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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日期:2021-01-21 10:3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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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绍兴市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全年共计发布部门动态信息110条,重要会议信息17条,通知公告39条,政策文件40条,规范性文件9条,财务预决算4条,“六稳”、六保”专题信息23条,政策解读9条,提案议案主办件9条,机构信息7条,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高效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由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负责、局办公室牵头实施、相关业务处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根据工作要求,注重抓好工作调度和跟进培训工作,通过不定时召开具体工作人员碰头会议的形式,快速分解工作任务、及时完成公开要求。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我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一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制度。为形成高效畅通的信息发布渠道,确保本部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我局重新修订《绍兴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围绕六稳六保,强化发布解读。疫情期间,围绕“六稳”、“六保”要求,出台医保政策文件8个,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通过各种公开方式,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公立医院周转金额度,全市共拨付周转金5.18亿元,助力医院渡过难关。依托“云药店监管平台”,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口罩等特殊药械的销售价格、销售行为加强监控,确保平价供应。医保、财政、税务等部门联合出台减征缓缴医保费政策,全市共减征、缓缴企业10.96万户,减征缓缴11.54亿元,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四)创新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形式。利用已有的公开平台,丰富公开形式,构建以门户网站为主,微信公众号为辅的政务公开网络体系。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门户网站发布流程,常规工作动态类栏目确保每周更新、政策类栏目及时更新。二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和报纸媒体的形式,通报解读我局今年重点工作。三是积极回应百姓关切。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医疗保障职能,通过“绍兴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88条,及时宣传讲解医保政策。

  (五)立足医保实际,突出重点公开。一是注重用权信息公开。围绕贯彻落实加强用权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发布我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照片等信息,重要公共政策措施采取网上意见征集、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公众意见;提高本部门文件公开质量,所有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均列明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有效性等信息。二是加大政策文件宣传解读和社会热点回应。按照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采取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媒体解读、动漫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对疫情防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基金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智慧医保系统等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进行宣传解读,深入解读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2020年,共发布政策解读类内容9次。三是主动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新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都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透明。内容包括部门动态、机构与人事信息、规划与年度工作、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财务预决算公开、两定目录、医疗救助、中药饮片价格信息、中药配方颗粒价格信息、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办事指南、新闻发布会等多方面的工作,向公开面达100%持续发力。

  (六)健全监督保障机制,构建常态化公开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各处室、下属事业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医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对机机关各处室、下属事业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利用周一夜学、培训会议等形式,加强业务沟通,提升医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0)新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89

1046.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0)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2019)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2021)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随着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我局相关信息的公开时效性、解读深度还存在不足;三是政务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针对这些问题,下步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机构与人事信息、医疗救助、集中采购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新闻发布会等多方面的工作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公共事务等情况的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

  (二)进一步优化公开载体。继续完善门户网站、公众号等载体平台,全力推进网上公开,着力形成以市医保局门户网站为主体,提升微信信息发布质量和水平,主动与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多管齐下、互为补充的信息发布管理模式。

  (三)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做好重大政策解读工作,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利用各种形式,加大解读力度,尝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