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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653/2020-2178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科技局 成文日期: 2020-08-2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文字号:

《绍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文件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日期:2020-08-21 15:1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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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切实提升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以下简称“综合体”)建设实效,根据《浙江省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浙科领办〔2020〕3号)、《绍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的意见》(绍市科〔2019〕7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加强综合体考核评价工作,有利于提升我市综合体建设推进的时效度、与当地实际的匹配度、创新资源的集聚度、与产业结合的紧密度、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畅度、创新全链条的协同度,更好发挥综合体服务我市产业集群创新提升的积极作用。

二、起草过程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今年3月启动相关情况调研和资料收集,4月底形成管理办法的初稿,经多次讨论修改,7月20-26日分别征求区(县、市)科技局及省、市有关部门意见,在吸收相关意见后,形成了讨论稿。

三、主要内容

《绍兴市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共分五章十二条。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办法制定依据、考核评价对象、考核评价原则。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包括考核评价内容和结果。第三章组织实施,明确了考核评价实施方式和职责分工。第四章结果运用,明确了考核评价的激励和处罚措施。第五章附则,规定了办法解释机构和施行时间。

四、实施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王辉、俞洁

联系方式:0575-85133663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