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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37U/2019-21489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19-12-04
主题分类: 减灾救济 发文字号: 绍市民基〔2019〕131号
有效性: 225

关于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0-01-06 14:2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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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夯实农村基层治理基础,维护村级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原则,结合农村实际情况,对村级组织权力进行逐类逐项梳理、归纳、审核,参考《绍兴市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详见附件),以区、县(市)为单位,统一编制符合各地实际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并报市组织、民政部门备案。清单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发生权力寻租和信访较为集中的权力事项,与村级事务准入制度做好对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区、县(市)要根据形势的变化,适时召开辖区内党代表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规范调整,确保权力清单于法周延、于事简便。

二、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在明晰村级权力清单的基础上,根据《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相关法规、规定,按照简便直观、易于操作的原则,以区、县(市)为单位,统一制定《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规范》,以图表形式绘制村级权力行使“路线图”,进一步明确每项村级权力事项的名称、政策依据、办理主体、操作流程、时间要求、监督管理等具体要求。制定《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规范》要事先广泛征求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的意见。

三、坚持村级“小微权力”公开透明。结合贯彻落实村级“三务”公开制度,建立内容真实、时间及时、简明易懂的村级“小微权力”透明公开制度,做到权力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四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进一步探索公开的新途径和新方式,充分利用电子触摸屏、短信、微信、APP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公开村级各项权力的运行过程和结果,让村级“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完善村级“小微权力”监管机制。畅通各种监督渠道,整合各方监督力量,构建村民监督、村监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有机统一的“三位一体”监督体系。拓宽村民监督途径,乡镇(街道)和村级组织要公开监督电话和联系人;强化村监会监督,选优配强村监会成员,对村级事务办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督促整改;各级组织、民政、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深化村级“三务”公开检查,切实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管。

五、建立运行考评和监督问责机制。各区、县(市)要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纳入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乡镇(街道)要把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作为村干部述职评议的一项基本内容,作为“五星达标村”、“3A示范村”、“民主法治村”创建的重要依据。巩固拓展乡镇(街道)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立足“监督再监督”,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村级事务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有效推动村级权力规范透明运作。要注重将容错纠错理念贯穿其中,营造基层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对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积极宣传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内容和运行流程,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知晓度和支持度。区、县(市)和乡镇(街道)两级要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图等作为乡镇(街道)、村干部培训的必要内容,组织所有的村干部进行专题学习,教育引导村干部规范行使权力。

七、构建村级“小微权力”齐抓共管机制。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村级“小微权力”制度推行过程中的问题。组织、民政、财政、农业农村、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单位职责,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编制、权力运行程序和各项配套制度制定的对口指导,切实强化村级组织和村干部规范用权意识。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对本地区工作落实不力,甚至腐败案件高发多发的,从严“一案双查”;力戒形式主义,对搞形式走过场,搞纸上规范、虚假规范、表面规范、敷衍规范的行为,严肃问责追责。

各区、县(市)要及时制定、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在 12 月底前完成制度推行工作,覆盖至所有行政村。



附件:

绍兴市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类 别

序号

事项内容

重大决策类

1

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村庄建设规划

2

村民自治、村规民约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修订

3

村民宅基地安排

4

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村留地开发

5

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资产财务类

6

村财务开支

7

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8

村集体资产处置

9

村集体资源对外发包

10

村干部误工补贴、非村干部报酬、补贴发放

11

村商品、物资、服务采购

12

村工程招投标

党建人事类

13

村级组织工作人员选任(聘)、临时用工人员选聘及管理

14

发展党员

15

各类先进推荐申报

民生保障类

16

殡葬管理

17

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管理

18

协助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19

协助做好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相关工作

20

协助做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自然灾害救助、计生家庭帮扶等相关工作

21

党内关爱基金申领

便民服务类

22

个人建房、临时用地申办、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等

23

林木采伐许可证申办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分配等

24

各类涉农补贴补助项目申报

25

矛盾纠纷调解

日常管理类

26

印章管理

27

党务、村务、财务公开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