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60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绍政办发明电〔2015〕67号)等精神,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完善组织,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合理分工。加强领导,为应对新形势下的信息工作,成立绍兴市科技局网络舆情处理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有关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绍兴市科技局网评员队伍,为提高我局网络舆情处置水平,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健全制度,制定了《绍兴市科技局网络舆情处置实施细则》、修订完善了《政务信息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科技保密工作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来抓,积极发布各类信息,增强公众对科技工作的了解,更好地服务我市科技工作。
(三)创新载体,扩充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及部门网站的建设。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不断提升网站水平。二是开通了政务微博、微信,扩大了信息覆盖的范围,创新了信息传播的形式,共发布微博信息420条,微信34条,使群众能够从更多的渠道获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目前,市科技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1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5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2%。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5年,本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3、咨询处理情况。2015年,本局收到28件群众咨询要求。 100%进行回复。
4、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2015年,本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重点领域落实情况
1、行政权力清单对外公布。市科技局所有权力清单事项在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重点做好权力清单比对规范工作,确保部门权力清单要与省基本目录保持一致。
2、制度机制建设方面。2015年,我局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明确了继续有效的12个规范性文件,并在科技局网对外公布。同时,研究制定了《绍兴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并在科技局网对外公布,2015年预计全市发放科技创新券1200万元。
3、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79号)等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我局起草了《绍兴市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市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该《意见》,要求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四、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局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2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2、2015年没有新设备购置,投入人员经费3万元左右。没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及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于改进和提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所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还不够。
2016年,我局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便于公众查询,不断提升为广大公众服务的能力。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重点领域落实情况表
重点领域 | 公开事项 | 有关统计数据 | 典型做法概述 |
行政权力清单 | 市科技局所有权力清单事项在政务服务网对外公布,重点做好权力清单比对规范工作,确保部门权力清单要与省基本目录保持一致。 | 29项 | |
制度机制建设 | 2015年,研究制定了《绍兴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并在科技局网对外公布;同时对我局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明确了继续有效的12个规范性文件,并在科技局网对外公布。 | ||
政策贯彻落实情况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促进创业创新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5〕79号)等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我局起草了《绍兴市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业创新的若干意见》,市政府第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该《意见》,要求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