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局) > 政务动态

上虞区司法局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日期:2021-01-18 15:31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上虞区司法局通过强化层级监督、机制建设、公证介入和规范改革,全力打好法治政府建设组合拳。前三季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过程性指标赋分排名全市第一,其中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全市最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超96%;败诉率7.9%,远低于全市平均值;收案数和败诉率首次实现“双下降”,成绩得到上虞区委书记徐军批示肯定。

一、强化层级监督,源头防范风险。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配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实现100%覆盖。法治巡察与执法监督有机结合,落实行政复议决定公开、约谈通报等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审核政府会议纪要103份,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07份,召开法律风险论证会83场,提出法律意见200余条,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二、强化机制建设,批量化解争议。依托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诉讼案件应诉以及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与容错免责等指导性文件,建立行政诉讼闭环式管理和全流程调解工作机制。累计召开22次应诉协调会,对全区多发性、焦点性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提出应诉解决方案,落实案件跟进和调处,大幅提升行政争议调撤率,有效降低行政败诉率。三季度一审收案145件,结案164件,调撤62件,败诉13件,成为全市唯一一个败诉率在10%以下的县(市、区)。

三、强化公证介入,形成工作闭环。针对全区集体土地征收领域行政争议高发的现状,出台法律保障意见,公证全过程跟进政策制定、户情分析和集中签约。丈量评估测绘阶段,通过摄影摄像、草图绘制和指认清点,确保不可复原物权的证据固定和保全;户情分析阶段,利用固化证据的公证手段,分类明确房屋权属;产权认定阶段,对房屋调换等情况进行证据保全,保障转移事实,杜绝被征收户利用漏洞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依法排除不能认定征收补偿房屋面积超4000余平方米,节约征收成本近6000万元。

四、强化规范改革,提升法治水平。加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区行政调解中心挂牌并有效运行,健全工作机制,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层级监督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实现“零上访”和“零败诉”。聘请13位法律专家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专家智库,开辟接待、调解、听证和档案室等场地,购置新型办案设备,配备语音文字转换系统和远程视频系统,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