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0-824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 成文日期: 20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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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8日在绍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发布日期:2020-05-18 08:5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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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翁跃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以开展“十个专项”工作为抓手,服务中心大局,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努力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紧扣市委加快重返全国城市综合经济实力“30强”决策部署,全力打好“办案、监督、服务”的检察组合拳。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业指导组,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对8起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批捕涉黑涉恶犯罪631人,起诉774人,追捕、追诉62人。秉持客观公正立场,依法监督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128件。坚持深挖彻查,移送“套路贷”等涉黑恶及“保护伞”线索44件,公安机关已查实逮捕68人,帮助全省、全国排查并移送“套路贷”线索180批。深入“打财断血”,共追缴、查封、扣押、冻结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涉案财产4900余万元、房产35处、车辆41辆。

主动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三大攻坚战”。出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12条工作意见,第一时间部署依法严惩干扰、影响疫情防控的“食药环假”违法犯罪,提前介入制售“问题口罩”、编造虚假信息、非法狩猎等涉疫犯罪46件,批捕、起诉36人,启动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涉疫情民事公益诉讼,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组建办理互联网金融犯罪专业团队,严惩虚假金融创新,对利用P2P平台虚构高额收益,诱骗群众投资的非法集资犯罪批捕、起诉354人,同步做好追赃挽损、释法说理;分别与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银保监分局出台优化区域金融环境工作意见,推动完善金融监管。联合市扶贫办建立协作机制,向因案返贫又得不到赔偿的刑事案件受害人、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27.4万元;严惩恶意欠薪犯罪31人,让劳动者不“忧薪”。开展“蓝天保卫战”等专项监督,批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43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25件,市检察学会受委托对《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立法后执行评估,共护蓝天碧水净土。

扎实开展“三服务”活动。坚决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要求,出台服务企业18条工作意见。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坚决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严把融资涉税类案件入罪门槛,开展涉企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批捕、不起诉95人,依法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24人,对涉轻罪的依法实行宽缓化处理。立足办案深化司法服务,为全市400余名企业家作刑事风险防范宣讲,诸暨检察院组建全省首个民营企业风险管理法律智库,柯桥检察院挂牌成立驻工商联联络室并聘请36名商会会长作为特聘联络人。聚焦群众关心的未成年人校园欺凌等问题,联合市文明办等11家单位组建“未成年人保护联动中心”,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两级检察长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上虞检察院依法支持遭母亲泼热油致伤的夏某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同步落实司法救助、心理疏导、返校就学等综合救助。加强基层工作指导,实行业务条线上下两级院捆绑考核,共同推进工作。

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检察环节。推进信访“最多跑一地”和“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做到两个100%。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坚持“少捕慎诉”,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批捕、不起诉率分别为24.1%、18.9%,同步做好行政处罚衔接。立足办案参与治理,针对驾校学时造假、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9件。

二、做优刑事检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围绕平安绍兴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监督的职能作用,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021人,提起公诉9996人,办理各类刑事监督1964件。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46人,办理公安部B级通缉犯姚常凤故意杀害4名未成年人、强奸、盗窃案等危害严重案件。积极应对我市网络犯罪大幅上升趋势,严惩电信诈骗、网络黄赌毒、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批捕、起诉2784人,办理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制贩大麻的“园丁丁”网站案、诈骗1.4亿余元的邮币卡交易平台诈骗案等一批在全国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件。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不当立案、违法管辖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04件、撤案24件,追捕、追诉184人。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担当主导责任,量刑建议采纳率居全省前列,保障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加强刑事裁判监督,提出抗诉19件,法院已改判1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监督收监执行60人,督促620名罪犯履行财产刑。对诉讼中没有必要羁押的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被采纳485人,同比上升71.4%。

着力推进反腐败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监委的工作衔接,完善重大复杂案件提前介入、线索移送等协作机制,对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38件42人,起诉60件70人,办理了“红通人员”姚锦旗、衢州柯城区原区长方庆建等一批重特大案件。依法履行刑事诉讼法赋予的侦查职责,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7件7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三、做强民事检察,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围绕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依法履行民事审判、执行监督职能,办理各类民事监督1071件。

深化民事审判监督。民事抗诉力求精准,对审查后认为裁判合理的案件充分释法说理,促成息诉罢访470件;对具有创新、引领价值的典型案件,通过抗诉发挥对类案的指导作用;对认为系虚假诉讼类案件,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纠正。共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25件,法院已审结169件、改变原审结果163件,改判数超过前六年总和,其中主要是虚假诉讼监督。坚持从裁判结果监督向诉讼过程监督延伸,对民事审判中的程序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26批次,法院已办结的全部采纳。

开展虚假诉讼监督。针对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领域“假官司”频发问题,研发完善“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加强类案监督。联合公安、法院开展涉嫌“套路贷”犯罪虚假诉讼专项整治,通过检察院发现线索开展初步调查、移送公安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针对原民事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法院进行再审纠正等环节,形成公检法合力治理虚假诉讼的绍兴模式,获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委政法委书记点赞。依法对阮某等恶意串通制造虚假诉讼、申报1.6亿破产债权案提起抗诉,获法院改判支持,并对阮某等人追究刑事责任。办理潘某与金某借贷纠纷抗诉案,率先提出借贷纠纷涉嫌“套路贷”犯罪时可适用“先民后刑”处理规则,入选全国“刑民交叉典型案例”。

加强民事执行监督。联合法院出台文件,加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衔接,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对不规范执行发出检察建议27批次,法院已办结的全部采纳。坚决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构成犯罪的,批准逮捕、起诉153人;对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穷尽执行措施仍不能执行到位的,配合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四、做实行政检察,着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定位,办理各类行政监督396件。 

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65件,同步做好稳妥息诉。越城检察院在办理王某工伤行政认定纠纷案中,延伸诉讼监督职能,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在维护法院生效判决权威的同时解决当事人合理诉求,推动争议实质性化解,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推进行政执行监督。结合市政府“无违建”创建工作,把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作为基层院做实行政检察的重要抓手,对国土等领域非诉执行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03份。新昌检察院对14件被执行人未履行行政生效裁判义务、损害国家利益系列案,依职权开展专项监督,获当地党委、人大肯定。嵊州检察院办理的徐某违法占地监督案,通过向三个不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合力破解执行难困局,推动拆除了基本农田上的违章建筑,并追回全部涉案罚款,入选全国典型案件。

五、做好公益诉讼,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积极回应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期望,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共立案284件,发出诉前公告49份,提起公益诉讼29件。

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针对建筑泥浆违法处置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份,督促清除废弃物11820吨,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287亩。对9起严重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赔偿损害赔偿金673万元。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督促加强有毒有害食品源头管控、保健产品“骗老坑老”乱象整治等,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份,起诉16件,推动出台食品安全领域刑事犯罪人员从业禁止相关文件。越城检察院办理金麒麟智能健康服务中心虚假宣传、欺骗中老年群众案,嵊州检察院办理生猪非法屠宰系列案,均获央视报道。

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聚焦国有财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25份,督促追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8072万元,处置闲置国有土地74.408万平方米,督促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行政处罚罚款100余万元,督促民政部门向164人追回了不当获取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基本养老金230万元。

审慎探索新领域公益诉讼。坚持以“公共利益受侵害,人民群众反响大”为标准,围绕公共交通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审慎开展公益诉讼新领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6份。越城检察院办理的骚扰电话扰乱急救中心秩序案件,督促公安机关对30余人作出行政拘留或警告、教育,有效整治了侵占120生命热线的违法行为。诸暨检察院办理全省首例房地产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夯实检察转型发展根基

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统筹推进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切实为绍兴检察转型发展奠定基础。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始终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学习贯彻,切实把党对政法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当中。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党建组织体系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续以“五单法”为抓手,以零容忍的姿态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深化智慧检察建设。成立智慧检察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引领式”智慧检察建设。结合“四大检察”工作实际,研发设计6套智慧监督系统,从海量数据中筛选有效监督线索,精准引领监督方向。“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获评全国“2019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羁押必要性审查智慧辅助系统”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创新成果。着力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提质拓面工作,刑事案件网上协同率达99.5%以上。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干警素能提升培训,邀请著名专家学者举办11期检察沙龙,组织精品案例“一月一评”,开设检察官教检察官的微课程,10门微课程获国家检察官学院特等奖等重大奖项,占全国总数近20%。16篇论文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人民检察等法学知名期刊发表,19篇论文获省级以上奖项。加强青年干警和后备人才培养,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制定人才个性化培养计划。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35周岁以下中层干部比例提升至24.2%,队伍梯队明显优化。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首次接受专题询问,主动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认真办理代表建议8件。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8件。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检察长带头走访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自觉加强内部监督,不断健全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审核分析等内控机制。

各位代表,2019年是检察事业转型提升的突破之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创新谋突破、以改革促转型,法律监督模式实现了“三大转变”:监督方式从被动“坐等”举报向主动“出击”搜集线索转变,办案方式从重案卷审查向审查与调查并重转变,法律监督从检察机关单兵作战向公检法行政机关合力推进转变。一年来,我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检察工作实现了“三个率先”:在全省率先提出“引领式”智慧检察模式,运用大数据,有效破解了监督线索匮乏难题;率先探索运用机动侦查权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有力拓宽了惩治司法腐败的覆盖面;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构建专业化组织体系,有序推进了依法全面履职。在全市检察机关共同努力下,扫黑除恶、民事检察、公益诉讼、司法人员职务犯罪侦查、控告申诉检察、调研、信息、宣传等多项工作全省领先,综合考核全省排名第二,得到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多次批示肯定,获评全省百名“担当作为好干部”等省级以上的个人或集体荣誉104项,入选全国、全省精品案例或优秀案例41件,绍兴检察“两微一端”综合指数进入全国检察机关20强。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进步与发展,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也是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和全市人民对转型期检察工作奋力求索的充分理解、广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一是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高,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上还需深入探索;二是法律监督的力度有待增强,在畅通监督线索渠道、提升监督刚性方面还需积极作为;三是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有待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短缺的状况还需努力改进。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全力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绍兴检察机关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以贯彻落实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市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抓手,加强法律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扛起建设“重要窗口”的检察使命担当,为绍兴提速重返全国城市综合经济实力“30强”、更高水平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在保障重大部署中体现司法为民。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坚持把长效常治作为工作着力点,运用检察建议推进综合治理。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金融风险化解,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措施,服务保障杭绍甬一体化发展。持续推进“三服务”活动,探索推进涉企轻罪案件宽缓化处理,依法从严从快惩治侵害医护人员人身安全、人格尊严的刑事犯罪,落实为基层减负。持续加强与监委工作衔接,继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职能作用。

二是主动融入“大治理”,助力高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关于高水平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找准“四大检察”与社会治理的切入点,切实发挥检察监督办案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检察机关“少捕慎诉”、认罪认罚从宽、未成年人全方位司法保护、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不断丰富绍兴市域社会治理的检察实践。

三是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促进严格执行公正司法。围绕贯彻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切实推动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快推进法律监督线索综合分析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与公安、法院、行政机关的工作协调、线索保障等具体落实举措,共同推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四是突出履职能力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切实加强人才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检校合作,打造“检察沙龙”品牌,不断提升检察核心竞争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加强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切实强化内外监督,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和精神,坚定信心、忠诚履职,用“检察蓝”为“重要窗口”增光添彩,为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