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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29 21:0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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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全文包括2017年主要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18年工作打算。绍兴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5-88615217。

一、2017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绍兴市市场监管局门户外网进行改版,先后两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行风监督员代表等人的意见建议,从方便社会公众及时、准确获取市场监管部门政府信息的角度出发,对相关栏目进行调整完善,增设了曝光台、权威发布、以案说法等栏目,丰富门户网站栏目内容。2017年,曝光台已发布违法违规企业30家,起到有力的震慑作用,社会反响良好。

(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发布、培训等工作机制,调整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明确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内容明确。严格按照对外公开的流程和期限要求,明确处室负责人的审核责任,确保公开的信息科学、准确、真实、有效。召开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举行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组织相关处室信息公开联络员参加培训,加强对业务科室在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件的指导。

(三)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2017年,通过绍兴市市场监管局门户外网、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浙江省工商局、浙江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86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169条,包括曝光台28条、媒体播报388条、权威发布69条、举案说法26条、食品安全42条、消费维权59条、药品安全38条、医疗器械36条、商品市场59条。

(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重点公开的事项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检测检验信息公开。2017年,我局通过市市场监管局门户外网公布抽检信息共19期,涉及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3个环节,抽检样品信息3020批次。不合格47批次,其中食品生产5批次,食品流通批次2批次,食品餐饮40批次;通过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抽检信息共8期,涉及食品生产环节省转移抽检样品653批次,不合格2批次,2批次不合格产品为黄酒和糕点。2017年,通过网站、媒体等平台公布2016年度绍兴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结果,338家经营企业参评,诚信等级企业127家、守信等级企业204家、警示级企业6家、失信等级企业1家;公布2016年度绍兴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结果,43家经营企业参评,诚信等级企业4家、守信等级企业38家、警示级企业1家;公布绍兴市2016年度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结: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守信(A)等级10家、基本守信(B)等级2家(见附件1);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守信(A)等级821家、基本守信(B)等级255家、失信警示(C)等级27家、严重失信(D)等级28家。

(五)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715条,其中微信辟谣45条、微博辟谣39次、微信回应时事热点10条、微博回应热点21条,微信微博消息回应700次。通过微信公众号解读“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政策6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工作人员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

三、2018年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公开意识。加大对市局机关各处室、分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规范公开机制。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完善服务措施,把公开意识从被动向主动转变,把公开时效从低效向高效转变,把公开范围从单方位向全方位转变,把公开形式从单一式向多样化转变,推动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发展。

三是健全公开程序从受理、处理、审核、反馈、归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对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流程,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法制审核的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合理、规范。

 

绍兴市市场监管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9日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