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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3日在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信息来源: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2016-01-26 浏览次数: 字号:[ ]

绍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谭志桂

各位代表:

  我受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常委会按照会议的总体部署,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紧紧依靠广大代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24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1个,作出决议决定18项,就5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专题视察8次,组织专题询问1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0人次,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加快立法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准备

  新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给我市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带来新机遇、注入新活力。市委高度重视,去年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法治绍兴建设、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等意见,对依法启动地方立法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并专门成立地方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常委会紧紧依靠市委领导,紧紧依靠“一府两院”及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突出立法能力建设关键,积极做好依法启动地方立法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一系列立法专题考察学习、调研座谈、培训讲座;增开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依法设立法制委员会等7个专门委员会;按要求充实调整法制工作委员会,增设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在对我市立法能力建设进行评估的基础上,于9月25日通过我市可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后,常委会广泛征集首批立法项目,积极筹备立法咨询机构,认真制订立法工作程序、立法技术规范等配套制度,两次审议《绍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并提交本次大会审议,为我市立法工作的开展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在加快立法工作准备的同时,按照省人大的要求,积极配合开展浙江省旅游条例、电子商务条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10多部法规的立法、修订调研,结合绍兴实际和工作实践提出意见建议。按照立法法要求,积极做好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二)以服务转型升级为重点,推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保稳促调、推动提质增效,是去年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常委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积极支持和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对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有效投资、科技创新、外贸出口、企业帮扶和金融风险防控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半年经济工作情况和下半年经济工作重点安排的报告,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求市政府以做大产业、做强经济为总目标,在提发展信心、强市区经济、促创业创新、防发展风险、重服务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向“增长中高速、质量中高端”健康轨道迈进。着眼创新驱动、项目拉动、平台带动等作用发挥,先后对电子商务发展、文化产业培育、市直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等开展视察、审议,对年度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和项目效益情况开展全程监督。聚焦农业转型发展,调研视察现代农业“两区”建设及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提出要进一步创新土地流转机制,强化科技应用,培育经营主体,推动传统农业走上智慧农业、生态农业的现代化发展之路。积极开展转型升级“十大组合拳”落实情况监督,调研督查八大重点产业提升工程建设,广泛开展联系服务企业活动,主动联系走访异地绍兴商会,促进越商回归,推动我市经济在转型升级中加快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预算法,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是人大深化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常委会认真审议预算执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和债务控制等报告,作出关于批准2014年财政决算、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事项的决议。规范全口径预算“四本账”内容,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从市级扩展到全市。完善财政预算会前审查机制,重视对部门预算的审查,市本级首次实现除涉密部门和驻外机构外,其余85个预算部门的预算全部提交本次大会审查,并将在审查后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继续加强对重点部门的决算监督。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督,专题听取政府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报告,督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注重运用审计成果深化预算监督,推动公共财政建设。

  去年是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承启之年。常委会组织力量就“十二五”规划实施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开展调研,听取相关报告,集思广益,提出建议,为“十三五”规划纲要的编制提供了重要参考,也为本次大会审查批准这个规划纲要作了必要准备。

  (三)以关注“三区融合”为重点,推进中心城市建设

  城市规划对于城市发展具有重要的龙头导向作用。常委会十分重视行政区划调整后中心城市发展特别是“三区”融合发展相关规划的修编完善,专题审议市政府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关决定,听取现代水城概念性规划、市区环境功能区划等专项规划编制情况汇报,提出要着眼全市域、大市区,坚持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协调统筹原则,努力拓展发展空间,优化功能布局,做好特色文章,推动绍兴在永续发展中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城市融合发展,根本在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构建社会服务一体化体系。常委会高度关注我市交通、医疗、教育等“三区融合”进程。开展城市大交通建设情况视察,强调交通是城市发展的生命线、是“三区融合”的先行官,要对内互联互通、对外加强衔接,为提高“三区”同城化程度、提升中心城市集聚力提供有力支撑。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三区”卫生事业融合发展和“三区”教育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求着眼长远、统筹谋划,立足布局优化、服务同质、资源共享,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推进。重视大城市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组织开展了职业教育法执法检查,就绍兴文理学院创建绍兴大学组织部分省代表开展调研,并与省教育厅领导面商建议办理情况,推动了相关工作。

  (四)以督促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推进民生状况改善

  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是推进发展的根本目的。常委会关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就业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要求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政策、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全力促进社会充分就业。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之一,常委会对2014年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重点就基层责任网络建设、质量安全追溯、“三小一市场”专项整治等开展督促检查。交通出行是人民群众广为关注的民生问题,常委会组织组成人员和有关代表小组,对城市交通治堵、驾培模式改革等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组织城区交通治堵工作专题询问,推动改革更规范惠民、出行更安全便捷。基层群众办事难、审批难一直是民生热点话题,常委会按照省人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查找“基层群众办事审批难事项”专题监督活动,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现实问题,查找反馈政府部门相关事项103件次,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惠及民生中进一步深化。

  保护青山绿水,提升环境品质,是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也是常委会的不懈追求。围绕治水,深入开展“人大代表监督已治理的河”主题活动,专题审议全市防洪排涝、固堤扩排情况,听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情况汇报,配合省人大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跟踪检查审议意见的督促落实,积极开展常委会领导“河长制”一级河长常态化督查,全力推动“五水共治”。围绕治气,上下联动,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议,对全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调研督查,强调要以防治目标倒逼治污染、促转型、惠民生。围绕垃圾处置,听取市政府关于循环生态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及建设设计方案等报告,组织相关代表小组开展渣土、建筑泥浆集中处置工作视察,积极推进城市垃圾处理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产业化。

  (五)以维护司法公正为重点,推进平安绍兴建设

  平安建设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常委会顺应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立足自身职能,积极推进平安绍兴建设。听取市委政法委关于平安绍兴建设情况通报,就强化法治引领、深化立体防控、细化目标责任、优化绩效管理等提出建议。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在全市范围内上下联动开展公检法司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专项调研和监督,查找存在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形成反馈意见;公检法司机关及时研究处理,向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接受满意度测评,对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司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司(执)法公信力,起到了积极作用。对全市法院金融审判工作开展调研督查,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延伸金融审判职能,提升审判工作质效,为确保我市金融安全与经济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法治绍兴和平安绍兴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常委会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深入推进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认真开展“六五”普法终期督导检查,积极组织“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45件(次),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和重要信访件督办机制,推动了一批疑难信访问题的妥善解决。

  (六)以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重点,推进代表作用发挥

  密切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对于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至关重要。常委会认真实施五年届期内所有基层代表走访一遍、轮训一遍、常委会会议列席一次、常委会重大活动参加一次的“四个一”工作举措,一年来共走访基层代表96人次,组织代表培训74人次,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48人次,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重大活动62人次,深化了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创新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和内容,开展担任市人大代表职务的市级领导赴代表联络站接待人民群众主题活动,组织各级代表根据专业、行业特点进站开展接待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开展网上代表联络站试点工作,加强联系指导;认真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精心组织代表小组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广泛发动各级代表积极投身落实转型升级“十大组合拳”、查找基层群众办事审批难事项、监督已治理的河、核查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等主题活动,使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成为代表履职的新常态。

  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是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改进完善建议提交方式,由人代会期间提交改为会前网上提交和会议期间提交相结合;督促县级人大开通网上办理系统,完善市县两级人大合力督办机制;出台办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及细则,督促提高办理绩效。代表在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共提出建议273件,都得到了比较及时的研究处理和答复,代表对答复情况均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对办理和落实情况总体表示肯定。常委会还组织开展本届以来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要求对299件相关建议重新办理答复,并加强对办理单位承诺事项的跟踪监督。

  (七)以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为重点,推进常委会自身建设

  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人大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常委会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抓好“三严三实”教育,认真开展“新常态、新举措、新发展”讨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夯实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组织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专题学习会,举办立法法、选举法、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专题讲座,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完善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和对口联系制度,制定并实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专题询问和质询等办法,制订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的有关办法,不断完善依法履职的制度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省人大开展上下联动的各项工作,会同市委宣传部召开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就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及开发区人大工作开展调研指导,不断推进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发展。

  一年来,常委会十分重视对外交往,加强与国内各地人大常委会和国外地方议会、友好团体的联系;重视发挥海外人士、港澳台同胞作用,修订完善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并推动实施;重视对台关系,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对台交流工作情况的汇报,推进绍台各领域交流交往;重视友城关系建设,作出我市与韩国大邱市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决定,促进了我市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回顾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这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两院”积极配合的结果,也是市政协、全市各级人大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照贯彻立法法要求,立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对照贯彻监督法要求,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对照贯彻代表法要求,服务保障工作还需进一步优化;对照贯彻“三严三实”要求,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不断加以改进和提升。

  二、2016年的主要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的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围绕“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维护核心、围绕中心、抓住重心、顺应民心,进一步服务大局、关注民生、推进法治,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绍兴作出新的贡献。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今年常委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紧贴中心、依法履职,积极推动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

  围绕“建设生态绍兴、共享品质生活”目标,密切关注“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和开局发展,紧贴中心、依法履职,积极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积极开展立法工作,努力开启我市法治建设新篇章。围绕重点立法项目和年度立法计划,协调各方力量,多层次调研、多角度论证,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在制定完成《绍兴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基础上,围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古城保护、水资源保护、城乡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等开展调研、论证,选择其中条件成熟的项目,适时提请审议,确保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建立完善地方立法项目库,健全立法配套制度,完善立法程序,组建地方立法专家库,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地方性法规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法治绍兴建设。

  二是积极关注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健康运行。聚焦绿色高端产业发展,就创新驱动发展、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政府产业基金推进、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印染产业改造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和监督。围绕稳增长,加强对经济运行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围绕规范化,加强对财政预算的监督。围绕增绩效,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围绕大项目,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督促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和项目绩效评价机制。

  三是积极关注生态环境,推动美丽绍兴建设。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四边三化”、“五气合治”等重点工作,重点就近年来提出的相关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就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上下联动执法检查。

  四是积极关注城乡统筹,推动市域协同发展和市区融合发展。着眼大城市发展,就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修编、建筑产业现代化和住宅产业现代化等工作开展调研和视察。着眼古城、水城发展,就古城保护、水资源保护、会稽山森林健身游步道工程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和督查。着眼城乡一体发展,就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政策性农业保险、气象现代化建设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督。

  五是积极关注公共服务,促进民生状况改善。坚持共享发展理念,着力推进公共服务多样化、均衡化。就《浙江省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贯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就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就学前教育情况开展代表约见活动,就食品安全、大病保险制度实施、公共文化事业保障和侨务等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监督。

  六是积极关注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重视司法、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开展公检法司机关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情况跟踪监督,并就司法体制改革、安保维稳工作、城市综合执法监督机制建设等情况开展调研和督查,推进平安绍兴建设。

  (二)精选载体、优化服务,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探索和创新代表活动形式,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

  一是提升履职能力。继续实施联系代表“四个一”工作举措,深入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深化代表履职情况统计和登记工作,组织开展代表届期履职情况总结,把代表履职情况作为连选连任的重要依据。深化代表述职评议,促进代表自觉接受选民监督。

  二是拓宽履职平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作用,提高履职服务效率。深入推进实体联络站和网上联络站建设,督促、指导乡镇(街道)代表联络站积极开展活动,争取实现网上联络站全覆盖。

  三是强化建议督办。改进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工作,督促承办单位加强办理过程中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强化办理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着眼解决问题,选择事关民生、涉及面广、反映集中的建议,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或集体面商,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结果。

  (三)加强学习、务实创新,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举行地方组织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旅游法等专题辅导,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正确行使立法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的途径和方法。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文件精神,加强对县乡两级人大和开发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上下联动开展检查、调研、视察活动,指导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提升全市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健全完善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考核等方面工作制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人大新闻宣传,加强“绍兴人大”网站建设,开展网民就重大经济、民生工作找问题、提建议活动,切实提高人大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切实增强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

  各位代表,新常态、新目标、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中共绍兴市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