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18-1682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成文日期: | 2018-07-06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绍政干〔2018〕15号 |
经研究决定:
闾小锋同志任绍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润晔同志任绍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局长级);
张永春同志任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兼任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试用期一年);
钱肖华同志任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何洪亮同志任绍兴市农业局副局长;
秦国金、王凯同志任绍兴市商务局副局长;
赵迪明同志任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绍兴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徐东良同志任绍兴市奥体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溢峰同志任绍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徐城法同志任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免去张校军同志的绍兴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丁生产同志的绍兴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浙江嘉绍跨江大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兼)职务;
免去傅建伟同志的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职务;
免去姜晓迪同志的绍兴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郑炎林同志的绍兴市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柴军同志的绍兴震元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免去柏宏同志的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马晓明同志的钦寸水库工程建设指挥部总工程师,绍兴市水利局副局长(兼)职务。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