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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及市级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2015年2月4日在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绍兴市财政局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2015-02-16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关于2014年全市及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和外部形势,我们认真贯彻市委“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改革创新促发展,求真务实惠民生”的工作基调,根据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精神,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全市财政预算运行和执行情况良好。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度汇总预算为316.51亿元,实际执行数为317.27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比上年增长8.3%(以下简称“增长”),其中:市区(包括市级、柯桥区、上虞区,下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度汇总预算为200.90亿元,实际执行数为201.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6.9%。

  2014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度汇总预算317.41亿元,实际执行数346.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9.1%,增长11.0%。其中:市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度汇总预算195.51亿元,实际执行数204.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8%,增长9.5%。

  2.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级(包括越城区,下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度预算72.52亿元,实际执行数72.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7.6%,同比增长5.0%。

  2014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年初预算68.48亿元,调整预算73.78亿元,实际执行数83.3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3.0%,增长13.9%,如剔除上年结余安排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等不可比支出因素,同口径完成调整预算的101.8%,增长11.3%。

  按照省与市、县(市)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4年全市、市区及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省各项补助以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结转下年支出款项等,减去上缴省财政部分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预计全市、市区及市级财政当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由于省与市级财力结算尚有一个过程,市级财政最后平衡结果待省财政决算批复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度汇总预算为261.21亿元,实际执行数为313.01亿元,完成预算的119.8%,下降2.7%。其中:市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度汇总预算为152.80亿元,实际执行数为167.60亿元,完成预算的109.7%,下降6.4%。

  201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汇总预算为271.62亿元,实际执行数为303.09亿元,完成预算的111.6%,下降10.3%。其中:市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汇总预算为161.61亿元,实际执行数为156.95亿元,完成预算的97.1%,下降16.7%。

  全市及市区政府性基金收支下降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减少。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64.85亿元,调整预算66.58亿元,实际执行数69.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5%,增长24.4%。

  201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67.04亿元,调整预算71.43亿元,实际执行数为68.3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5.6%,增长16.0%。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增长,主要是部分土地出让金收入跨年度入库及嘉绍大桥车辆通行费“翘尾”增收等因素。

  按照省与市、县(市)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4年全市、市区及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省各项补助及结转下年支出款项等,减去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由于省与市级体制结算尚有一个过程,市级最后平衡结果待省财政决算批复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度汇总预算203.86亿元,预计执行数为213.92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增长5.9%。其中: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度汇总预算126.08亿元,预计执行数为131.34亿元,完成预算的104.2%,增长5.2%。

  201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年度汇总预算为166.67亿元,预计执行数为183.66亿元,完成预算的110.2%,增长31.5%。其中: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年度汇总预算105.41亿元,预计执行数为11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5.8%,增长29.9%。

  2.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度预算46.87亿元,预计执行数为49.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5.8%,增长15.0%,主要是“三镇”划转后社保基金缴费人数及上级补助收入增加等因素。

  201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年度预算50.39亿元,预计执行数为51.56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增长33.6%。主要是从2014年,原由财政安排的企业退休人员社区补贴改在职工基本养老金列支以及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标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和逐步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支出范围等因素。

  全市、市区及市级201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尚在编制中,实际收支数据可能还会有些调整。

  (四)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度预算0.27亿元,实际执行数为0.26亿元,完成预算的94.6%,主要是部分企业效益下滑,导致利润减少。

  201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度预算0.27亿元,实际执行数为0.2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6%,其中:用于企业研发性、费用性项目支出0.18亿元,用于补充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8亿元。

  二、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增收节支,财政收支保持平衡。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复杂严峻的财税形势,坚持重抓收入组织,切实加强支出管理,努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培育壮大税源基础。支持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推进一批产业项目建设投产;积极支持浙越商创业创新“百日集中行动”,引进一批回归项目。制订出台《培育涵养地方优质税源实施方案》,继续落实结构性减免税费政策,全市企业减免税费17.97亿元。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完善税源间接控管模式,制定大企业管理制度,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社保费征管基础建设,探索开展工会经费税务代征工作。出台《欠缴税费管理办法》,与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构建税款追缴协作机制。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制定《2014年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非税收入管理考核评价办法》,清理行政事业性及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160项;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缴比例由5%提高到10%;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收益提高34.2%。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制定完善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会议费、培训费等规章制度,明确支出标准和操作规范,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全市及市级“三公”经费支出分别比上年下降36.5%和37.3%,会议费分别下降39.2%和32.1%。

  (二)坚持政策引领,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围绕重构绍兴产业战略部署,积极发挥财税政策杠杆作用,引导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配套细则,实施29项财政政策扶持细化办法,全市及市级兑现各类扶持资金32.91亿元和9.1亿元;大力实施“四换三名”工程,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改革试点工作,全市差别化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1.8亿元。培育新兴产业发展。全市及市级分别筹措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25亿元和5亿元,支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发挥市级创投引导基金作用,推动落实项目投资11.75亿元。促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市级落实服务业资金1.5亿元,全面实施服务业“310”工程,加快推进金融集聚区等一批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加大水城旅游投入,深入推进“全城游”、“全市游”、“绍兴人免费游绍兴”工作。强化科技人才创新保障。全市及市级分别落实科技经费18.46亿元和3.3亿元,全面实施“八倍增、两提高”科技专项行动,支持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市级落实人才专项资金5000万元,大力实施“330海外英才计划”、企业人才“百千万”培育工程。

  (三)坚持统筹协调,城乡发展全面推进。以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为重点,积极筹措落实资金,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推进中心城市建设。支持绍兴城市发展战略纲要和专项规划研究编制,统筹中心城市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设;完善制定新一轮市对越城区(开发区)财政体制,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推进现代水城建设。深入实施“双百双千”工程,完成投资595亿元;全市筹措资金22.54亿元,全面开展“五水共治”,推行分级“河长制”,推广狐尾藻治污技术,整治黑臭河,治理农村生活污水;筹措资金稳步推进“五气合治”。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实施2014年度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到位资金219.48亿元,保障重大工程建设;全市及市级分别筹措落实公交补贴5.27亿元和2.29亿元,市级落实交通治堵经费5855万元,积极保障“公交优先”“交通治堵”等工作;全市落实资金5.6亿元,深化小城市培育试点和“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推进小城市和中心镇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市筹措新农村建设资金156.41亿元,增长18.7%。制定实施2014年农业农村配套财政政策,重点推进现代农业、美丽乡村、森林绍兴、花卉绍兴建设。

  (四)坚持民生优先,社会保障稳步提升。围绕民生工程,加大财政投入。全市公共财政用于民生支出260亿元,占总支出的75%,比上年增长14%。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持续推进社保扩面提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人均每月提高238元,城乡居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等均有提高。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试点积极推进,全市和市级分别兑现补助资金12.88亿元和3.30亿元。加大教育文体事业投入。设立专项资金3.8亿元,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创建绍兴大学。市级落实各类资助资金2.8亿元,推进中职教育发展。市级投入资金7053万元,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大力支持“体育创强”建设和社区、学校等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大创新社会管理投入。持续推进“平安绍兴”、“法治绍兴”建设。全市及市级分别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9.05亿元和1.18亿元,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建设。健全多渠道筹措社保资金机制,探索财政性资金存放保值增值办法。

  (五)坚持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更加规范。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财税改革,着力完善财政管理制度,财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改革。深化全口径财政预算管理改革,首次将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四本账”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推进预算编制精细化改革,制定《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等五项制度;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市级部门预算上会审查的数量由上年的31家增加到52家,除不宜公开单位外,50个上会部门的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全面向社会公开,首次将29个市级部门2013年决算情况向社会公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改革。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改革,全市110个乡镇全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乡镇公务卡覆盖面已达100%,公务卡使用率同比增长44.9%;深化国库集中支付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完成市县两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试点工作。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探索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改革。健全财政“大监督”体系,全面推行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快推进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地方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市级资金余缺调剂制度,开展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推进涉税审批提速增效改革试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减少88%,实现当场办理事项95项,当场办结率达84%,缩短时限85项,提速88%。对各级审计部门提出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方面意见,财政及相关部门认真分析,深入整改,取得较好成效。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进入了财政收入增速换挡期、深化财税改革攻坚期、工作理念方式转变期“三期叠加”的新阶段,财政运行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2015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5年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法治绍兴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15年的财政工作既面临许多有利条件,但也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从财政收入形势看,我市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继续呈现平稳增长的良好态势,但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调整阵痛显现,企业经营风险加剧,地方主体税收收入后继乏力,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成为新常态。从财政支出形势看,财政刚性支出、重点支出有增无减,社保扩面提标逐年推进,财政紧平衡成为新常态。

  (二)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原则,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继续贯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升征管和纳税服务水平;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着力改善民生;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

  (三)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及市区。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365.98亿元,增长15.4%,如剔除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因素(根据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11项政府性基金从2015年起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我市涉及7项,下同),同口径收入预期341.07亿元,增长7.5%。其中: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232.58亿元,增长15.6%,同口径收入预期214.81亿元,增长6.8%。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352.12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9%,同口径支出拟安排326.3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8%,如剔除上年预算中安排的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则同比增长6.5%。其中:市区支出拟安排219.6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3%,同口径支出拟安排201.91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3%,如剔除上年预算中安排的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则同比增长6.5%。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中,用于民生支出269.91亿元,占76.9%;当年预算安排支出比上年度预算增加支出50.02亿元,其中:用于民生支出39.68亿元,占79.3%;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要求。

  2.市级。2015年市级(不含越城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57.14亿元,增长19.6%,同口径收入预期50.16亿元,增长5.0%。

  按照现行省与市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的税收返还和省转移支付资金,减去省体制上解支出,预计市级可用财力为68.92亿元。考虑到人员经费刚性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等政策性增支及完成收入的不可预测因素,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67.82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4%,同口径支出拟安排61.6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3%,如剔除上年预算安排的地方政府债券支出3.3亿元,则同比增长6.0%,增加支出3.51亿元。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支出49.42亿元,占72.9%;当年预算安排支出比上年同口径增加支出3.51亿元,用于民生支出3.03亿元,占86.6%,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要求。

  (四)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及市区。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89.11亿元,下降39.6%。其中:市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01.27亿元,下降39.6%。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203.22亿元,下降32.9%。其中:市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13.82亿元,下降27.5%。

  2.市级。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56.86亿元,下降18.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54.16亿元,下降20.7%。

  全市、市区及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下降,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预期下降及7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的不可比因素。按照现行省与市、县(市)财政体制计算,全市、市区及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收支平衡。

  (五)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及市区。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21.98亿元,增长3.8%。其中: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130.98亿元,下降0.3%。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213.53亿元,增长16.3%。其中: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130.15亿元,增长16.7%。

  2.市级。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54.27亿元,增长9.4%。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59.52亿元,增长15.4%,主要是连续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及各项社保待遇享受人数自然增长等因素。

  (六)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及市区。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0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1.04亿元。

  2015年市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0.32亿元,市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0.32亿元。

  2.市级。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0.22亿元,下降15.0%,主要是企业预期利润减少。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0.22亿元,下降15.0%,主要用于企业费用性项目及补充社会保障基金等支出。

  四、2015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一)优化产业扶持政策,着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按照“重构产业、重建水城”战略部署,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优化产业扶持政策,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注重政策激励引导。完善产业资金扶持办法,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培育楼宇经济;优化科技创新投入机制,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支持争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优化困难企业帮扶制度,继续贯彻国家结构性减税和清费减负政策,落实小微企业扶持举措。注重培育涵养税源。健全完善优质税源培育涵养机制,完善政府投资计划,支持浙越商回归,积极引进一批优质项目和企业,加快培育形成一批大产业、大企业。注重抓好平台建设。完善开发区土地出让金收支体制,推广滨海新城人事分配考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开发区主平台作用,提升开发区在区域经济中的比重。注重依法组织收入。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财税改革动向,做好“营改增”全面推开和消费税、环境保护税改革等应对工作。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税源动态监控,提升税收征管查水平,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清理规范政府非税项目,健全社保费征缴长效机制;加大国有资本收益统筹力度,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二)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着力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按照公共财政支出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事业的要求,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机制,着力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全力支持社会保障提升。健全多渠道筹措社保资金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努力实现社保资金收支平衡;稳妥推进社保扩面提标工作,统筹提高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保障标准,基本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深化就业创业扶持体系建设,推动城镇就业创业扶持体系向农村延伸,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全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完善医疗卫生和社会福利事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全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市立医院等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居家养老”;完善教育保障体系,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创建绍兴大学,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完善文化保障体系,推进文化惠民工程,支持文化精品创作;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统筹保障第八届市运会经费支出;支持旅游事业发展,统筹保障“绍兴人免费游绍兴”。全力支持社会管理创新。支持平安绍兴创建,深化“法治绍兴”建设。完善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经费投入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健全防灾救灾体系,推进“信用绍兴”建设;支持加强虚拟社会管理,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律援助。全力支持民间资本参与。

  (三)完善资金筹措机制,着力推进美丽绍兴建设。按照大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以重建绍兴水城为目标,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和推进城乡交通、水利、城建、环境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美丽绍兴建设。加快推进中心城市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公私合作模式(PPP),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展资金渠道。启动城市发展专项规划,完成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交通建设前期工作,开工建设杭绍台高速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孙曹公路等一批重大工程。加快推进城乡联动发展。深化小城市和中心镇培育试点,着力打造“特色小镇”;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精品工程,大力扶持乡村旅游等农村新兴产业。加快推进城市精细管理。完善“智慧城市”建设规划,精心编制专项规划,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探索公建设施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启动市区生活垃圾转运、处置等重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古城保护性开发;支持推进“三改一拆”,扎实开展“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按照新预算法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执行与监督“三位一体”管理体系,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预算编制管理改革。深化全口径预算改革,将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推进预算编制精细化改革,完善预算定额标准体系,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制定中期财政规划,统筹安排重大改革、重要政策和重大项目所需政府财力。深化预算执行管理改革。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和公务卡使用范围,提高资金覆盖率和公务卡使用率;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继续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确保全市和市级“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加快推进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盘活激活国有资产。深化财政监督管理改革。完善财政监督机制,整合财政监督力量,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财政监管工作机制;完善绩效评价办法和相关工作制度,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安排和使用绩效第三方评价制度;推进乡镇公共财政服务平台建设,不断规范乡镇财政管理。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按照税制改革进程,不断调整完善征管模式;深化创新税源间接控管模式,科学划分管理对象,进一步强化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构建现代征管体系;深化推广企业预警管理,降低企业纳税风险;深入推进全市联动稽查,提升稽查质效;深入推进纳税人维权,继续开展示范办税服务厅创建活动。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

  (五)注重依法理财治税,着力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按照依法行政要求,深化财税法治建设,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依法理财、治税,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规范财税法治行为。严格贯彻落实财税法律,加强新预算法宣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行为;深入实施《政府采购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为契机,增强依法治税和依法纳税意识,全面规范税务部门和纳税人的征纳行为;完善纳税人维权制度,有效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财税扶持政策。根据上级部署,组织开展税收等优惠政策的专项清理工作,建立财政扶持政策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深入推进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试点改革,进一步调整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规范地方债务管理。根据存量债务清理甄别情况,研究建立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制度,对债务实行规模控制,逐步把地方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实现“借、用、还”相统一;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实现全面动态监控政府性债务情况,切实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规范财会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