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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3XB/2017-21748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17-09-13
主题分类: 卫生 发文字号: 绍市爱卫办〔2017〕19号
有效性: 196

绍兴市爱卫办关于推荐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7-09-15 17:3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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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爱卫办:

  根据《浙江省爱卫办关于2017年卫生创建工作安排的通知》(浙爱卫办〔2017〕2号)精神及《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评选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单位申报、各区、县(市)爱卫办推荐及我办审核验收,现将符合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标准的绍兴市中医院等9家单位正式推荐上报,请予以批准命名。

  一、越城区(3家)

  绍兴市中医院

  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诸暨市(3家)

  诸暨市陶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诸暨市公安局应店街派出所

  诸暨工业职业技术学校

  三、嵊州市(2家)

  嵊州市中医院

  嵊州市剡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新昌县(1家)

  新昌县供电局

                   绍兴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 13 日

 

信息来源:市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