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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20-1956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 成文日期: | 2020-11-01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发文字号: |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绍兴市上虞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浙政函〔2019〕118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区划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积极作用,加快推进三区融合,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主要内容
在原崧厦镇、沥海镇行政区域内分别设立崧厦、沥海2个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调整后,上虞区辖8个街道、10个镇、3个乡。
崧厦街道办事处:,在原崧厦镇行政区域内设立崧厦街道办事处。崧厦街道东至谢塘镇、盖北镇,南至百官街道、曹娥街道,西至沥海镇,北至杭州湾上虞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地址崧厦工业区伞城大道1号。
沥海街道办事处:在原沥海镇行政区域内设立沥海街道办事处。沥海街道东至崧厦街道,南至曹娥江,西北至绍兴滨海新城。街道办事处地址海滨路41号。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民政局
解读人:凌芳、程牧春
联系方式:88629916、88003075
全文下载:绍政函〔2019〕68号 政策解读(上虞).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