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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98643214C/2015-1624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 201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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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来临请理性选择各类教育培训机构

发布日期:2015-07-02 23:2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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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来临,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又将迎来办班高峰。针对当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发展迅猛、鱼龙混杂、投诉频发的现象,为此,诸暨市消保委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家长选择教育培训机构和参与教育培训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了解资质需看“证”。要仔细查看该培训机构是否具备各类许可证,包括“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对于外教,消费者更要查看其是否具备国际英语教师资格证,不可罔信“外来的和尚好念经”。

(二)实地考察不可少。在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不可完全听信招生宣传,实地考察学校环境与教学内容等,谨防试听噱头,向已上课的学生和家长做些摸底工作,与机构教师作进一步聊天沟通。

(三)合同协议要签订。选择培训班,要结合孩子的兴趣特点,并和老师进行沟通,一旦确定,要以合同形式与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协议或约定包括退款等特殊情况。当然,消费者在签署消费合同的同时,要看清是否有“霸王条款”。

(四)莫贪便宜预交费。目前,培训机构多数以一学期为单位收取培训费用。这之中,不少机构为了稳定生源,都会给长期学生以学费的优惠,以较大折扣诱导家长预交费用。为此有的会贪图便宜预交一年甚至更多的学费。但是优惠的同时也暗藏风险,一旦机构易主,学生与旧机构之间的合同关系难以得到保障,或是学生有中途退学的打算,要求退款就会相当困难。

(五)消费维权要积极。本次调查中24%的受访者表示在权益受损时选择不做行动,27%的则表示只向朋友抱怨,殊不知正是消费者自认倒霉的心理致使培训机构作出擅自提价、不予退款等不平等条款。消费者应积极维权,让教育培训行业少一点“乱象”多一点诚信。同时,注意妥善保管相关票据凭证。一旦遭遇纠纷,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或消保委投诉维权。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