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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6日在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信息来源:绍兴日报 日期:2019-01-28 浏览次数: 字号:[ ]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翁跃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也是检察事业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检察职能发生重大调整,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职能整体转隶,工作重心相应地从过去重反贪反渎和刑事检察,转型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并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打击犯罪,促进共建共治,推进平安绍兴建设

  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严惩方针,批捕涉黑涉恶案件391人,起诉185人,追加起诉8人,严惩群众深恶痛绝的横行乡里、欺行霸市、强揽工程、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办案中强化线索摸排,从监督办理的虚假诉讼案件中,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18件,已立案侦查3件34人、拘捕27人。加强与监委、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重大案件通报、重点案件会商、重要线索移送、挂牌督办、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加强疑难问题调查研究,推动联席会议统一执法认识,强化检察引导侦查,规范重点案件证据指引,确保案件质量与打击效果。

  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5569人、审查起诉12460人,经审查,批捕4158人,起诉9728人。突出维护公民人身安全,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290人,对社会影响恶劣案件依法快捕快诉。突出维护公民财产安全,批捕、起诉抢夺、盗窃、诈骗等犯罪4867人。突出维护网络安全,批捕、起诉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网络犯罪1732人,电信诈骗犯罪698人。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三治融合”基层社会治理新要求,出台《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工作意见》,积极探索社会矛盾风险防范与化解的新路径。贯彻“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坚持少捕慎诉,依法不批捕1395人,不起诉2117人,对应当接受行政处罚的,移交行政部门处理。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引入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矛盾,办理群众信访2309件。创新矛盾化解举措,诸暨检察院首创由当事人“点单”选择人民调解员的协助调解工作机制,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37件,在枫桥检察室建成了刑事犯罪源头防治中心。开展司法救助,向45名陷入生活困境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92.6万元。具体承办全国性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型理论研讨会,集中展示践行成果,提升工作层次。最高人民检察院“走近一线检察官”栏目向全国推广践行“枫桥经验”的绍兴检察亮点,微博阅读量突破1500万人次。

  二、强化检察担当,营造法治环境,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共建良好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慎重办理民营企业涉罪案件,可捕可不捕的不予逮捕,可查封可不查封的不予查封,可从宽的依法从宽处理,对相关企业负责人等作出不逮捕决定33人,不起诉决定78人。审慎谦抑办理涉及众多企业及经营户的涉税案件,对数额相对较小、情节较轻的250余个案件不作犯罪处理。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会同工商联举办服务民营企业主题活动,走访企业132家,持续推进服务民营企业检察宣讲团建设,诸暨检察院向12家涉案企业发出犯罪风险提示函。严惩侵害企业犯罪,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强迫交易、职务侵占等犯罪40人,起诉41人,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

  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共建稳定经济环境。严惩以假项目、高收益诱骗群众投资的互联网金融犯罪,加强“P2P爆雷潮”的司法应对,防范金融风险传递。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非法集资、高利转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联合法院、公安加强对非法民间借贷的协同治理。结合办案开展金融风险预警和金融法治宣传。

  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共建清廉发展环境。围绕清廉绍兴建设,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主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办案新要求,加强与监委的线索移送和工作衔接,探索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模式。加强留置措施和刑事强制措施的衔接,受理职务犯罪案件29件36人,决定逮捕22人,起诉36人。

  三、加强诉讼监督,深化转型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监督。加强对“应当立而不立、不应当立而立”等问题的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1件,监督撤案8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追加起诉158人,监督立案、追捕追诉案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8人。坚持监督与配合并重,在全市基层公安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提升查办刑事案件的司法合力。

  强化审判监督。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24件,法院已改判10件。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以虚假诉讼为切入点,针对民间借贷等领域的“规模性造假”,研发“智慧民行”软件发现线索310件,对其中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批捕、起诉19人。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17件,法院已采纳改变结果61件。同时,审查后不支持当事人监督申请300件,对正确的裁判释法说理,促成息诉罢访,共同维护司法权威。针对虚假诉讼背后的“套路贷”、敲诈勒索等犯罪问题,会同公安、法院出台《关于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衔接机制的意见》,开展公检法联动整治。

  强化执行监督。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103名未按照生效判决执行刑罚的罪犯监督收监执行,督促507名罪犯履行财产刑447.9万元,监督对283名无羁押必要的在押人员予以变更强制措施。创新社区矫正监督,应用自主研发的“社区矫正智慧监督软件”,使全市110个司法所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全日制、常态化监督,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虚管的问题,监督收监执行59人。加强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对执行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51件。积极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对国土等领域非诉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6件,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土地3万余平方米。助力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依法批捕、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53人。

  强化专项监督。持续开展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监督,建议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2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2件,诸暨检察院建议环保部门移送的特大跨区域倾倒造纸垃圾系列污染环境犯罪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十大优秀建议移送案例。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打击性侵、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103人,两级检察长担任中学法治副校长,组建“三味”团队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开展“防治校园欺凌”等法治巡讲、微直播200余场。严惩坑老骗老犯罪,新昌检察院及时批捕、起诉诱骗124名老年人投资保健品的非法集资案。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重视涉港、涉澳、涉台、涉侨和涉外案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推进公益诉讼,回应群众关切,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打造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监督平台。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设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让老百姓“告状有门”。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向举报有功的市民发放全省首例举报奖励金,建立线索一体化审查管理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工作内部协作配合的规定》,对接12345政务热线和基层治理四平台,主动出击发现监督线索,强化线索办理力度,以监督实效回应群众关切。同步升级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进检察环节“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检察服务,提升检察便民利民品质。

  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围绕市委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化“五水共治”等决策部署,立案274件,督促清除废弃物7余万吨,放流鱼苗629万尾。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督促收缴生态损害赔偿款等292.5万元。注重标本兼治,针对医疗废物、废水违规处置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2519家医疗机构和50家动物诊疗机构启动普查式专项治理,查处违规医疗、诊疗机构85家,违规现象从根本上得以纠正。成立市检察院驻市环保局检察官办公室、驻市治水办检察官联络室,深化“两法衔接”加强生态保护合力。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聚焦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开展“保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监督,以网络餐饮、校园周边食杂店等食品安全为重点,立案103件。嵊州检察院依法对无证销售婴幼儿药品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保障“摇篮里的食品药品安全”。诸暨检察院对食品药品犯罪适用禁止令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近五年被判处从业禁止令的124名涉案人员,制作“黑名单”,移送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杜绝制售“毒药丸”“毒食品”的人重操旧业。

  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针对企业交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少缴欠缴”的问题,以及征地拆迁补偿、财政补助资金等“多付滥付”的问题,立案29件,督促收缴9900余万元。结合古城特色开展国有文物保护专项监督,针对古桥、文化遗址、古建筑群等受损情况,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切实守护绍兴古城。

  五、全面从严治检,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水平

  深化检察改革。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带头办案,开展各类案件质量评查,切实提高案件质量。深化内设机构改革,上虞、嵊州检察院率先开展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试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展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排除非法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程序。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加大对司法工作人员涉嫌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职务犯罪线索摸排,行使好法律规定的职务犯罪侦查职权。

  加强队伍建设。深化“检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认识,认真开展政治生态分析,出台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意见18条。坚持全面从严治检,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单法”,对柯桥、嵊州检察院开展巡察,狠抓落实整改。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化检校合作,落实法学专家担任挂职副检察长,开展两级检察院干部双向挂职锻炼,邀请知名专家来院开展业务培训,举办13期检察沙龙,切实提升干部业务素质能力,组建专业化办案组、专家指导组,成立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专家委员会,聘请24名专家开展咨询论证,不断提升专业化水平。

  夯实基础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加强创新亮点培育,不断提升基层建设水平。加大智慧检务建设力度,成立智慧检务创新联合实验室,自主研发智慧民行、社区矫正智慧监督、财产刑执行信息自动录入等软件,实现精准高效监督,率先在全市推广应用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初步实现政法机关网上协同办案。强化检察技术应用,成为全省首批“一流司法鉴定中心”创建单位。

  自觉接受监督。我们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办结并反馈人大代表建议3件,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积极向市人大主任会议专题报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建立健全院领导直接走访人大代表制度,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走访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等活动。自觉接受监委监督和法院、公安机关制约。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一年来,在全市检察机关共同努力下,检察工作得到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多次批示肯定,全市共有65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其中,诸暨检察院被授予检察机关最高集体荣誉“全国模范检察院”,市检察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位居全省第一,41个案件获评全国、全省精品案例或优秀案例,自主研发的2个智慧软件获评全省十佳智慧检务创新应用项目并被高检院向全国推广。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充分理解、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如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不均衡,法律赋予的新增职责尚未全面充分履行;监督信息共享渠道不畅通,法律监督的权威与刚性有待提升;队伍能力素质、内设机构设置与转型新要求还不相适应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

  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绍兴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的战略部署,以司法为民为导向,以“法律监督提升年”为抓手,以“十个专项”为载体,强化检察监督,锻造检察铁军,为我市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重返“综合经济实力30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主动融入大局,在服务绍兴经济社会发展上要有新担当。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监督,保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积极化解防控金融风险,重点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假借金融创新名义实施的金融欺诈犯罪。加强民营企业人身和财产司法保护。深入研究互联网司法应对,净化网络空间。深化与监委的衔接配合,积极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二是践行司法为民,在保障人民美好生活需求上要有新作为。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严惩黑恶势力,重拳“破网打伞”,坚决铲除社会治理的“毒瘤”。严惩各类损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刑事犯罪,坚持“少捕慎诉”,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反映民意、集中民力、维护民利、凝聚民心。

  三是坚持依法履职,在推进法律监督全面发展上要有新进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检察院组织法,做优刑事检察,加强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履行好司法人员渎职犯罪侦查职能。做强民事检察,以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为契机,加强对民商事审判、执行和虚假诉讼的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加强对行政诉讼和行政非诉执行的监督。做好公益诉讼,依法运用调查核实权,注重诉前程序,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

  四是深化自身建设,在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上要有新形象。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开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打牢政治思想基础。加强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外引内育”双向发力。加强智慧检务,真正用数据推动检察事业根本转型。持续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刑事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办案质量监管机制。大力推进清廉检察建设,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的司法检查,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新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和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为推动“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加快建设现代化强市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