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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1-19817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公开日期: 2021-01-20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字号: 绍政办发〔2021〕2号
有效性: 有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五大创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0 17:5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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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绍兴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五大创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绍兴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

五大创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根据《绍兴市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2035行动纲要》,2021—2025年我市将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浙江省现代化学校、绍兴市现代化学校(义务教育段)、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等五大创建工作(以下简称“五大创建”),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公平有质量、温暖有希望”理念,从基层学校、镇街和区、县(市)三个层面开展五大创建,努力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多样化教育的需求,为率先高水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夯实基础。

(二)具体目标。到2025年,各区、县(市)均达到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标准,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县、浙江省现代化学校创建率均居全省前四位,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创建率达100%,绍兴市现代化学校(义务教育段)创建率达100%。

二、创建策略

(三)规划引领。各区、县(市)要根据绍兴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县级教育现代化创建规划方案。建立科学的教育资源动态调整机制,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优化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

(四)共性先行。将教育现代化创建项目中的共性指标如按标准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确保艺术教育专用教室的数量与面积、加强“互联网+”建设、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的配备以及保障教师收入等各项创建中均有要求的基础性指标,作为创建重点,加强统筹和投入,确保先行达标。

(五)分层推进。从县域、镇域和学校三个层面分层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从县域层面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省教育现代化县创建,从镇域层面推进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创建,从学校层面推进省市现代化学校创建。

(六)个性补短。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省教育现代化县创建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创建要提高公办幼儿园比例,提高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加强对山区、偏远乡镇创建工作指导,确保创建质量。现代化学校创建要聚焦学校发展的时代性、示范性和教育改革的领导力和执行力,推动学校新一轮教育教学创新。

三、工作举措

(七)弥补学前教育普惠短板。推进农村幼儿园规范提升工程,积极构建“全覆盖、高品质、多样化”的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重视高等级幼儿园建设,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全面落实学前教育教师待遇政策,确保非在编教师收入达到省定标准。(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积极有序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名优学校集团化办学、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全面实施学校标准化管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达到100%。加大学校建设力度,优化学校施教区,全面消除大校额学校。到2025年,城乡均衡差异系数小学小于0.35、初中小于0.3;城乡教育共同体覆盖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教育局)

(九)凸显普通高中多元特色。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培育高中特色学科,完善特长学生招生办法,全方位推进普通高中学校特色发展和分类办学。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形成以培养核心素养为主要目标的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到2025年,全市创建成功15所省现代化普通高中学校。(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教育局)

(十)探索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以深化产教融合为主线,汇聚优质职教资源和要素,打造一批紧密型产教融合共同体,创建“产教学研发用”六位一体的职教新体系。对接新兴产业和未来技能型人才需求,推进以行业为纽带、专业为支撑的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形成4—6个示范性教育集团。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发挥“三名工程”示范引领作用,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93%。创新现代学徒制、技能培育基地的载体与运行机制,全面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教育局)

(十一)推进其他教育增容扩能。加快特殊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深化“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教育安置方式,高质量实施随班就读向学前和高中段延伸,构建从出生到就业的“保教服”一体化关爱新模式。积极构建从学前教育到老年教育的全链条、全覆盖、普惠型终身学习体系,让每个学习者都能接受适合自己的好教育。努力办好社区学院(校),持续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市教育局)

(十二)推进中小学名优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实施“师德师风领航工程”“头雁教师领飞工程”“名优教师领军工程”“紧缺教师领选工程”“专业素养领先工程”“激励机制领路工程”等六大工程。建设一批紧密型教师发展学校,建成一大批卓越教师发展基地,形成基于校本和本土化的教师教育体系。扩大中小学校职称评聘自主权,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区、县〔市〕政府)

(十三)提升智慧校园建设水平。以“建设+应用”为总体目标框架,建成“1库1平台+N应用”的绍兴智慧教育平台。加强校园信息化基础建设,以信息技术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实现对学生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

(十四)推进教育开放合作办学。加快推进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推动长三角地区科教资源共享合作机制创新,实施长三角教育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完善“千校结好”项目。到2025年,与市外长三角知名优质学校建立教育共同体或签约结对50个以上;参加“千校结好”项目的学校超过200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外办,各区、县〔市〕政府)

(十五)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课程建设,坚持“以标施教”,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不合理的课业负担。坚持因材施教,积极推进初中学校基础性课程分层走班教学,精准实施普通高中学校选课走班教学。坚持面向全体,施行学生品质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的综合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主发展、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

四、组织保障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创建学校要建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制,统筹协调各项创建工作,做到有计划、有人员、有措施、有成效。

(十七)落实主体责任。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和省教育现代化县创建主体为区、县(市)政府,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示范乡镇创建主体为乡镇政府,省现代化学校创建主体为区、县(市)教育局,市现代化学校创建主体为学校。各主体要编制创建工作计划,细化明确创建目标和分年度创建任务,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的精准投放,支持解决制约教育高质量优先发展的短板问题,确保教育现代化顺利推进。

(十八)加强评估督导。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持续开展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查评价,县域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监测,确保创建成效。


附件:绍兴市推进教育现代化五大创建行动计划进度安排



附件


绍兴市推进教育现代化五大创建行动计划进度安排


项目

时间

越城区

柯桥区

上虞区

诸暨市

嵊州市

新昌县

全市创建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2021

通过评估验收

达到创建标准

2022

达到创建标准

2023

达到创建标准

2024

达到创建标准

2025

达到创建标准

达到创建标准

省教育现代化县

2024

达到创建标准

达到创建标准

达到创建标准

2025

达到创建标准

基本达到
  创建标准

创建率列全省

前四位

省现代化学校

2025

创建率达到

全省平均

创建率高于全省平均10%

创建率高于全省平均10%

创建率高于全省平均10%

创建率达到

全省平均

创建率达到

全省平均

创建率列全省

前四位

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

2021

达到100%

2022

达到100%

达到100%

2023

达到100%

2024

达到100%

2025

达到100%

达到100%

市现代化学校

2021

达到100%

2022

达到100%

达到100%

2023

2024

达到100%

达到100%

2025

达到100%

达到10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