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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19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10- 09 10: 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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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近年来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9日

    

    



附件1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涉及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日期

1 关于企业并购转让中排污权处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绍市环发〔2009〕27号 2009年4月16日

2 绍兴市区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权指标核定办法(试行) 绍市环发〔2012〕38号 2012年5月14日

3 关于印发《绍兴市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2〕67号 2012年8月2日

4 绍兴市区排污许可证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规程(试行) 绍市环发〔2012〕45号 2012年5月23日

5 绍兴市环保局关于停止执行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3〕71号 2013年7月22日

6 关于印发《绍兴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4〕3号 2014年1月9日

7 关于印发《绍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更新淘汰管理办法》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5〕12号 2015年3月12日

8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5〕19号 2015年4月7日

9 关于印发《绍兴市环保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5〕44号 2015年7月30日

10 关于印发《绍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适用环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5〕46号 2015年8月5日

11 关于根据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调整《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部分内容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6〕2号 2016年1月14日

12 关于调整《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部分内容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6〕54号 2016年8月19日

13 关于印发《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增订版)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6〕70号 2016年11月22日

14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7〕29号 2017年6月13日

15 关于调整《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部分内容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8〕4号 2018年1月19日

16 关于修改《绍兴市污染源自动监控预警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8〕6号 2018年 2 月 1 日

17 关于调整《绍兴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部分内容的通知(以此为准) 绍市环发〔2018〕15号 2018年4月2日

18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损害调查评估程序规定和损害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9〕3号 2019年2月18日

19 关于印发《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2019年修订)》的通知 绍市环发〔2019〕4号 2019年2月21日

    



附件2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停止执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文号 发布日期

1 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绍市环发〔2007〕76号 2007年8月13日

    


信息来源: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