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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授予绍兴“平安金鼎”

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在杭举行

发布日期:2020-04-15 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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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我省以视频形式召开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马卫光参加杭州主会场会议,市领导盛阅春、谭志桂、魏伟、陈澄、俞流江等参加绍兴分会场会议。会上,绍兴市被省委、省政府连续第12年命名为“平安市”,并被授予“平安金鼎”。

2004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作出了建设“平安浙江”的战略部署。根据规定,省委、省政府每年评选一次平安市、平安县(市、区),授予平安牌,连续3年获此荣誉的授予平安鼎,连续6年的授予平安铜鼎,连续9年的授予平安银鼎,连续12年的授予平安金鼎,连续15年的授予一星平安金鼎。

除了绍兴以全市整体获得“平安金鼎”,此次会议上,越城区、柯桥区、诸暨市也成功捧得一星“平安金鼎”,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获2019年度平安县(市、区)命名,市委政法委等7个集体和15名个人被评为2018-2019年度平安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绍兴的平安成绩来之不易。多年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平安浙江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经济报表、一手抓平安报表,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绍兴始终聚焦“枫桥式”系列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更高水平的“枫桥式”县、镇、村三级联建联创,统筹打造“枫桥式”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及交警中队。始终聚焦护民安、惠民生,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强势开展“雷霆”系列行动,推进18项突出犯罪打击,刑事治安警情同比大幅下降。始终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按照“标准化、集成化、智慧化”要求,最大限度统筹职能、力量和资源,做强做实“基层治理四平台”,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之间的社会治理信息共享以及行政执法、行政服务网上网下、网络网格联动处置。始终聚焦公共安全重点问题,通过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和科学高效指挥,牢牢守住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亡人事故和重特大刑事(治安)案件底线。

2019年中央政法委将绍兴列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研究联合调研单位,我市出台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高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全面谋划部署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并全力争取申报全国第1期试点地区,扎实开展“擦亮金名片”“护航大平安”“构筑共同体”“夯实大根基”四大活动,致力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绍兴,为“中国之治”贡献具有绍兴特色和“枫桥经验”内涵的市域社会治理方案。去年,我市的平安指数一直处在全省前列,有10个月位居全省前三。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