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16-1986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16-10-12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发文字号: | 绍市人社发〔2016〕106号 |
市直各开发区,各在绍高校,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创业园,各相关部门:
为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深入贯彻“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部署,整合和优化政府、高校和社会资源,形成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协调统一、齐抓共管的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15〕37号)和《2016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绍市人社发〔2016〕16号)工作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改善就业创业环境,激发就业创业活力,逐步形成以创新支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推动我市大学生更加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
二、工作内容
1.出台优惠政策。一是制定政策。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及时制定各项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最后一公里”畅通。二是部署落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督导、协调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建立机制。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信息反馈机制,梳理反馈政策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2.建立日常联系。一是召开例会。召集高校、创业园及相关单位负责人不定期参加例会,会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二是组织交流。组织大学生参加创业沙龙、就业创业经验交流会等各类形式的交流,了解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想法。三是搭建网络。利用QQ群和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介,建立线上交流渠道。
3.举办各类活动。一是开办创业大讲堂。发挥创业导师对创业大学生的引领带动作用,邀请创业导师不定期开办创业大讲堂。二是开设创业培训班。根据大学生需求,以“订单服务”的方式开设多种项目的创业培训。三是设立创业专家门诊。利用线上线下平台,线上开设互动专区及时解答创业咨询,线下组织创业导师进各大高校和创业园开展创业辅导。四是举办创业大赛。深入挖掘创业项目,分类分层组织竞赛,对大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项目,给予资金、场地等方面支持,助推项目成功落地。五是深化“就业创业服务季”活动。扎实做好就业创业服务,举办专场招聘会、校企对接会、就业创业指导进校园等系列活动。
4.提供系统帮扶。一是就业帮扶。优化就业环境,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网络,推进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向以困难家庭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为重点的大学生群体提供“立体化”就业服务。二是安居帮扶。结合当地实际,采用公租房、人才公寓租赁和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货币化补助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来绍就业创业大学生提供住房保障。三是资金帮扶。根据实际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组织企业家和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资金帮助。四是场地帮扶。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建设,促使创业平台向基层社区延伸,按照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办法开展认定授牌等工作。五是对接帮扶。帮助大学生与政府部门、科研院校、工商企业、孵化基地、金融投资等机构的沟通联系和对接合作。六是跟踪回访。跟进帮扶对象,优化帮扶手段,及时解决在帮扶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5.开展外出引才。一是大部队引才。积极参加省厅、市局组织的外出招聘活动,并结合当地产业特色,不定期组织较大规模的省外引才活动。二是小分队引才。根据订单式精准化引才服务需要,针对企业的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以小分队形式进对口高校引才。三是柔性引才。建立完善各类人才联络站和人才对接平台,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沟通渠道,为高校毕业生来绍就业创业提供便利。
6.加强数据统计。一是收集整理。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各类大学生就业创业数据的收集、归类、汇总和整理,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二是统计分析。建立就业创业统计制度,分地区、群体、项目等掌握大学生就业创业信息。利用大数据分析,为科学决策、完善政策提供依据。三是监督考核。结合实际,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市级年度 “新增就业大学生总数”考核指标,要细化任务,逐级落实,有序推进。
7.优化宣传交流。一是媒体宣传。借助平面和网络宣传媒体,解读、宣传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和活动。二是现场宣传。利用办事窗口和高校、创业园等就业创业聚集区,以及各类活动现场开展政策宣传。三是点对点宣传。采取QQ、短信、微信等形式将就业创业政策、招聘岗位等信息点对点宣传至大学生个人。四是典型宣传。挖掘大学生就业创业先进事例,推荐优秀大学生并不定期进行表彰宣传,营造全社会创业创新良好氛围。五是交流宣传。加强与各地大学生就业创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宣传本地特色做法,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提升业务工作水平。
8.维护合法权益。一是提供法律服务。联系司法等相关部门,邀请专家举办法律讲座,为就业创业大学生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二是反映意愿诉求。收集整理大学生就业创业各类意愿诉求,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绍兴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包括市人力社保局和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市直各开发区社事局,在绍高校、创业园、就业见习基地、创业成长型企业、创业导师团、创业贷款投资机构等。定期召开会议,交流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研究存在问题,制定相关对策,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明确成员和联络员,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2.设立人才服务平台。设立市人力社保局人才服务综合平台。平台开设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专窗,提供毕业生报到、就业创业补助办理、创业贷款受理、创业项目申报等“一站式”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的服务流程,对于人力社保部门的具体经办业务,按照“受理—初审—复审—公示—兑现—跟踪”的步骤展开。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也要设立相应的服务平台,全市形成上下衔接一致的服务网络。
3.开发网上服务系统。打造“智慧人社”,要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和业务管理系统,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平台,逐步把窗口工作转移到线上。要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整合就业创业信息,形成顺畅的联动机制,为大学生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
4.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机制,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创业大赛、创业培训等服务事项向社会组织转移。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要在政府宏观把控和整体协调的基础上,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各承接主体要严格履行合同,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模式,执行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
5.培养服务人员队伍。配齐配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力量,要定期组织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和经办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知识水平和素质能力,努力当好“店小二”,着力打造一支知全局、懂人才、能干事、善服务的人才工作队伍。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坚持把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大局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努力让高校毕业生感受到变化,体验到诚意。
2.做实服务,确保实效。要从工作实际出发,简化业务申请和审批程序,构建“店小二”式服务机制,努力为我市大学生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精准的服务,不断开拓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
3.明确职责,形成合力。要按照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全局意识。要进一步发挥高校、企业和各部门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积极性,密切配合,强化协作,尽职履责,共同推进。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