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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0-1682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0-07-0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明电〔2020〕11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区
拟供项目用地“拔钉清障”百日攻坚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1 13:4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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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绍兴市区拟供项目用地“拔钉清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1日

 

 

绍兴市区拟供项目用地

“拔钉清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破解影响项目土地供应的难点堵点痛点,扫清拟供项目用地“净地”障碍,经研究,决定在市区范围开展拟供项目用地“拔钉清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一百天时间的努力,按照2020年项目供地计划安排,对拟供项目用地上涉及建(构)筑物拆迁、滞留户、管线(信号塔)、土壤污染状况等未完成“净地”工作的开展“拔钉清障”攻坚。9月底前,完成95%以上攻坚任务,不影响项目土地供应、建设进度,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二、攻坚范围

列入2020年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的地块;列入2020年经营性土地做地计划的地块;2020年拟供地的重点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2020年拟出让的重大产业项目、市县长项目等用地。(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各区政府、滨海新区管委会、镜湖新区开发办及市直有关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拔钉清障”责任单位)要根据拟供项目用地范围,调查分析地块实际,查找项目实施难点,全面梳理出需“拔钉清障”地块,确保攻坚底数清、目标明。

(二)清单推进。落实“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理清土地供应前各环节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清单,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精准开展“拔钉清障”,实现出让土地“地等市场”和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及市县长项目“地等项目”。

(三)分类处置。“拔钉清障”责任单位要“对症下药”、因地施策,做到“一宗地、一方案、一专班”。要围绕经营性出让土地“优地优价”,优化地块环境,做到“能绿尽绿”,改善区域环境,实现“地美价优”;要跟踪重大产业项目、重点工程及基础设施项目落地需要,加大重点攻坚,确保项目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责任。“拔钉清障”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拔钉清障”工作主体责任,逐地逐块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全力化解问题难点,切实推进“拔钉清障”攻坚工作。

(二)加强协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水利、电力等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提前介入,密切配合、主动协同“拔钉清障”责任单位,合力推进项目用地问题精准化解。

(三)全力攻坚。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下达具体地块及责任分解清单,统筹建立“拔钉清障”责任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同落实、共推进”联动机制,实行工作进度月度通报、末位警示制度,营造良好“拔钉清障”攻坚氛围。

附件:绍兴市区拟供项目用地“拔钉清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附件

绍兴市区拟供项目用地“拔钉清障”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单位名称

各地摸排调查情况

区块小计

住宅、商业类

工业、公共服务类

宗数

面积(亩)

宗数

面积(亩)

宗数

面积(亩)

滨海新区管委会

3

275

1

147

2

128

镜湖新区开发办

4

479

4

479

0

0

越城区政府

16

2053

15

2039

1

14

市直

国有

企业

市城投集团

18

681

4

621

14

60

市交投集团

7

1211

2

241

5

970

市文旅集团

5

350

4

264

1

86

市轨道交通集团

2

489

0

0

2

489

柯桥区人民政府

24

1172

20

1078

4

94

上虞区人民政府

13

1855

11

1655

2

200

合  计

92

8565

61

6524

31

2041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