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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610XM/2019-21449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人防办 (市民防局) 公开日期: 2019-01-03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196

2018年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03 14:4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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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办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期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我办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强化清理责任、及时报送清理结果的落实情况”

建立“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与人防发展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根据改革进程主动作为、动态清理,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能够真正落地、取得实效。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组织专门力量,部署清理工作,明确清理时限,对清理情况将及时报送。

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与公开要求的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机关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核心,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升和改善法治政府环境。每年年初,根据我办行政职能及工作要求,制定全年法制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责任;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落实教育培训内容。每年年终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小组报送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三、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每年都对本办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自查清理,并按要求将清理结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今年清理结果为没有以绍兴市人防办为主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

四、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应用的落实情况

(一)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

1、我办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集中在市行政审批窗口办理,对应的权力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流程、裁量准则全部录入中心审批系统;对各项目审批事项的事项类型、许可对象、许可依据、许可数量、承诺期限、许可条件、许可程序等各项审批内容和审批环节,全部公开在政务服务网上。

2、将行政处罚事项梳理入库,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和信息实行网上发起、审核、审批,网下文书制作同步进行。所有的行政处罚事项信息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和绍兴市行政处罚网上办理系统向公众发布。

(二)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情况

市人防办行政审批窗口办件都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监控系统和考核机制,我办按照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要求进行办理。行政执法处室及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视频等多种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重点环节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重点领域进行记录,我办保证执法用车,配有统一执法装备,配备执法录音笔1部、摄像机1台,办公、办案设备齐全。案卷制作归档由专人操作,并按相关存档和保密规定进行案卷保存并同时扫描电子存档。

五、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目前我办机关在编人员有7人,有执法证的2人,还有1人在申请中,下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受法律委托一家,在编人员9人,有执法证的8人,从统计看机关持证率不够理想,未达到《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要求,下一步我办将组织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争取达到要求。

六、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

我办从2012年开始聘请法律顾问全面介入重大决策、重大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用法律手段解决依法行政中遇到各种重点和难点问题,在法律顾问的参与下,提出有价值的法律建议,帮助防范和化解执法风险,树立公正执法形象和政府诚信形象,有力地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今年我办聘请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李旺荣、严洪祥等3名律师作为本办的法律顾问,对我办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审查、修改、起草各种涉法文书,提供应对行政诉讼、复议等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七、行政应诉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制度。办领导非常重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规定,并由法律顾问处理相关法务工作。

(二)组织学法,强化教育,提高执法水平。采用多种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时刻提醒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权限和程序执法,认真地做好调查取证工作,正确地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确保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复议和诉讼的检验。今年办里组织了宪法的学习和法制的考试,全办学习率和法制考试优秀率都达到95%以上。

(三)每年在年中和年终向省人防办和市政府法制办报送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调解统计情况,今年我办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案件。

八、加强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工作。为了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化,我办及时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办分管法制工作主任王玉标负责,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工程处为主要执行处室。办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特别是对权力和职责清单事项、“最多跑一次”事项多次组织专题研究,针对复杂疑难案件专门进行集体讨论。每年年初,都要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和宣传教育计划,并定期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的信息。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法制审查制度,确保行政行为规范。我办认真贯彻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坚持“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原则,不断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三)加强机关法律学习阵地建设,拥有一定数量的法律书籍,定期组织法律知识培训和讲座,还通过网络学习宪法知识。

九、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的新举措、新实践、新经验。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市本级与越城区人防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在越城区新设立人防部门,将原由市人防办负责的越城区实辖区范围内的人防行政管理职能调整至越城区,包括人民防空组织指挥、信息化建设、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宣传教育和工程维护管理等11项人防主要行政权力。扎实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水平。截至目前,我办列入“最多跑一次”改革的20个事项已全部实现“跑一次”目标,6个事项纳入投资项目“一窗受理”。开展“容缺受理”改革,11个行政许可事项全纳入“容缺受理”,容缺受理率达100%。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出台了绍兴市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的实施方案(绍市建设〔2017〕127号)。进一步优化审批和备案流程,明确相关要求和服务承诺,全面修订了办事表格和办事指南。          

(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办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与集体讨论决定的辩证统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等,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实行法律顾问制度,主要进行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部门案件及重大决策的研究讨论、协助处理部门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参加部门重大项目的谈判,合同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签订等工作、参与其他法律事项服务等法务工作。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严格执法和以人为本并重的新执法理念,实行人性化执法、人性化服务,用实践和行动诠释构建和谐人防的新思路和新内涵。一是提高严格执法的能力,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二是提高服务经济的能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对经济建设大局的促进作用。三是强化人防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提倡文明执法和热情服务,增强人防的亲和力。严格规范基层执法行为,确保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人防政策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四是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在法定权限和上级委托范围内,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改进执法方式、讲究执法艺术、规范执法言行,执法过程中利用影像手段进行执法,以保证执法的透明性和合法性。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每年定期的业务培训、案卷评查,不定期的实地抽查;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执法监督长效工作机制。按省人防办和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在每年都进行行政执法案卷专题评查,通过自查和抽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加强培训教育,不断更新法律知识,引导广大执法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制度,每年法律知识学习时间按要求完成,并组织参加考试考核;二是公开执法信息,提高执法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除了本办门户网站外,还通过绍兴市行政处罚网上执行系统和浙江省政务网进行公开。三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及时更新网站信息。人防行政权力事项、流程、法律依据、申请表格、受理条件、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均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国家或是省人防办有新的法律法规改动或是修订的,及时提供新的法律法规资料,创造学习机会,并加以培训,以增强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绍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信息来源:市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