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13Q/2020-20275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场管理处 | 公开日期: | 2020-11-11 |
主题分类: | 文化、卫生、体育 | 发文字号: | - |
有效性: | 225 |
有效性:有效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编制《绍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
| 根据《绍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组建绍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在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挂牌,越城、柯桥、上虞三个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层级统一设在市级,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为绍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派驻。为规范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效率和质量,从源头上规范案件办理手续及流程。
| 绍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 2020年8月5日 | 2020年6月,确定实施主体,拟定提纲; 2020年6月-7月,撰写初稿; 2020年7月,通过政府网站广泛征求并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并完善初稿,并提交合法性审查; 2020年7月,提交局党委集体讨论,审议通过; 2020年8月5日,经本机关负责人签发,正式出台规定。 |
2 | 编制《绍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 根据《关于印发市场监管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9〕94号)精神,为规范执法行为,执法队根据法律、法规、规章最新制定发布、修改、废止等情况,重新修订了《绍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 绍兴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 2020年10月20日 | 2020年1月-6月,进行法律法规更新调查、召开座谈会、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调查等方式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调研论证,形成初稿; 2020年7月,召开业务骨干论证会,对初稿进行逐条研究论证; 2020年8月-9月,广泛征求意见,并邀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核把关,进一步完善初稿; 2020年9月,提交合法性审查; 2020年9月,提交局党委集体讨论,审议通过; 2020年10月20日,经本机关负责人签发,正式出台自由裁量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