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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绍兴市市级化肥农药应急储备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8-31 16:1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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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本办法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提出“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以及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构建统一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储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目标要求,在强化物资储备职能、完善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快建设应急物资仓储设施、推动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数字化和加强物资储备队伍建设等方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主动作为,开拓创新,努力彰显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重要窗口”的作用。

二、起草依据

《绍兴市农业专班关于印发粮食生猪增产保供工作方案的通知》(绍农专班发〔2020〕1号)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五章,24条。对市级化肥农药应急储备计划和补贴、收储管理、储备动用、监督管理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规定。

1、总则:市级化肥、农药应急储备为有效应对自如灾害和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调控市内化肥、农药市场而建立的储备。市级储备实行企业储备、政府补贴、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

2、储备计划和补贴:明确了市级化肥、农药储备的数量、品种和储备期限以及补贴内容、标准、拨付、清算和紧急动用费用、损失补贴等内容。

3、收储管理:明确了承储单位的基本条件、储备物资管理、承储协议、储备安全、轮换方式等内容。

4、储备动用:明确了储备动用条件、动用程序、动用后库存补充等内容。

5、监督管理:明确了部门监管职责、承储单位职责、承储单位违规处置等内容。

四、印发和实施

本办法由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印发,自2020年8月31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

解读人:董友庆

联系方式:88201155

 

信息来源:市供销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