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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17-17629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成文日期: | 2017-04-14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是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措施举措,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系统解决方案,是落实《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重要基础性文件,是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实施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一、出台背景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牺牲安全”这条红线。2016年12月9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危险化学品由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质特性和涉及生产生活各个方面的使用特点,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尤其是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将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推到了重要的位置。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但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基础依然薄弱,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仍有发生。全市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总量大、行业领域多,以及监管部门职责不清、企业主体责任不够落实等问题依然存在,亟需得到有效治理。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国办发〔2016〕88号),定于2016年12月到2019年11月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此项工作涉及10个方面、40项具体任务,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2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11号),明确了全省开展危险化学品“一体系、一平台、两能力”(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安全风险预防大数据平台、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安排、工作要求4个部分。明确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和治理措施,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
主要任务包括4个方面30项内容:
(一)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1.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责任。
2.建立更加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
3.强化部门执法。
4.建立责任考核和追究制度。
(二)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
5.全面摸排危化品安全风险。
6.统筹优化危化品产业布局。
7.加强化工园区(集聚区)安全风险管控。
8.全面实施涉及人口密集区和列入限制、退出规划区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企业搬迁工作。
9.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
10.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
11.加强危化品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
12.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
13.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能力建设。
14.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
15.严格安全准入。
16.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管理。
(三)依法推动危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7.健全安全机构。
18.开展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19.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0.认真落实“一书一签”要求。
21.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2.建立实施“黑名单”制度。
(四)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23.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24.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25.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26.大力推进社会化服务。
27.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8. 进一步发挥科技引领作用。
29.加快化工安全人才队伍建设。
30.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普及。
三、主要亮点
(一)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并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理清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职责。《实施方案》30项治理任务,其中16项由市安监局牵头落实,4项分别由市发改委、经信委、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牵头落实,10项由相关部门根据行业管理职责分工落实。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督导等,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二)进一步解决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中的现实问题。总结G20安保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考虑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经营周转和监管执法暂存危险化学品的需要,提出按照“分散经营、集中储存、统一配送”的方式开展危化品经营环节治理,合理设置经营点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大力消除危险化学品储存能力不足带来城区内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经营、储存等社会公共安全隐患。
(三)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加强对高危行业监管的精神,且近年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的形势,提出健全安全机构,在50人以上的危化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安全总监。安全总监比安全副总业务更专业,精力更集中,解决安全专人管、专业管的难点问题,落实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四)进一步摸清全市危险化学品风险点。排摸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各环节以及物流园区、港口和城镇燃气的使用等各环节、各领域的安全风险,消除盲点、漏洞,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
(五)进一步解决监管力量薄弱、保障设施缺失、专业力量不足等问题。与快速增长的化学工业相比,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相对滞后是我市比较明显的短板。此次国务院《方案》提出监管力量专业人员配备不少于75%,我市存在较大差距。近年来,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明显提高,但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依然突出。对此,提出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引入第三放监管力量,中小企业采用定制式购买服务,鼓励金融、保险机构参与安全风险排查,并与保险费率挂钩等。同时,进一步发挥科技引领作用,鼓励企业更新升级老旧化工设备、装置,加速企业自动化控制、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减少危险岗位作业人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楼灿忠、金刚
联系方式:85115128、85159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