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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0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0-11-04 15:5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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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促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的关键之年,也是开启“十四五”规划的编制之年,更是抗击疫情重振文旅市场的特殊之年。全市文旅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继续以“融合、转化、创新、服务”四大工作理念为牵引,以融合发展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防化风险为保障,大力推进优秀文化传承创新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牢牢守住政治底线和安全底线,着力推进全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快推动实现“重塑城市文化体系、打造最佳旅游目的地、争创文旅融合样板地”三大目标,努力将绍兴打造成为长三角最具文化标识度的示范城市。

一、着力以“三个重点”为统领

(一)标准化。树立标准化服务管理工作新标杆,健全公共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全面推进落实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标准化。研究制定《绍兴市研学旅行实施标准》及其配套细则,争创研学游国家标准。加速推进数字化转型。

(二)全域化。以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创建为抓手,助力新昌县、柯桥区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县和5A级景区城;支持嵊州市、上虞区、诸暨市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帮助越城区启动省级创建工作。公布实施“三大文化带”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410”工程。

(三)国际化。以创建“东亚文化之都”为载体,做好重大节会和专项活动,推进文化旅游国际化。精准日韩推介营销,积极对接“中意活动年”;协助做好友城大会等市级重大活动,承接外事演出宣传;举办“东南亚旅行商走进绍兴”活动;承办2020中国越剧艺术节,“大师对话”等重大节会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二、着力以“十大任务”为抓手

(一)着力提高党建质量和提振行业信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各项思想文化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落实三大主体责任提高党建质量。落实党委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委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纪党规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严厉整治“四风”问题,进一步提升作风效能建设水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全面提振新冠肺炎疫后文旅行业信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精神,加快激发疫后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尽力打好“两手抓、两战赢”组合拳。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提振行业信心广播电视宣传引导工作,认真做好产业政策和疫情防控政策兑现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支持文旅企业共渡难关十条措施,稳步开展提振文旅行业发展“十项活动”,加快提振全市文旅行业发展信心。

(二)着力推进繁荣艺术创作生产。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推动艺术创作,制定出台艺术创作题材规划,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文艺繁荣工程。努力创排《傲雪芬芳》《云水渡》《没有名字的我们》《梁柏台》等3-5部文艺精品力作,孵化一批新的艺术项目。积极组织参评浙江省第五届戏剧金桂奖,做好2021年度国家艺术基金申报。筹备庆祝建党100周年重大文艺活动,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重要创作演出任务。举办2020年中国越剧艺术节,积极探索越剧、折子戏、非遗进景区等文旅深度融合新路子,进一步提升越剧全国影响力。全面复兴传统文化,进一步振兴绍剧,推动戏曲传承发展,着力推进“传统戏曲进校园”“送戏下乡”“绍兴有戏——折子戏大赛”“绍兴有戏——文艺进企‘千百’活动”和专场文艺晚会等活动,积极做好“‘欢乐春节’绍剧美国行”、“‘绍剧嘉年华’中国绍剧展演月”等活动。支持各区、县(市)开展艺术创作,高质量办好艺术活动载体。

(三)着力推进行业服务标准化。不断完善服务体系,推进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效能。一是推进文旅数字化建设。打造绍兴市文化和旅游数据中心,建立文化和旅游产品与旅游线路数据库,整合市场优质平台,提升游客获取资讯和游览服务便捷度,提升游客满意度。二是推进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标准化。重点围绕中国最佳研学旅游目的地城市创建,研究制定《绍兴市研学旅行实施标准》及其配套细则。按时保质完成《浙江省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任务,提升全市旅游厕所建管水平。推动游客服务中心等旅游公共服务转型升级,完善旅游信息发布,完善旅游申诉处置机制。全面深化政务服务“一窗办、全城办、移动办、一证办”改革,细化完善标准化办事流程。三是做好系列贯彻标准化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宣传贯彻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国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景区城(镇、村)、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A级景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民宿、文旅融合示范区、特色基地(营地)等系列标准(办法),实现标准的推广度和知晓率,培育一批各领域专家和评委。四是加强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内涵建设。继续推进城市书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建设15家城市书房,完善和规范城市书房建设、管理;持续推进绍兴数字图书馆和绍兴市文化馆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全民阅读。加快提升图书藏量及百人图书藏量,助推绍兴重返经济综合实力“30强”。新建提升一批文创街区、城市文艺广场、农村文化礼堂,探索古城“街艺角”试点。持续开展“文化三送”活动,全年送演出下乡1300场、图书下乡13万册。举办绍兴市第十五届公共文化论坛,组织参加长三角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合作和交流。

(四)着力推动文物保护激活利用。一是实施“越文化解码工程”。紧抓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机遇助力打造江南文化圈,实施“文化复兴工程”,以文物、非遗、古典文献、艺术作品等为依据,建设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数据库。启动越文化解码、文脉梳理和《绍兴大典》编纂工作,解码“越文化基因”,建设越文化研究中心,打响“江南文化圈”,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二是实施“文物修缮及文物平安工程”。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各区、县(市)文物部门指导,夯实文物保护工作基础,落实文物安全责任,促进交流与合作。推进实现古城文保单位智慧消防全覆盖。三是提升文博资源研究与活化利用水平。继续推进宋六陵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实施二号陵(二期)考古工作。开展平水盆地越国王陵区考古调查勘探,推进绍兴南部山区田野考古及整理研究工作。加强运河遗产保护利用,完成《大运河(绍兴段)遗产保护管理规划》修编。促进文物活化利用,深化革命文物和摩崖题刻保护利用研究,实施“名人故居保护激活计划”,推进名人故居有序开放利用。提升博物馆办馆质量和水平。谋划建设鲁迅家博物馆。修订出台《绍兴市扶持非国有博物馆实施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提升文博专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五)着力提高非遗保护传承利用。提升非遗保护传承能力,抓好非遗项目名录和传承载体建设,继续实施市级非遗记录工程、开展传承人与传承基地负责人培训和研修建设。加强非遗转化创新,继续打造“非遗我来演”“绍兴有戏——绍兴故事汇”“我们的节日”“绍兴非遗集市”“祝福·绍兴古城过大年”等非遗传承活动品牌。加强文旅融合服务,开展“流动的文化”非遗保护传承系列活动,深化“非遗进景区”和“走近非遗 品读绍兴——绍兴市非遗研学游”活动。完善非遗数据库建设。启动编纂《水乡社戏》系列丛书。推进落实传统戏剧发展“五个一”计划。协同市名城办积极谋划建设古城非遗一条街,培育壮大工艺美术、书法绘画等文化产业和专业市场。推动振兴绍兴传统美食。积极打造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六)着力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深化文旅产品供给侧改革,健全文商旅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将文旅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一是积极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推动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全覆盖,力推1-2家进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新推进1家进入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名单。全力推进“万村千镇百城”景区化提升工程,争取打造5A级景区城1-2个、3A级景区村庄30个,创建景区村200家以上,银宿级民宿10家,特色文化旅游基地100个。启动精品线路打造计划,推出“三大文化带”十大旅游线路、红色旅游十大精品线路和一批研学游重点线路。二是积极推进文化资源转化为旅游产品。实施文旅资源融合转化工程,推动宋六陵申报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工作,落实融杭举措共同举办南宋文化节,做足江南文化文章,打造南宋文化高地。充分利用“绍兴古城”文化资源,发挥古城保护利用专家咨询机制的功能,打造“绍兴古城”文商旅集群平台。推进“非遗+旅游”“非遗+产业”的融合,精心筹备2020绍兴市文化创意产品暨旅游商品大赛,提升文创产品生产质量,丰富市场供给。创建浙江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试验区3个。三是实施高品质景区提升行动。实施高品质景区(度假区)提升工程,重点培育兰亭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鉴湖旅游度假区、曹娥江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高标准建设兰亭文化旅游度假区,推动兰亭文化旅游度假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继续以全市A级景区检查、复评为手段,建立评价制度,助推景区(点)向品牌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全年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家。四是推进文旅投资项目落地。树立“项目为王”观念,加强重大项目攻坚服务,加快文旅项目落实落地。编制《“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围绕“一廊三带”π型文态空间布局,扎实推进文创大走廊和浙东运河文化带、浙东唐诗之路文化带、古越文明文化带建设,深化与中国旅游研究院及相关城市签约合作成果,推动一批国字号产业集聚平台和优质文旅项目落地、建设、运营。推进绍兴艺校改扩建、新绍兴博物馆、绍兴美术馆、浙东运河博物馆、宋六陵遗址公园等文化设施建设,重树“城市文化地标”。抓好69个投资1亿元以上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建成文化产业集聚区10家以上。

(七)着力激发文化旅游消费潜力。稳企业增动能,扩内需促消费。一是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培育。实施文旅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加快高等级饭店和旅行社培育,评定浙江省“品质饭店”3家、特色文化主题饭店1家、绿色旅游饭店1家、3星及以上品质旅行社5家。二是提升文化和旅游产业平台层级。参与全国文化金融改革试验区创建工作,筹备成立绍兴文旅银行,建立文旅企业融资银行对接机制。推进创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基地、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文化养生示范基地、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推进打造省级非遗体验集聚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乡村民宿发展集聚区、数字文化和旅游产业集群等特色文化产业集聚区。三是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按照促进文旅消费的目标,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培育重量级网红旅游产品,鼓励“夜游”和“沉浸式”文旅消费,重点推动发展夜间经济、水间经济、乡间经济、网间经济。积极组织参加2020年中国旅游商品大会、长三角文购会、浙江省文旅消费季、“浙江文旅嘉年华”、中国义乌文化商品和旅游商品交易会等节会活动。培育一批文旅消费IP品牌。加强导游、讲解员队伍建设。深入实施放心消费行动。

(八)着力加强文旅市场监督管理。加强对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促进文化建设和旅游市场健康发展。一是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完成执法队伍、执法服装、执法证件、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标识的统一。优化执法流程,规范综合执法行为。逐步建立行政审批、行业管理、执法办案有序衔接的执法体制。二是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坚守行业底线,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抓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行业安全生产和专项督查工作,探索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确保行业安全形势平稳。加强文旅市场秩序整治,结合消防安全、反恐、禁毒、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行业专项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对网络文化、网络旅游、演出市场、“不合理低价游”等监管力度。推动文化和旅游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管理,探索建立行业“精准管理”。认真履行依法行政相关职能,深入开展文明旅游宣传,着力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能力。三是加强广播电视秩序监管。督促有线电视运营机构做好服务评价相关工作,继续实施“广电低保”工程。确保全市广播电视播出安全和网络安全;整治影响广播电视领域正常秩序的非法活动,确保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传播秩序合法有序、保健品广告规范有序。加强全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管理,提升社会监督水平。四是开展行业品质提升活动。实施旅游质量提升计划,加强标准引领、宣传培训,开展品质饭店、星级饭店等标准宣贯和培育,举办旅行社行商大会、导游大赛、饭店技能比武等活动,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品质。

(九)着力提升对外交流合作水平。聚焦地方特色品牌,拓展对外交流渠道,讲好绍兴故事。一是全力争创“东亚文化之都”。大力实施“文旅国际化”工程,精心筹备并承办“第二届中日旅游论坛”、“绍兴对话日本关西文旅推介”活动,精准开展日韩市场的宣传营销,加大拓展日韩文旅市场,全力创建“东亚文化之都”。二是实施文旅“金名片”海外推广工程。打造一批绍兴古城、书法、黄酒、非遗、戏剧、唐诗等海外推广精品项目库,固定一批具有绍兴特色的传播品牌。三是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营销活动。积极对接“中意活动年”,高质量办好“北京•绍兴周”、南宋文化节、2020中国越剧艺术节、长三角国际研学旅游嘉年华及系列展演等重大活动,协助做好友城大会、祭禹典礼等市级重大活动。举办“东南亚旅行商走进绍兴”等专项活动,提振入境旅游。四是积极拓展对外交流推介渠道。积极借助绍籍华人在外创办的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拓展对外交流推介渠道。打造对外交流基地,为国际友人和留学生提供绍兴优秀文化服务。推动引导符合条件的社会机构对外开展文化交流合作。利用新媒体制作英文、日文、韩文等宣传资料,开通绍兴文化旅游英文网站,充分发挥旅游信息平台作用。

(十)着力做好各项基础保障工作。加强要素保障,全力支撑文化和旅游领域质量提升。一是统筹机关单位内部管理。统筹单位内部干部、人事、人才等重点工作,做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局机关中层调整配备工作,以及指导部分下属单位开展新一轮中层竞聘工作。二是推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市直系统人才工作计划,实施系统青年干部创新创业计划。培养一支讲政治、有信念、守纪律、勇担当的文旅干部队伍。借助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资源平台,常态化合作培养高层次文旅人才。培育中青年艺术骨干人才,发现和推出新一批优秀青年戏曲人才。推进大中小学一体化特殊艺术人才培育体系建设,培养“未来艺术家”。重视文物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强化统计与财会保障作用。做好文化广电和旅游数据统计、完成全域旅游统计测算,加强对旅游经济数据统计的分析,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财务经费保障水平和内审工作水平,加强财会人才能力建设,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执行率,保障全局规范有序运行。

三、着力抓好“十大清单工作”

(一)抓好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建设。抓好2020年市政府12项重点工作,按计划完成1项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季度汇报督查”制度,分解、落实、督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抓好省文旅厅和市政府“金名片”工作。全面分解、落实《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绍兴市人民政府文旅金名片共建合作协议》。成立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季度汇报督查”制度。

(三)抓好重塑城市文化体系“十大工程”。对标市政协《关于加快推进“重塑城市文化体系”的建议》,着力抓好文艺创作,越文化解码工程和南宋文化研究,启动《绍兴大典》编纂,新绍兴博物馆、绍兴美术馆、浙东运河博物馆、宋六陵遗址公园等文化设施建设,“一城三故里”提升工程和“鲁迅家博物馆”打造,“全域旅游”创建,“三大文化带”建设,“没有围墙的博物馆”建设、文旅品牌IP打造、人才工程等“十大工程”建设,落实“季度汇报督查”制度。

(四)抓好疫后提振行业信心工作组合拳。全面落实《关于“开展十项活动”全面提振文旅行业信心的工作方案》(绍市文广旅〔2020〕15号),抓好“三服务”“文旅政策兑现服务”“文旅惠民激活消费”“绍兴人游绍兴”“江南文化圈文化旅游宣传推广”“‘绍兴有戏’文艺进企业”“文化旅游行业品质提升”“广播电视助推文旅消费市场回暖服务”和“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改大提升”十项活动,尽力打好“两手抓、两战赢”组合拳,全面提振全市文旅行业信心。

(五)抓好系统队伍建设和行业人才工程。谋划全系统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抓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局机关中层调整配备工作,指导部分下属单位开展新一轮中层竞聘工作。实施“行业人才工程”,进一步拓展全市文旅行业人才队伍。

(六)抓好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标准化。重点围绕中国最佳研学旅游目的地城市创建,召开绍兴研学游标准制定研讨会,抓好《绍兴市研学旅行实施标准》及其配套细则的研究制定,推动落实研学游全省标准,争创研学游国家标准。抓好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内部管理的标准化建设。抓好各区、县(市)落实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标准化工作。

(七)抓好全市“全域旅游”创建工作。实施“三大文化带”三年行动计划。协调各区、县(市)召开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动员大会,指导越城区开展创建工作;召开全市旅游度假区工作座谈会,指导重点旅游度假区开展创建工作;高标准建设兰亭文化旅游度假区,支持鉴湖旅游度假区、曹娥江旅游度假区升格为国字号度假区。配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进行初验和评定工作。

(八)抓好绍兴文旅“国际化”工作。根据“东亚文化之都”的申报条件和验收评分标准,做好各项验收评分材料准备和自评,全力完成创建工作。实施文旅“金名片”海外推广工程,办好“中日旅游论坛”“绍兴对话日本关西文旅推介”“世界旅行商大会”“东南亚旅行商走进绍兴”等专项活动。

(九)抓好重大节庆活动筹备举办工作。重点围绕重大节庆抓好活动筹办工作,精心举办2020年中国越剧艺术节、南宋文化节、北京·绍兴周、文商旅大会等重大活动,参与公祭大禹陵典礼等市级重大活动。

(十)抓好“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认真研究未来一段时期旅游业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新任务、新目标,谋划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发展任务。坚持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与土地利用、林地、耕地保护、生态红线等规划充分对接,做好现场调研、资料研究、基本思路确定和征求意见工作,抓好“十四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市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