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统计局,局各处室(中心):
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废止《绍兴市统计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绍市统〔2017〕29号),该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绍兴市统计局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