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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1-01-22 10:5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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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规章制度,全力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着力抓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人和信息员。制定并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招标采购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工作要求和程序。同时,积极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加强沟通确认,防止公开的信息失实、失信。

(二)积极提高公开质量

一是做好重要信息公开。将六稳”“六保”工作、政府工作报告相关内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规划、重要文件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围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行政执法、行政审批、“三服务”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境质量、建设项目验收审批等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出台时的舆情监测和研判工作,通过举行意见征集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征求各方意见。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认真执行《浙江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起草与政策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制度。2020年共发布规范性文件4篇次,均进行了相关解读。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将依申请公开作为检验服务水平的重要渠道,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及时高效的原则,由办公室总牵头,组织相关业务处室统一研究答复,避免出现被动复议、应诉等情况。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2件,办结21件,在办1件。

(三)营造公众参与氛围

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切实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2020年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共3569条,回应重大舆情154次。围绕决胜蓝天保卫战、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重点工作,进行报纸专版专栏报道、电视正面曝光和专题宣传片制作,积极营造我市推动治气、无废、环保督察整改、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等工作的良好氛围。在各级媒体上关于绍兴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报道和宣传信息共计584篇(条)、报纸专版11版,其中,在新华社客户端、中国新闻网、《中国环境报》、中国环境网、中国环境客户端、《浙江日报》、学习强国、浙江新闻客户端等省级以上媒体发布144篇。同时加强环境舆情监管和新媒体平台建设维护,共编发政务微信331篇、微博260条、《环境舆情周报》34期、抖音短视频65条。

(四)着力强化监督保障

 根据我局内部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公开主体,压实主体责任。做到“具体处室业务,具体人员负责”。同时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推动工作人员把握新要求,适应新形势,提升我局政务公开整体水平。继续深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等制度。根据市府办定期下发政务公开检查整改任务,立行立改,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0)新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0

69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456

行政强制

1

0

10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46

12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0)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7



22

二、上年(2019)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3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1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1

(七)总计

15



7



22

四、结转下年度(2021)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加强政务信息发布,提高舆情回应速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入常态化,取得一定进步,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重点领域信息缺少全周期展示,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化、多样化,一部分工作的政务公开与分局的职责尚未理顺。本年度我局将继续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厘清相关职责界限,多维度展示生态环保领域相关工作进展,增强人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理念,为建设美丽绍兴添砖加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