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0-823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成文日期: 2020-05-1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字号: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8日在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2020-05-15 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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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唐学兵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省高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48713件,办结150806件(含旧存,下同),同比分别下降4.8%和2.8%,收结案均居全省第六。其中,市中院新收各类案件11483件,办结11133件,同比分别上升7.0%和3.4%。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352件,高出全省平均16件,居全省第四,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在合理区间良性运行。


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平安绍兴建设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新收一审刑事案件5991件,审结5918件,同比分别上升5.4%和4.0%。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577件,对杀害4名未成年人、公安部B级通缉犯姚某某判处死刑。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84件,对涉案金额1.4亿元的106人特大邮币卡团伙诈骗案主犯钟某某判处无期徒刑。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240件,对使用暴力妨害在高速公路行驶的客运车驾驶员安全的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犯罪案件93件、毒品犯罪案件310件。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8件53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3768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认真做好特赦实施工作,依法裁定特赦254人。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深化“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和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一审审结黑恶案件115件68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58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9人,判处其他财产刑574人8108万元,对实施拐卖14名未成年女性、2名妇女至卖淫场所强迫卖淫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柏某某一审判处死刑。审结“套路贷”案件90件507人,涉案金额4亿元,对受害群众达数万人、涉案金额2.9亿元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陈某某判处无期徒刑,央视《法治在线》专题报道。制定线索排摸实施办法,发现并移送涉黑恶线索117条、涉“保护伞”线索24条。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收一审行政案件1417件,审结1599件,同比分别下降23.5%和4.6%。加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18.5%的行政案件得以协调化解。兼顾服务保障中心工作和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裁定准予执行行政非诉案件585件,准予执行率98.2%,稳妥处理外山村拆迁、旧城改造等省市重点工程征迁案。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会同市政府召开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联席会议,全市两级政府、法院及市级行政部门“一把手”105人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并出席会议。推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6项联动工作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214人次,同比上升156.7%。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开展行政机关“旁听百场庭审”活动,31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800余名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行政审判工作在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探索诉源治理“绍兴模式”。出台《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更加主动把司法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特点分类施策,健全诉讼前端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协作联动机制和金融纠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机制,对属地性强的由人民调解组织化解、专业性强的由行业调解化解、重大敏感的由基层党政力量联合化解、确实无法化解的再到法院诉讼。加强民间借贷协同治理,会同检察、公安机关建立防范打击虚假诉讼联动衔接机制,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线索45件,追究刑事责任13件25人;公示职业放贷人361人,并通报公安、检察、税务、金融监管机关等协同治理单位。全市法院新收民间借贷案件14226件,同比下降24.9%,实现近十年来收案首次下降。审结的潘某民间借贷案入选全国法院六大典型案例。注重立审执兼顾,在全省率先建立不履行生效裁判法律后果告知机制,民商事案件调撤率57.9%,3.4万件案件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自动履行率48.6%,民商事案件下降5.9%,案件连年大幅增长态势得到扭转。市中院市域类案纠纷治理创新项目入选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十大典型事例。


二、扎实开展“三服务”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服务企业。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6.9万件,审结7.1万件,其中审结涉企纠纷3.7万件,涉案金额336.1亿元。制定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31条意见,公布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提示33条、典型案件23个。注重发挥破产审判企业拯救和市场净化功能,召开服务企业府院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僵尸企业”出清工作方案,审结破产案件144件,同比上升37.1%;盘活土地资源4015亩,处置厂房215万平方米,安置职工2157人。上虞法院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集中处置,完成金盾系企业司法重整。该案入选2019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成为挽救危困企业、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典型案例。注重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782件。主动参与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111件。市中院成立全国首个“生态环境行政与司法联动宣讲团”,对全市400余家重点排污企业进行警示宣讲,参与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项目被中组部列为“攻坚克难生动实践案例”,审结的市环保局等司法确认案入选最高法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五大典型案件。新昌法院审结张某某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判令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等费用259万元并全部执行到位。

高度关注涉案民生,全力服务群众。深化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诉讼服务22项清单、85条工作规范,全方位一次性告知诉讼条件和流程路径,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99.2%,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工作入选绍兴市50个最有影响力改革创新案例。高度关注民生诉求,审结涉就业、消费、医疗、教育等案件11664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135件,审结公益诉讼案件23件,审结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纠纷等涉农案件199件。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等案件5245件。设立全省首个家事诉讼服务中心,引入心理咨询师、家事观察员参与案件审理。越城法院联合妇联等单位设立婚姻家庭学校,并推行离婚证明书制度。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军案件2件。健全司法救助制度,为121件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259万元,为340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08万元。

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全力服务基层。出台实施意见,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动人民法庭由办案为主向注重办案和参与治理并重转变。针对我市人民法庭设置偏少、服务半径过大问题,申报增设人民法庭5个,在乡镇设立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站、诉调对接工作站、巡回审判点84个,融入社区乡村,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指导纠纷调处和重大事件处置,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全市24个实体化运作的人民法庭审结案件2.3万件,指导调解组织诉前化解各类纠纷1.3万件,20个人民法庭实现收案下降,定分止争、促进和谐、保一方平安的专业性、权威性作用更加凸显。三界法庭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枫桥法庭作为全省法院唯一直播点入选“中国政法七十年”直播,并被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法官研修班确定为参访交流点。枫桥、滨海、黄泽等3个人民法庭入选浙江法院“一庭一品”直播,点击观看量突破19万。


三、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深化人员分类管理改革,遴选员额法官31名,择优选升法官12名。基层法院如期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精简机构37个,精简幅度33.6%。强化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院庭长办案50400件,占结案数33.4%。巩固庭审实质化改革“三项规程”试点成果,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48件,为3353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通知援助律师到庭辩护。推行小额速裁、简易程序快速审理机制,通过速裁方式审结案件31013件。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开展“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试点工作,规范院庭长职责权限。建立审委会集体学法制度,强化审委会决定重大案件、确定裁判规则的职能作用。全市法院一审服判息诉率89.6%,位居全省前列。

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在市委政法委牵头下,联合检察、公安等机关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判处117件120人,同比分别上升192%和252%。开展“联合执行月”专项行动,20家媒体同步直播,500万网民在线观看,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全年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8万人,限制高消费9.2万人次;罚款1.6万件5518.2万元,同比分别增长7倍和28.3倍;司法拘留7841人,同比上升157%。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上线覆盖率100%,累计成交80.3亿元,溢价率27.7%,为当事人节约佣金1.2亿元。全市法院执结案件55661件,执行到位金额123.7亿元。合力破解执行难工作的举措,被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推广。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广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多维度全天候“不打烊”司法服务,民商事案件网上立案50284件,网上立案率达72.9%,跨域立案229件,使用移动微法院网上调解、开庭、送达等24万次,运用ODR平台调解成功案件22734件。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建成24小时自助法院,并获评全市机关单位优秀制度创新奖。柯桥、诸暨法院的跨域立案和ODR平台调解,分别在最高法院召开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连线现场直播演示。上虞法院借助蚂蚁区块链审结全国首例区块链存证刑事案件。


四、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开展“思想建设年”活动,以坚定的信念守初心。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讲堂大讨论”“一月一党课”“我和我的祖国”诗歌颂唱会、法官授职典礼暨宪法宣誓等活动,教育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改字当头,认真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精心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推进9项专项整治工作,以整改落实成果检验主题教育实效。大力培树先进典型,全市法院45个集体和88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市中院2名干警分别获评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省劳动模范,上虞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作为全省法院唯一集体获评全国青年文明号和全国法院优秀司法警察大队。

开展“质量建设年”活动,以过硬的本领担使命。注重能力培养和锻炼,组织参加培训4717人次,评选高层次审判人才25名,选派8名干警到基层挂职锻炼。开展“查千案”“听百庭”、业务能力竞赛和司法质量监督大检查等活动,3项工作成果在全省业务能力竞赛中位居“十佳”,6篇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2篇裁判文书获评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一、二等奖,31项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25项转化为裁判指引或管理制度。

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务实的作风树形象。开展“廉政教育日”“警示教育月”“廉政家访”等活动,始终绷紧廉政建设这根弦。以“十查十看”“五查五找”为抓手,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落实、责任“三张清单”。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简文件简报、统筹压缩会议、严格出差食宿规定。试行办案流程规范化机制,明确88个岗位职权,编制42个职权流程图。坚持从小事小节抓起,制定《作风效能建设记分管理办法》,开展审务督察,并强化结果运用。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加强跟踪督办,按期办结代表建议8件。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专题监督,并抓好审议意见整改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结对联络,结合“三服务”活动赴各地征求代表意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000余人次。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结政协提案9件。全市法院邀请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421人次,及时研究采纳有关意见建议。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59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审结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诉案件38件,其中改判或发回重审11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司法公开,网上公布裁判文书11.9万份,直播案件庭审2.2万件,召开新闻发布会、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16场。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市中院连续15年被最高法院评为司法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法院,“环资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获评“法润绍兴”十大优秀普法项目。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基层法院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1558名,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96.2%。

各位代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研究制定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危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妥善处理涉疫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8个指导性意见,努力确保“两手都要硬、两战都要赢”。柯桥法院审结的陈某某利用熔喷布诈骗财物案入选全国法院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越城法院为浙江某药业公司修复信用案、嵊州法院审结的裘某某虚假销售口罩案入选浙江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创新审判方式,大力开展在线诉讼,春节返岗以来,收案2.6万件,结案2.25万件,其中网上立案8660件,在线调解605件,网上庭审965件,满足特殊时期群众司法需求。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开展进步,是市委和各级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广大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0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目标新定位,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奋力助推“两手抓、两战赢”,为绍兴加快重返全国城市综合经济实力“30强”、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贡献绍兴法院力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中有新作为,努力为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服务保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常态化开展“三服务”活动。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认真落实《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有序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涉外审判工作,依法公正审理金融借款等纠纷。坚持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重,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在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有新作为,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力实施“十大民生司法工程”,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手抓,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进一步巩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是在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中有新作为,努力把“枫桥经验”这张金名片擦得更亮。大力加强诉源治理,建好用好类型化专业化纠纷解决平台。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法院、移动微法院等功能,全面建设多元解纷的现代诉讼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加快形成以乡镇中心法庭、专业法庭为主,社区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人民法庭新布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方面的重要作用。

四是在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中有新作为,努力使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权威。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确保权责一致。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推动院庭长监督管理和司法责任制落实。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加快信息技术与审判工作融合,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实施无纸化办案办公,推动在线诉讼更加普及,提高执法办案和司法服务智能化水平。

五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院中有新作为,努力建设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扎实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暨执行不力问题专项治理,不断提升全市法院核心战斗力。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全市法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市域治理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