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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我市出台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1-23 08:3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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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决策事项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决策一旦失误,不仅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而且会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危及社会稳定。昨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近日我市出台《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今后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实施前必须开展社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近年来,我市因重大决策实施引发过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其中一条重要原因是风险评估工作不落实、不扎实、不规范。当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党委、政府为解决经济社会问题打破既有格局、重新配置社会资源,作出的重大决策也难免带来社会风险。实施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是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制度保证。

  根据该细则要求,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前,我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对决策事项存在的社会风险因素进行调查、识别、分析、研判、预防和控制。评估结果按照决策实施后可能对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程度将划分为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五种情形。

  一旦被评估为中风险,该决策将暂缓实施,待采取有效的防范化解措施降低风险后,再予以实施;中高风险的决策将中止实施,待时机成熟后再作评估论证;而高风险决策,将不予实施。 

  今后对存在决策事项应进行风险评估而未评估的,未及时作出暂缓实施、调整实施或中止实施决定的,未经评估造成重大涉稳事件等情形的决策人,将被追责,并受到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记者 胡诚浩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