作举措,一年来共走访基层代表106人次,组织代表培训257人次,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48人次,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186人次。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推动全市118个乡镇(街道)设立代表联络服务站134个,提前实现“全覆盖”,一年来共有各级代表1500余人次参与接待。认真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广泛组织各级代表开展“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全市共查报相关条文339条。推进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和人大网站的功能开发和推广运用,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二是完善交办督办方式,增强建议办理实效。探索实施承办单位提前介入建议分办的“预交办”模式,和一个重点建议加数个同类建议进行交办的打包交办模式,推动建立建议交办工作会审制度和疑难建议交办审核制度。健全完善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相关委室对口督办、代表全程参与督办等机制,继续开展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和满意度测评活动。代表在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共提出建议252件,都得到了比较及时的研究处理和答复,代表对答复情况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对办理和落实情况总体表示肯定。

  (六)着眼于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是努力践行群众路线。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完成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的工作任务,落实整改措施16条,修订关于规范常委会工作和机关管理的制度文件14项。结合工作实际举办了国家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学习风气更加浓厚,文风会风更趋务实,视察调研更接地气,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得到进一步增强。

  二是积极推进工作创新。以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60周年和省委、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为契机,加强对人大工作的研究和探索,积极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继承基础上积极推动工作方式创新,探索开展了重点部门决算审查、代表约见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暗访抽查、第三方问卷调查、公开征集监督工作建议议题等工作。

  三是注重增强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沟通协调,加大机关干部培训交流和绩效考评力度,促进了队伍素质的优化和工作效能的提高。加强宣传信息工作,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与区、县(市)人大的工作联系,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协调、交流活动,组织召开全市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培训交流会议,促进了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的进一步形成。

  一年来,常委会还积极加强与国内各地人大常委会和国外地方议会、友好团体、友好城市的联系交往,作出关于绍兴市与北京市西城区缔结友好城市关系,以及绍兴市与白俄罗斯、波兰、阿尔巴尼亚、塞尔维亚等国相关城市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决定,专题审议绍兴市对外交流工作情况,促进了我市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回顾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离不开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支持配合,离不开全市各级人大、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是: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成效有待进一步增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干部任免权的程序、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代表作用发挥的途径和载体有待进一步拓展,常委会及其机关的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不断加以改进和提升。

  二、2015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推进法治,推动实施“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为圆满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全面深化法治绍兴建设,早日建成现代化绍兴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今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贯彻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省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大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要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核心,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到人大履职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根本,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深化“法治绍兴”建设,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化;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主线,保持“一线”状态,追求“一线”作为,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扣党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要求,不断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二)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服务改革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实效。着力推进产业升级,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半年度经济发展和计划、预算、决算、审计等工作报告,开展对政府债务风险管理、财政资金使用、重点部门决算,开发区建设、文化产业培育、电子商务发展,以及“十二五”规划执行、“十三五”规划编制等工作的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氛围,推动经济发展迈入“增长中高速、质量中高端”的健康轨道;着力推进“三区融合”和城乡统筹,开展对大城市交通建设、教育融合、卫生事业统筹,现代水城概念性规划编制、防洪排涝、城市垃圾综合处理,以及现代农业“两区”建设和农业科技创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的监督;着力推进民生改善,开展对《就业促进法》贯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大气污染防治、对台交流等工作的监督,组织养老服务工作专题约见和市区交通治堵工作专题询问;着力推进公正司法,开展对全市法院金融审判工作、检察机关规范执法、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等工作的监督。把全民普法、守法作为法治绍兴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促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建立“人大讲坛”制度,推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方法,制定实施《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规范重大事项报告提请机制。适应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的新趋势,认真研究谋划,做好前期准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修订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建立健全任前法律考试和任后表态发言、向宪法宣誓等机制,加强对选举、任命人员的依法监督。

  (三)强化服务保障工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牢固树立代表主体意识,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深入实施《绍兴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代表联系群众的意见》,健全落实联系代表“四个一”工作举措,深化代表学习培训工作,规范代表联络站和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网上代表联络站建设,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参与常委会工作和社情民意畅通表达的渠道。精心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形式,不断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实效。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以普通代表身份积极参加闭会期间活动,定期深入代表联络服务站,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科学分办、承办答复、跟踪督办、考核评估机制,落实重点建议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对口委室跟踪督办制度,推进办理工作绩效评估和满意度测评工作常态化。适时开展换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促进代表建议的进一步落实。深化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和代表述职评议工作,促进代表自觉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切实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健全贯彻群众路线长效机制,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持续整改“四风”问题。健全理论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业务知识水平。健全对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制度,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不断提升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水平。切实加强与区、县(市)人大的联系,探索加强开发区人大工作,积极推动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优势和合力。切实加强人大新闻宣传信息工作,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完善绍兴人大网站建设,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人大制度宣传和人大工作宣传,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促进全社会法治意识和人大意识的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人民群众对做好人大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充满了新的希望和期待。让我们在中共绍兴市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生活富裕风尚文明的现代化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