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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司法局创新举措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日期:2021-01-15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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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发源地优势,坚持强化制度、优化服务、加强协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0年,市级行政复议调解撤案率上升至40.19%。12月份,市司法局受理11份孙某某不服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复议申请,经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在1周内就得到实质性化解。

强化制度保障,注入调解“强心剂”一是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建设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共同研究出台了《绍兴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规则(试行)》和《绍兴市行政争议调解员选聘及履职评价办法(试行)》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有效运作。二是针对有效控制“两个率”的工作要求,草拟完成《关于加强行政诉讼案件失责追责与容错免责工作的通知》,通过一手抓失责追责,倒逼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一手抓容错免责,为担当作为留有舞台。三是积极参加行政复议机关组织的调解活动,通过非过错责任豁免、调解激励考核等制度鼓励行政机关敢于在化解矛盾或者承担风险较大的工作任务时主动作为、积极担当。2020年,市级机关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响应率100%。

注重全程发力,编织调解“覆盖网”。延伸触角无缝覆盖,“前中后”全流程调解不断线。一是前期对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政府重点工作全程法律跟进,重点关注法律风险,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增量二是中期积极靠前办理,通过现场勘察、调查询问、召开现场听证会等多种手段,耐心听取申请人的实质诉求,为复议双方搭建理性沟通平台,争取实现调解撤案,让行政争议解决在小、解决在早三是后期通过制发法律意见书或建议书,从问题案件查找制度壁垒,提出体制机制完善的建议,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指导一片,规范一类”。

聚焦互动协作,构筑调解“联动环”。加强部门联动府院联动,资源联动,构建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格局。一是与纪委监察机关建立沟通协调工作机制,与信访机关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协调衔接工作机制,促进信息交流、数据共享、业务探讨,搭建“访调衔接”架构,形成行政争议共同化解机制。二是发挥府院检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定期召开法治政府联席会议,共同商讨重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举措。推进检察机关参与复议案件调解,择选行政复议案件邀请检察人员参与共同调解,2020年检察机关参与行政复议调解6次,化解行政纠纷4件。三是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文书抄告制度将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等文书及时抄告业务主管部门,提醒法律风险,共同规范行政行为。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