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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1 09:1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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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0号)等文件要求,我社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新常态,强化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组织保障。2020年,市供销总社始终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绍兴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绍政办综〔2020〕7号)文件精神,明确当前和今后时期工作思路和重点,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市社政府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围绕网站、微信、浙政钉三个信息发布平台,着力打造一个公开信息、服务群众、对外宣传的综合体系,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解决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迟缓,填报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

2.提升信息水平。扎实做好市社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对于应主动公开的相关信息,及时上传网站公开发布,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进一步完善市社门户网站版面设计,增强信息公开服务对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0年市社顺利通过上级对网站的抽查考核。与相关新闻媒体达成战略协议,加强在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的宣传,提升供销社的知名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夯实工作基础。一是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市委办、市府办组织的各类信息工作培训、网络舆情应对等专题培训班的学习,做好新时期下的政务信息工作。二是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网络舆情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呼声。三是加强与市政府和省社联系对接,为下一步参与建设全省供销系统政务信息平台奠定基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市社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市社概况、领导班子及调研员、内设机构、重要会议、重要新闻、政策文件、人事任免等。本单位不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公开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回应社会关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2020年市社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受理市12345政务热线47次。无因为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机构建设和保障情况

市社由办公室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地点、人员工资均由市社机关落实,无专项经费支出。

六、下步工作计划

我社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信息覆盖面不够广,实效性不够强等问题。下一步我社将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规范工作流程,梳理所掌握的信息,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并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信息来源:市供销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