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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0-1971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0-12-30
主题分类: 城乡规划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20〕48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30 11:2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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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绍兴市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2022年)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推动我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抢抓新机遇,培育新动能,构筑新优势,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明确行动任务,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数字经济与基建融合发展为契机,重点实施“新信息、新产业、新民生、新治理”等四大领域专项行动,加强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创新供给、激发需求、培育动能,强化构建互联感知、智能高效、创新引领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为加快绍兴重返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全国“30强”注入强劲动力。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规划引领,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统一,做好政策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力量的主体作用。

2.新老一体、远近统筹。做好统筹规划,确保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协同发展,远期发展与近期目标相适配。

3.建用兼顾、适度前瞻。加强示范应用,加大新基建与工业、民生、社会治理等领域深度融合,在重点领域超前谋划、前瞻性布局,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

4.夯实基础、开放共享。着力构建核心基础支撑能力,推动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各类资源要素互联互通,创建产业发展新生态。

(三)主要目标。到2022年,三年累计完成投资1400亿元以上,基本形成新信息基础设施布局完备、新产业基础设施广泛赋能、新民生基础设施优化提升、新治理基础设施创新服务的良好格局,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和发展水平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1.创建长三角一流的数字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围绕新一代通信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科技基础设施深入发展,构建“万物互联、数智融合”的信息基础设施新格局,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2022年,安排实施5G网络、移动数据中心、智慧城市等新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实现新信息基础设施投资60亿元以上,建设成为长三角数字信息基础设施领先城市。

2.建设全省新产业基础设施发展先行区。以重大科研设施、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为基础,推动科技产业协同创新,加快产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以数字应用为主线,构建数字新生态,建成示范应用场景50个以上,推动实施滨海科技城等新产业基础设施项目,打通数字经济产业链内循环,展示“数字绍兴”新风采。2020—2022年,安排实施集成电路、智能装备、智能制造、生命健康、跨境电商等新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实现新产业基础设施投资280亿元以上,在全省新产业基础设施发展中争创先行。

3.打造民生、公共服务智能化示范区。充分利用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强化新型基础设施对民生、公共领域的赋能作用,持续推动传统基础设施转型升级。2020—2022年,安排实施城乡环保设施、水利设施、气象设施、交通物流设施、能源设施、文旅设施、体育设施智能化改造提升等一系列新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实现新民生基础设施投资820亿元以上,建设新型基础设施与民生、公共服务融合发展示范城市。

4.依托“城市大脑”,建设领先的“智慧城市”治理平台。充分利用科技支撑社会治理体系,利用新型基础设施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创新,通过建设“城市大脑”数字驾驶舱、“数字三农”基础设施、智慧教育康养基础设施、智慧政务服务平台、智能安全管理体系,打造支撑经济、社会、政府数字化转型的开放式智能运行平台,服务城市管理、服务社会民生。2020—2022年,安排实施未来社区、“雪亮工程”、数智安防、智慧城管等新治理基础设施项目,实现新治理基础设施投资250亿元以上,打造市域治理现代化、智能化城市治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新信息基础设施“智网提速”行动

1.推进5G和大数据中心建设。超前布局5G网络,优先开展中心城区、交通枢纽、生产基地、5A级景区和重点乡镇(街道)等重点区域网络建设。积极推进5G在车联网、物联网的试点应用,推动5G创新应用和产业发展。到2022年,全市累计建成5G基站1.5万个以上,力争达到2万个,实现乡镇(街道)以上5G全覆盖。统筹规划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建设超大规模高等级绿色云数据中心,引导数据中心向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以大数据中心建设为主体,综合配套办公、企业研发、园区服务等一体化建设,打造大数据产业园,重点抓好柯桥杨汛桥绿色大数据产业园等重点项目建设,搭建云计算、边缘计算等多元普惠计算设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电信绍兴分公司、移动绍兴分公司、联通绍兴分公司、铁塔绍兴分公司,各区、县〔市〕政府;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物联网设施建设。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建立城市级的视频感知网络、身份识别网络、位置感知网络、感知监控网络。进一步深化射频识别(RFID)、遥感、二维码、全球定位技术(GP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GIS)等物联网技术在公共建筑、地下管网、城市照明、交通、电力、供水、供气、通信以及农林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能网关、窄带物联网、工业过程/工业自动化无线网络等技术应用,加快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到2022年,实现感知网络在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广泛覆盖,物联网在城市治理中得到广泛应用,实现感知监控网络的有效整合。(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执法局,各区、县〔市〕政府)

3.打造区块链等新基建平台。加快区块链和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云计算、5G等前沿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集成创新,基本形成通用的区块链技术平台。建设政务区块链支撑服务平台,面向全市各部门提供“统管共用”的区块链应用支撑服务。(实施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各区、县〔市〕政府)

4.加快推进下一代互联网(IPv6)规模部署。加快开展IPv6网络建设,显著提升IPv6活跃用户数和流量占比。布局大容量光通信高速传输系统,加速光纤网络扩容,全面部署支持IPv6的固定宽带网络,建立骨干网间IPv6新型互联互通体系,基本实现城域网、接入网、教育网、网播网全面支持IPv6业务访问。到2022年,全市IPv6活跃用户数达到180万个,占互联网用户数的70%以上。(实施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大数据局、电信绍兴分公司、移动绍兴分公司、联通绍兴分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二)新产业基础设施“智造提质”行动

5.建设重大科研设施。大力推进大科学装置建设,支持科研机构围绕“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核心领域,培育建设新型智能计算、超级智能感知、社会治理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安全等大科学装置。围绕集成电路、现代纺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高水平建设省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到2022年,建设省级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2家;加快推进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新建3家以上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委)

6.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加快布局重点领域创新平台。面向“云、网、芯、屏”数字经济四大关键领域,重点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中心、5G 技术应用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面向生命健康产业和生物技术发展等重点领域,支持建设生物医药、医疗企业检验检测及产业化等公共创新服务平台。面向智能制造、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等重点领域,提升和优化研发平台及公共测试平台,同步推进产业化项目落地;聚焦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和场景落地,突出创新服务能力建设,打造集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到2022年力争建成标杆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2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

7.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做大做强新基建产业链。围绕网络通信、先进计算、下一代集成电路、泛化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推进建链工作,着力形成标志性科技成果和创新产品。围绕基础产业推进强链工作,重点发展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到2022年形成10家以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标杆企业;积极推进高端产业平台数字化建设。推进“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服务业高能级平台、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等数字化建设。加强数字技术在各类开发区高新园区、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及产业集群中的应用。推进10家省级数字化试点园区建设,加快构建园区生产性、生活性服务数字化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新民生基础设施“智惠提优”行动

8.推动智能化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深化环境质量监控网络设施建设。到2022年,实现全市主要污染物85%以上污染负荷有效管控,建成2个大气环境监测功能站、17个城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成25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全覆盖。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设施数字化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区、县〔市〕政府)

9.推进智能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覆盖全市水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库保护、水事务监管、水政务协同等领域的水利数字水利平台建设,提升雨洪调度管理和应急防汛能力。配合开展全省统一的水利数据中心建设,升级水利“一张图”。(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各区、县〔市〕政府)

10.推进智能化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智能气象观测设施建设,到2022年完成柯桥、上虞城市综合气象探测基地建设,新建122个地面自动气象站,新建3个高空气象垂直廓线站,新建1部S波段新一代天气雷达和4部X波段局地警戒雷达,完善生态气象观测网。建成智能网格预报业务系统,智能网格预报产品水平分辨率达到2.5公里。推进“枫桥经验”在气象防灾减灾领域实践应用,建设精细化网格预警智能平台,实现信息精准靶向发布。(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各区、县〔市〕政府)

11.推进智能化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到2022年完成杭绍甬智慧公路试点建设阶段任务,推动杭绍甬复线智慧高速公路建设,完成越东路及南延段、二环北路及东西延伸段、二环南路、G329改造等智慧快速路建设工程,基本建成轨道交通1号线。加快智慧物流信息系统建设,推动物流园区、大型仓储基地等智慧化改造。完善应急储备、冷链物流、邮政快递分拨处理、城乡配送等物流设施网络布局,推动区域间和行业内物流信息共享。完善智能末端配送设施,发展无接触配送,加快智慧物流设施终端布局,力争实现城镇社区和行政村全覆盖。推进智慧枢纽城市建设,加快布局城市智慧交通平台,推动智慧交管大数据应用,建设城市级共享停车平台。(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12.推进智能化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适应性骨干网架,进一步提升输电网、配电网的智能化水平。有序推动一批智慧电厂建设和存量电厂智慧化改造。到2022年,初步建成多元融合高弹性电网,并在镜湖新区中央公园周边试点开展多端柔直配电网示范项目,统调电厂智能化改造1家,电力需求响应实现高低压用户全覆盖。继续推进综合能源服务站建设,加快推进氢能基础设施建设。到2022年,累计建成综合供能服务站46座左右,建成加氢站3座以上。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物联网和互联互通,全面应用绍兴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服务平台,加快实现智能服务和自用充电桩智能有序充电。到2022年,全市建成智能公用充电桩4000个左右,自用充电桩20000个以上。加快城市燃气系统智能化改造,建设城市燃气综合数字监管平台,到2022年,天然气门站和调压站等站场智能化改造完成50%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绍兴电力局、市公用事业集团、中石化绍兴分公司、中石油绍兴分公司、浙石油绍兴分公司,各区、县〔市〕政府)

13.建设智慧文旅基础设施。通过对现有文旅设施的数字化、智慧化改造,利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全息成像、移动穿戴设备等最新技术设备,提供沉浸式旅游体验。重点推动利用倾斜摄影、SLAM扫描等数字技术采集古城资源信息,以全方位漫游、古城全息三维实景模型等方式,实现古城资源一张图融合和多维度呈现。构建开放共享、实时联动的景区交通综合服务系统,引导游客智慧出行。到2022年,培育1—2个省级数字文旅先行区,打造3家以上智慧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名城办、市文旅集团,各区、县〔市〕政府)

(四)新治理基础设施“智治提升”行动

14.建设“城市大脑”平台。按“123+N”整体架构,建设1个城市大脑通用平台,2个中心(城市大脑运行指挥中心、城市大数据运营中心),3个体系(政策制度体系、标准规范体系、组织保障体系),实施N项智慧应用。着重利用城市大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平台,推动城市大脑在平安综治、无废城市、古城保护、交通治理、互联网监管等方面的深入应用。到2022年底,实现城市大脑在跨行业、跨领域的覆盖延伸,加快实现城市治理智能化。(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办、市名城办,各区、县〔市〕政府)

15.建设“数字三农”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数字三农”,推动现代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全面融合。结合全国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建设农村宅基地信息管理系统、流转交易平台。开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探索建立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围绕数字农业,文化农业,建设智慧农业文化园、多功能智慧农业服务中心。到2022年,初步实现农村“人、地、房”空间信息一体化,农村宅基地资源流转交易信息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市〕政府)

16.建设智慧教体康养基础设施。实施中小学智慧校园和新型教学空间普及工程,基本建成高效协同、开放共享的智慧教育体系。建成提供体育场地、体育社群、体育活动、体育培训指导、体质测试等多元化运动健身服务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健身多层次、多样化和就近运动的需求。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完善医用机器人、智能辅助诊断等智慧应用的基础支撑。持续推进市域看病就医“一件事”“掌上办”“一码通”。加快推进数字药监数据集成平台、三医联动“药+”平台、互联网净网平台建设。利用区块链技术强化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成大中型体育公共场馆智慧化改造。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打造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模式。到2022年,每个区、县(市)至少建有1家智慧养老院。加快智慧社区建设,到2021年,培育建设未来社区省级试点7个左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市〕政府)

17.促进智慧政务应用。提升政务专网覆盖和承载能力,全面支持IPv6协议,建设高质量网络服务,为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网络互通、数据共享、应用协同提供有力支撑。升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优化统一申办受理,推动线上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建设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数据库,支持企业电子印章推广使用,拓展“电子亮证”应用场景,最大限度实现企业和市民办事“无纸化”。(实施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办,各区、县〔市〕政府)

18.建设智能安全管理体系。综合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安全态势感知和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持续深入实施“雪亮工程”,建成“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开展风险感知骨干网络建设,建立应急管理风险数字地图。设立区域应急物资储备流通中心,形成多中心布点、市县分级、全市域覆盖的应急保障网络。(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各区、县〔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在数字绍兴建设领导小组框架下,加强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市发改委和市经信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工作推进的督促指导。各区、县(市)政府要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加强重大项目招引,研究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强化项目支撑。滚动谋划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建立我市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实行“滚动+分类”标记管理方式,梯次推进实施一批引领性、带动性和标志性项目,对入库项目建立“绿色通道”,采取“并联审批”等灵活有效的审批方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加快推动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政务服务办,各区、县〔市〕政府)

(三)加强要素保障。各区、县(市)要将分解的能耗增量指标按比例用于新基建项目建设,腾退出的用能指标要对新基建项目予以倾斜。推动5G基站、数据中心参与电力市场直接交易,分批开展5G基站及配套边缘机房建设,可采取配建方式供应土地。建立新型基础设施投融资服务平台,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商业银行对新基建项目给予优惠信贷支持。支持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依规用于新基建项目。鼓励开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金融办,各区、县〔市〕政府)

(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配套电力建设,精准提高电网设计容量,适应新型基础设施未来新增用电需求。全面落实《绍兴市5G基站建设审批“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逐步实现“一整套材料、一窗口受理、一次性踏勘、一揽子审批”目标,将5G基站和机房配套审批时限缩短在7个工作日内,电力接入行政审批实行承诺备案制。推动通信管道共享开放,推进公共设施向5G基站、管线、机房等开放,支持免收基站租赁、资源占用等费用。着力解决数字创新人才紧缺问题,探索灵活高效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和保障政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绍兴电力局,各区、县〔市〕政府)

(五)严格安全监管。推进数据开放共享,动态形成数据清单。建立健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防护体系,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形成覆盖事前防范、事中监测和事后应急的全生命周期保障能力。明确数据产权界定,建立统一规范的数据管理和分类分级安全保护等相关制度。强化标准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推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等领域数据标准化。(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