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志桂,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出席。市政府、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19年度全市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了市政府2019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调整和提请审议市级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表决通过关于同意调整市级2020年财政预算的决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市级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和上虞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方案及相关情况的报告,通过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和上虞区部分行政区域界线变更方案及相关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改革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首次在常委会召开期间组织开展相关主题专题询问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绍兴市与韩国昌原市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报告,表决作出关于同意绍兴市与韩国昌原市建立友好交流关系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首次审议结果的报告,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听取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表决通过该项条例,并将依法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
会议就下阶段工作作出部署。全市人大要围绕省委、省人大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担当作为,争创一流业绩,群策群力推动新时代绍兴人大高质量发展,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