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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653/2020-21456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公开日期: 2020-05-07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字号: 绍市科〔2020〕22号
文件登记号: ZJDC05-2020-0004 有效性: 有效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7 08:4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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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委组织部、科学技术局、财政局:

为充分调动企业引进外国人才积极性,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人才生态最优市,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现将《绍兴市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工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绍兴市财政局                     

2020年 5月7日


绍兴市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工程实施办法

为更大力度引导和鼓励企业引进“高精尖缺”外国人才,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和人才生态最优市,根据浙江省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水平建设人才强市的若干政策》(绍市委办发〔2019〕92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的绍兴市海外工程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绍注册登记、纳税,且总部在绍的中资及中外合资企业聘请的海外工程师;

(二)曾在国外企业或机构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工艺的“高精尖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并在我市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管理等岗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位;

(三)所在企业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当年度在该企业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并在所聘企业获得年薪达3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二、实施程序

(一)计划报备

各区、县(市)按照省级海外工程师申报通知和本实施办法,鼓励支持企业引进省、市海外工程师。各区、县(市)科技局制定本地区海外工程师年度引进计划,报同级人才办审核后于每年3月底前报市科技局。

(二)申报材料

企业向所在区、县(市)科技局提交绍兴市海外工程师申报材料(市属企业向市科技局提交材料),省级海外工程师按照上级通知要求申报。绍兴市海外工程师申报材料为:

1. 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请表;

2. 企业注册登记、纳税、股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 海外工程师护照、有效签证以及实际工作时间证明;

4. 企业与海外工程师签订的聘用合同;

5. 企业支付海外工程师薪酬凭证。

(三)审核公示

各区、县(市)科技局会同同级人才办、财政局于每年12月底前对海外工程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资助名单,并在属地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发文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区、县(市)科技局于公示期满一周内将海外工程师拟资助名单行文报市科技局备案,由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发文公布。

(五)经费兑现

市属企业由市科技局、市财政局负责拨付到位,各区、县(市)企业由属地科技局、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到位。

三、资助政策

(一)入选绍兴市海外工程师的,给予聘用企业实际支付年薪的30%经费资助,最高30万元,资助期限最长3年。各区、县(市)资助政策原则上不得低于该资助标准。

(二)入选省级海外工程师的,作为市级海外工程师当然人选,在享受绍兴市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政策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资助。

(三)已列入国家和省“引才计划”外专项目的,不再予以资助。海外工程师入选绍兴“海内外英才计划”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

(四)市属企业的资助经费由市财政承担,各区、县(市)企业的资助经费由属地财政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海外工程师年薪原则上以银行流水单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等凭证为依据。

(二)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来绍开展工作的,如疫情期间,企业提供支付工薪等相应证明材料,经认定可视作在绍工作时间。

(三)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扩大海外工程师引进工程,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科学制定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扎实做好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的组织申报、材料审核以及资金拨付等工作。海外工程师引进工作纳入市对区、县(市)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