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0-1967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2-24
主题分类: 政法综合类 发文字号:

绍兴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24 10:3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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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绍兴市各级行政机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以高标准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各项任务为总目标,突出依法行政主线,统筹安排、整体推进,为我市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加快重返城市综合经济实力全国“30强”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市政府及各级行政机关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法治讲座和报告会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市政府常务会议7次组织集体学法,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讲,多次邀请国内省内知名专家学者授课。市政府全体班子成员和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旁听行政诉讼案件,诸暨市市长出庭应诉。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及时部署、过问、协调、督办。市政府3次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常务会议7次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议题。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党委巡察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巡察范围。

(三)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分解考评责任。印发《2019年设区市法治浙江建设工作评价标准考评责任分解清单》,分解工作责任。二是细化任务清单。出台《2019年绍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以“成果形式”“工作安排”“完成时限”的项目表形式对工作内容予以明确。三是分析整改提升。出台《法治政府建设补短板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各地各部门补短提升。

(四)多措并举抓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建立重点工作通报制度。通报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指标完成情况17期。二是建立年度报告评价制度。对各地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进行评价。三是建立过程性指标赋分排名制度。按季度对各区、县(市)政府指标进展情况进行赋分排名。四是加强考核评价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对各区、县(市)和市级各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增加第三方机构专业评估和统计调查机构社会满意度测评。五是强化创建示范引领。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以创建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市政府主要领导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经济工作基本情况和经济工作重点安排,向市政协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认真听取人大政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市级各部门自觉接受市人大对地方性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市政协组织的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专项民主监督。

(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全面开展“法律顾问服务提升年”活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服务标准体系。制定《绍兴市党政法律顾问工作指引》等文件,规范法律顾问工作。充实市政府法律顾问力量,10名律师担任市政府新一届法律顾问。推进重点部门公职律师配备,全市新申领公职律师证36人,正在办理证件84人,创历年最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安排《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绍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各类法规项目13件。《绍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绍兴市村庄规划建设条例》也顺利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二审,待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编制《2019 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7个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督促各承办单位严格按规定要求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等程序。

(三)严格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的通知》,进一步从制度上夯实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编制《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绍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进一步明确制定主体和纳入合法性审核的规范性文件范围。法制机构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和备案审查关,全年共审核市政府政策文件95件、合同18件。全年共审核市级部门和各区、县(市)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06件。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对341件有效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组织开展涉及机构改革、综合供能服务站建设用地、涉及惠企政策等三次专项清理。

三、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市级审核通过第一批法定行政执法主体32个,授权行政执法机关6个,受委托行政执法机关2个,并向社会公告。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共审核证件5476人次。组织547人参加专业法律知识和公共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率93%。

(二)全面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市级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修正出台相关流程制度。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的通知》,开展全市行政处罚执行情况等专项监督检查。

(三)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开展医药化工企业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开展以打击虚假报告为目的的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坚守安全底线,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7.5%、44.6%。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市环境状况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6%。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全市全口径交通事故死亡数较前三年同期平均数下降29.7%。

(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侦办数、恶势力犯罪集团和“套路贷”团伙打处数均居全省同类城市第一。社会治安状况持续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上升。

(五)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市区两级相继组建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继续完善“部门专业执法+综合行政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综合执法部门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建设等部门开展联巡联查专项整治。

(六)加快构建“互联网+监管”体制。一是部署推广“互联网+监管”执法平台应用工作,全市执法人员入库4883人,账号开通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99.96%,掌上执法应用率99.99%。二是推进公共数据归集共享。全市归集1646类200亿条数据,其中市级96亿条,区、县(市)104亿条。开展数据质量治理,共登记信息系统906套。发布《绍兴市公共数据资源目录(2019版)》,收录全市72个市级部门(单位)和6个区、县(市)在用公共数据资源6679类共122344项,其中可共享46451项。

四、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服务事项“四个办”,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90天”实现率100%。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网上可办率100%,居全省第一;掌上可办率99.37%,居全省第二;承诺时限压缩比98.08%,居全省第三。推进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梳理部门间办事事项576项,累计压减办事材料40.4%,压缩办事时间66.6%,99.1%事项实现“跑一次”。推进“一件事”办理,围绕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不断延伸联办事项服务链。推进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和公共场所延伸,全面精简医疗卫生、人社、教育、科技等领域“最多跑一次”事项。持续开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标准化建设,创建示范型镇(街)中心46个。

(二)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6月起实现企业开办全流程“一日办结”。开展权力事项清理、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试点,着力打造“无证明”城市。组织“1+9”政策体系所涉文件公平竞争集中审查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准入行为整治。出台《绍兴市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标准规范》,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法律顾问工作,在建筑业等重点传统行业协会优先设立法律顾问。

(三)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完成信用协同应用系统改造,制定《绍兴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9版)》。推进阳光政务公开,实现“双公示”集中公开。积极开展失信专项治理,发挥政府诚信表率作用。

(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市通过“中国·绍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5240条,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753条,人事信息277条,政策解读191条。探索运用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要的民生政策进行立体解读。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开设市政府微信公众平台——“绍兴政务”微信公众号,集纳市政府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48个重要政务微信公众号。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市本级共收到依申请公开495件,共回复处理487件。

五、积极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一)综合施策化解行政诉讼纠纷。建立府院联动“1+6”工作机制,在法治政府建设联席会议基础上,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诉讼案件风险评估机制、数据共享工作机制、行政争议调解联络员工作机制、行政争议实质性调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出台《绍兴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全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84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1174件。

(二)推行改革发挥复议纠错功能。6月1日启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集中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职责,印发《绍兴市行政复议局集中承办市级部门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市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76件,其中受理并审结120件。

(三)强化服务体现仲裁高效专业优势。完成绍兴仲裁委员会换届,新聘任319名仲裁员。对双方争议较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推行裁前预告制。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65件,涉案争议标的额15.46亿元,无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案件。

六、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一)七五普法成果丰富。建立“月提示季通报年考核”工作制度,被全国普法办评为“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打造法律大讲堂、廉政教育基地、个性化普法场馆,实现部门普法专业化、个性化、品牌化。利用《市民与法律》栏目、“绍兴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围绕“扫黑除恶”“打击电信网络”等专项行动开展法治宣传。制定《绍兴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组织宪法宣誓。开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行动计划”圆满完成。成立全国首个来华留学生普法教育基地。开展“法律明白人”评选。

(二)基层治理依法实施。以我市为主起草制订的浙江省地方标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DB33),已经省级认定并发布。开展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复评工作。我市首创的“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工作得到省司法厅和王双全副省长的高度肯定,获得全省推广。出台《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标准规范》,农村(社区)法律顾问APP管理经验在全省推广。聘请法顾律师成立法律智囊团,合力解决村(社区)群众各类法律问题。

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部分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尤其是基层政府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行政诉讼“两高”现状尚未得到根本扭转;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待提升;行政争议调解渠道不够通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全面等。

2020年,我市将围绕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推动工作落实。三是落实立法工作责任制,组织实施2020年度立法计划,确保按计划推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实现全覆盖。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水平。四是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政府和社会协同应用,实现相关数据资源在业务应用中的共享。五是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六是落实“1+6机制”,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合力化解行政争议。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七是深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固化优化工作机制,落实长效治理。八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九是圆满完成“七五”普法各项任务,谋划“八五”普法工作。十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