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15批,2021年9月24日)

发布日期:2021-10-12 21:4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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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举报地市

举报县(市、区)

受理编号

举报内容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22

绍兴市

越城区

X202109230022

1.二轮央督孙端街道许家埭村工业区329国道北、赏家北车站后、水泥场西的一家轧石厂被查处,但整改未到位;2.许家埭村篮球场西约15亩土地被用建筑渣土填高后堆放钢管;

3.许家埭工业区孙马公路南、西塘村车站向西20米有一家露天制造水泥、煤渣、砖厂侵占集体土地、灰尘漫天,西塘村车站往西到越新路,大批粮田被抛荒;

4.许家埭村约10亩水面的畈溇底快要被填满,2队和5队合并的溇也在2014年被填等。

其它、垃圾、扬尘

1.经核实,信访件中第1点反映的轧石厂实为绍兴市袍江越兴建材经营部。该厂二轮央督被举报后已清场搬离,土地恢复原貌,现场检查时,马山街道赏余村近一亩土地上尚存一排2层楼钢结构临时用房;

2.经核实,信访件中第2点提到的许家埭村篮球场西约15亩土地实为许家埭村原金丰印染厂以东地块,土地性质为耕地,现由许家埭村委租赁给绍兴市袍江佳安钢管扣件租赁场使用。现场检查时,该地块有钢管等杂物堆放,并建有构、建筑物。进一步调查,该地块已被租赁方绍兴市袍江佳安钢管扣件租赁场用建筑渣土填高,该租赁场实际使用面积约为9.5亩,土地性质为耕地,所建构、建筑物系违法所建;

 

3.经核实,信访件中第3点一家露天制造水泥、煤渣、砖厂,经核实为2家,位于马山街道陆家埭村墨斗湾。陆家埭村民倪某德、倪某海和陆某忠、陆某仁分别向马山街道陆家埭村承租土地,该地块原为陆家埭村养猪场,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非农业用地。其中倪某德、倪某海的绍兴市谐意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销售建材;陆某忠、陆某仁无营业执照,主要从事煤渣清运。现场检查时,墨斗湾地块中,绍兴市谐意建材有限公司有一台制砖机,周边沙石未覆盖,车辆运行时有扬尘产生;陆某忠、陆某仁经营的煤渣堆场,堆有两堆煤渣,且未覆盖。进一步调查,两经营户与陆家埭村签有农村集体资源租赁合同,非自行侵占集体土地使用。绍兴市谐意建材有限公司无法提供立项、环评等相关手续,且经营项目属于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投资项目负面清单;陆某忠、陆某仁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和相关手续。西塘村车站往西到越兴路,未发现大批粮田抛荒情况;

 

4.经核实,信访件中第4点中提到的许家埭村约10亩水面的畈溇底,经核实为绍兴市德伊轻质建材有限公司南面陶畈江,2队和5队合并的溇经核实为绍兴市德伊轻质建材有限公司西面陶畈江。经调查,绍兴市德伊轻质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填埋南面陶畈江河道用作厂区,占用水域面积4696平方米,其中1580平方米绍兴市水利局已于2015年作出行政处罚并要求恢复原状。2016年3月,绍兴市水利局对该案恢复河道原状的处罚决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6年4月,越城区法院准予强制执行并裁定给孙端镇人民政府执行。剩余3116平方米经越城区水利局调查后,已于2021年7月移交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该公司西面陶畈江,经越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确认,目前该区块已为建设用地。

部分属实

1.已于2021年9月25日开始对尚存的一排2层楼钢结构临时用房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完成;

2.已于2021年9月26日责令绍兴市袍江佳安钢管扣件租赁场于2021年10月26日前拆除违法构、建筑物,搬离地上堆放物,并于2021年12月26日前恢复耕地原状;

 

3.目前进出墨斗湾地块的孙马公路正在全封闭施工,预计2021年11月20日修复通车,修复通车前车辆无法通行。已责令绍兴市谐意建材有限公司于10月7日前拆除相关设备,责令两经营户对露天堆放物料进行全覆盖,并于孙马公路修复通路后30天内将场地内堆放的物料全部清离,目前设备拆除和物料覆盖已整改完成;

 

4.由孙端街道督促绍兴市德伊轻质建材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6日前按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要求整改到位。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绍兴市德伊轻质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填埋河道用作厂区的行为于2021年10月26日前自行整改完毕,并将根据整改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污染类型:水、大气、土壤、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它。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