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委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绍兴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积极有效的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内容编制成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1.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我委历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今年年初信息公开工作已纳入我委年度重点工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并3次召开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协调会,2次举办信息培训会。今年我委还重新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处室、信息报送人、信息采编人、信息审核人、信息发布人等各环节的责任人。通过统一部署层层分解,在各职能处室中都指定专人负责本处室相关信息的及时报送,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2. 调整工作流程,规范工作程序
今年以来我委从工作流程着手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重新梳理并改进了文件的上网发布发布程序。要求文件、通知类,在起草时必须由拟稿人标明是否公开,生经处室审稿、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阅等层层把关,最终才能发布到网上。二是重新规范了信息上网发布发布程序。要求信息类,必须先由处室或企业申请发布并填制“信息报送发布申请表”、再由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专人根据申请表发布到网上。
3. 制度明确到位,融入日常工作
我委明确了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每条信息都有专人报送、专人申核、专人发布等工作细节和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完全融入到其他各项日常工作当中,打通了从信息产生到信息公开发布的便捷通道。在做好信息公开的同时,为确保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我委在拟稿发文过程中增加了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都做好了事先区分,以确保每条公开的信息都符合保密和信息公开审查的要求。
4. 创新工作方式,建立信息公开档案
今年我委创新了信息公开管理方式,将每份信息从生成到公开审批到发布的全过程的:信息来源、公开内容、公开申请原因、审批人、公开时间、公开位置等重要信息都一一记录并存档,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信息公开档案。
5. 拓展渠道、梳理内容。
我委今年在原有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重新设计了我委的微信公众号“绍兴国资”。该公众号设有:国资新闻、政策法规、国资网站、市管国企概况、企业动态信息、信息发布排名、党建活动、学习园地、先进展播共12个栏目。一年来共推送了163条信息,达到了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加强了信息公开互动的目标。
今年我委重新梳理了信息公开栏目。调整了“预决算公开”、“图片信息”两个栏目。重新梳理了“办事指南”、“政策文件”两个栏目,重新发布了各项办事程序;重新发布了各类供下载的表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整理和重新发布了政策文件栏目及所有相关文件。梳理后我委的最新信息公开栏目为:领导班子、机构职能 、内设机构、下属机构 、机关自身建设、发展规划、办事指南、政策文件、人事任免、工作人员、部门信息、国企动态、图片信息、通知公告、预决算公开、国有企业基本信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共17项信息公开项目。其中国有企业基本信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国企动态三个栏目为我委特色栏目。
6.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委共主动公开信息412条,其中政策文件6条,动态信息370条,通知公告18条,公示16条,预算公开2条。所公开的信息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
7. 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我委至今为止,虽然还没有收到信息依申请公开要求,但自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就已经做好了依申请公开准备,从制度上落实信息依申请公开及答复工作,确保在收到申请时正确并及时地做好相应工作。
8. 信息公开位置(公开平台建设)
我委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形式,个栏目分析公开于:浙江政务服务网、市门户网站国资委子站、市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务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
9. 信息管理
我委专门制定了《市国资委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要求和办理程序。
10.监督保障
我委确定了委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委信息公开的管理、监督、考核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 | 0 |
行政强制 | 0 | -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61 | 364.95 | |
填报人:朱晓翔 | 联系方式:8512165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填报人:朱晓翔 | 联系方式:85121653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填报人:朱晓翔 | 联系方式:85121653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年我委公开的信息中发现了2处错别字。虽然错误率在正常范围内,但纰漏的发现也是给我委信息公开的质量提出的要求。二是信息形式比较单一,主要以文字为主,图片信息不多。今年我委开通微信公众号后,因为微信公众号的特点该问题尤其凸显。针对这些问题,我委将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审查、核稿、统计、归类、存档等工作,提高工作的规范性,避免出现漏发、错发情况。
二是合理分配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相互协调、互相配合,以免出现职责重叠或职责连接裂缝,提高效率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三是丰富信息形式,从信息来源上做到更多的图文并茂,使信息以更生动的形式公开。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更深入更有效地开展。
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