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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25A/2021-22068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文日期: 2021-11-23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土地,矿产 发文字号:

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3 11:3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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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浙江省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30日


1 总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绍兴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等文件,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是绍兴市“十四五”规划体系的一般专项规划,也是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基准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

2 现状与形势

2.1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全市辖越城、柯桥、上虞三区,诸暨、嵊州、新昌三县(市),共有103个建制乡镇(街道)。总面积为8279.3平方千米,市区面积2959.3平方千米,人口527万。

“十三五”期间,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紧紧围绕重返全国城市综合经济实力“30 强”的奋斗目标,凝心聚力、克难攻坚,“十三五”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基本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经济社会走上高质量发展轨道。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6001亿元,比上年增长3.3%,人均生产总值达11.6万元。完成财政总收入853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5亿元,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9%。

“十三五”期间,绍兴市全面实施“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方案,消除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改善生态环境,助力美丽乡村和新型城镇建设,让群众安居乐业。

2.2地质灾害概况

绍兴市位于扬子准地台和华南褶皱系两大地质构造单元的过渡区,地层发育齐全,岩浆活动频繁。市域内地质构造,以北东向和北西向断裂构造及与之相伴的褶皱为特点,对地形地貌的形成和空间展布起着控制作用。境内地势总体南高北低,南部为低山丘陵,自西向东依次有龙门山、会稽山、四明山、天台山等山脉,形成群山环绕、盆地内含、平原集中的地貌特征,地形骨架呈“山”字形,地貌类型多样。

境内丘陵地带是地质环境较为脆弱的区域,尤其是玄武岩台地前的斜坡地带、片理化发育的变质岩地带和岩溶发育的碳酸盐岩区,为地质灾害多发区域。地质灾害主要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等五大类型,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主要分布于南部的低山丘陵区;地面沉降分布于北部滨海平原一带。地质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短时强降雨及人类不规范工程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主因。

截止 2020 年底,全市现存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威胁212人,威胁财产1115万元。有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810个,影响5218人和64212万元财产安全。

2.3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的指导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十三五”期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62起,直接经济损失351.8万元,无人员死亡。成功避险9起,避免人员伤亡91人。与“十二五”时期相比,地质灾害发生数量,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约89%,100%和87%。

--除险安居成效显著

2017市政府部署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力度显著加强。“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财政资金6.24亿元,共实施综合治理项目378个,其中工程治理309个,避让搬迁68个,搬治结合1个,使13264人解除地质灾害威胁。特别是“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期间,全市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点282处,减少受威胁9222人,超额完成省定任务,3个集体、8名防灾工作者和2名群测群防员受到省政府表彰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调查评价不断深入

全面组织开展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等基础调查工作。累计完成6县(市、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面积7062.43平方千米,进行了易发区修编,确定易发区125个,面积5335.53平方千米,划定重点巡查区261个;组织开展风险排查,确定风险防范区810处,完成了嵊州市剡湖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试点,为地质灾害防治向隐患和风险双控转变奠定基础。

--监测预警有力推进

“十三五”期间,按照“专群结合,全面覆盖”的要求,结合“千名地质队员驻县进乡行动”,借助全科网格深化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构建了互联互通的群专结合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依托自然资源部新昌滑坡灾害观测基地建设,开展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累计建成专业监测点28处,新增山区雨量自动监测站 26 处,初步形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联合气象、应急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390次,发送防灾短信 34.5万余条,印发防灾明白卡6265份,组织各类检查达 8239 组次 3.1万余人次,对 1.1万余人(次)实施紧急转移。

--防灾机制持续完善

“十三五”期间,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专业指导、全民参与、群测群防”的共同防灾机制。全市共建设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5个,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国土资源所92个,2019年机构改革后,根据“三定”方案,及时调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和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合作,初步构建“大应急、大减灾”工作格局,按照基层防汛防台体系的乡镇“七个有”、村社“八个一”建设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建设,将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等防控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四个平台管理,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防灾能力不断增强

“十三五”期间,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做到市、 县、乡镇、村、隐患点五级贯通和全覆盖,累计编制修订预案1318份,每年及时编制印发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全市共组建应急技术小分队67组345人,落实市、县两级应急专家49人,常驻应急专家10人。加强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全市进文化礼堂841次,校园讲座184所,播放影片674场,张贴地质灾害宣传画2702张,发放知识手册2.2万余册,宣传教育公众9.7万余人次,社会各界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全民共同防灾的局面已经形成。

2.4 面临形势

2.4.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

--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十三五”期间,虽然我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已经取得显著成效,但我市复杂的地质环境背景没有改变,梅雨期持续降雨和台汛期降雨等极端天气的不利影响更加严峻。未来“十四五”全市处于建设提升期,战略目标的实施对地质环境的扰动将进一步加剧,地质灾害风险和压力将持续增大,未来一段时间内全市地质灾害仍将呈易发多发态势,造成人员伤亡的风险依然存在,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很大压力。一些未发现或者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将继续出现,需要“即查即治”,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任务艰巨。

--地质灾害防治面临更高要求

随着防灾理念的改变,地质灾害防治不再是单一的隐患点管理,而是转向了隐患风险双控的模式。自然资源部要求我省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管理试点,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成果。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切实纠正和克服四种错误思想,切实加强风险识别、风险研判、预报预警、风险管控和应急指挥,努力提升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地质灾害风险区风险管控能力,并部署开展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绍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打造“15分钟应急救援圈”。这些重大决策部署,既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又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2.4.2存在问题

面对繁重而艰巨的防灾形势,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还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

--地质灾害风险底数掌握不足

地质灾害风险管控需要高精度的风险区划作支撑,而目前以乡镇为单位的高精度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尚处于启动阶段,全市的风险底数尚不清楚,降雨阈值研究也不够深入。风险调查进度相较于风险管控的新需求尚存在较大差距。

--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体系有待构建

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已进入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双控的新阶段。但是我市地质风险管理工作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制度体系,特别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根据“三定”方案调整,如何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健全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体系有待完善和提升。

--科技支撑能力亟待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当前新兴技术的结合初显成效,但还比较薄弱。亟须瞄准地质灾害风险识别、监测、防控中的关键环节,加强专业监测网建设、提升风险预警预报能力、推进“风险码”和“地灾智防”APP的使用等,提升科技防灾能力。

3 总体要求

3.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坚持“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以地质灾害风险识别、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控制为主线,全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推进地质灾害数字化改革,建立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着力提升地质灾害“整体智治”能力,为绍兴市“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市域发展之路”和浙江省“重要窗口”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而贡献力量。

3.2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安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全面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整体提升综合防治能力,努力把地质灾害威胁降到最低程度。

统筹部署,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地质灾害防治六大能力建设,突出防范和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强化关键环节补短板,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施策,整体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统筹部署各项具体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

依法依规,合力防灾。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县(市、区)、乡(镇)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汇聚各方面专业力量,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科技创新,整体智治。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支撑作用,推动常规方法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学技术有机融合,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创新平台建设,着力提升地质灾害“整体智治”能力,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和实效。

3.3规划目标

3.3.1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围绕地质灾害风险识别、监测、预警、防范、治理、和管理等六大能力的提升,全面完成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建立“一图一网、一单一码,科学防控、整体智治”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新机制,构建分区分类分级管理新体系,形成“即时感知、科学决策、精准服务、高效运行、智能监管”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格局,做到地质灾害隐患即查即治、地质灾害风险有效管控。

到2035年,率先建成地质灾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市域管理样板,为绍兴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3.3.2具体目标

--调查监测精度大幅提高。全面完成6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31个重点防治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累计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120处,新建山区雨量监测站130个,影响 30 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专业监测全覆盖,累计建成地下水动态监测井26个。

--预警应急能力全面提升。升级完善地质灾害风险预报系统,建成市县一体化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并纳入省一体化系统;地质灾害应急装备设备配备和应急队伍建设更加到位,灾险情及时有效处置,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强化,打造十五分钟应急应急救援圈,应急能力全面提升。

--灾害风险程度不断降低。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70处, 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有效治理。实施区域性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治理试点1处,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力度,切实规范工程建设、农民建房、农业生产等活动,从源头上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综合管理体系持续完善。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符合我市实际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管理制度体系,风险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建成市、县一体的地质灾害数字化平台,并纳入省一体化平台,初步实现地质灾害防治智慧管理。

--科技创新支撑更加有力。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部新昌滑坡灾害监测基地建设,打造滑坡监测预警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重要平台。启动地质灾害风险管理“一码管地”示范点建设,探索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成果关联整合、信息共享,更好的进行风险防范。

绍兴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重点指标表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现状

2025年

目标

指标

属性

1

调查监测

县(市、区)风险普查

0

6

约束性

2

乡镇(街道)风险调查

1

31

约束性

3

专业监测点(累计)

34

120

约束性

4

雨量监测站(新增)

--

130

约束性

5

地下水动态监测井

6

26

约束性

6

预警应急

市县一体化监测预警系统

0

1

约束性

7

影响30人以上风险防范区
应急预案演练覆盖率

%

100

100

约束性

8

综合治理

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处置率

%

100

100

约束性

9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

70

约束性

10

区域性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治理

--

1

约束性

11

区域地面沉降平均速率

毫米/年

10

10

约束性

12

数字管理

“地灾智防”APP使用人数

--

2000

预期性

13

人才队伍

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

0

1

约束性

14

县(市、区)级技术支撑队伍

0

6

约束性

4 加强地质灾害“三区一点”管理

4.1科学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全面落实分区管理措施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具备发生地质灾害的地质环境条件,容易或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依据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及性质、地质构造等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和人为活动因素,综合6县(市、区)农村山区调查评价成果,将全市划分为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地面沉降易发区和不易发区,其中易发区又根据易发程度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1.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

突发性地质灾害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为5335.53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的64.4%,其中包括12个地质灾害高易发区、70 个中易发区、45个低易发区。因为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成果的精度较高,与上一轮规划相比,易发区面积变小,而片区增多,精度更高。

高易发区(A)。全市共划定地质灾害高易发区12个片区,面积17.22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的0.2%,主要分布在嵊州市崇仁玄武岩台地和新昌县的澄潭、回山玄武岩台地区,涉及嵊州市剡湖街道、崇仁镇,新昌县澄潭街道、东茗乡、儒岙镇、回山镇共7个乡(镇,街道)。区内分布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30处(点),占全市总数的 3.7%,风险影响人数435人、资产4225万元,分别占全市总数的7.9%、6.5%。

管理要求:加快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普查调查勘查工作,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采取搬迁和工程措施,推进区域性系统治理。加密专业监测点和自动雨量站建设,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强化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建设,率先加强隐患风险双控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防灾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救灾和互救能力。

中易发区(B)。全市共划定地质灾害中易发区70个片区,面积554.8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的6.7%。主要分布在嵊州市和新昌县玄武岩台地区、嵊州市谷来镇以及上虞市南部山区、诸暨盆地周边。区内分布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194处,占全市总数的24%,风险影响人数1436人、资产19214万元,分别占全市总数的26.1%、29.5%。

其中一个岩溶塌陷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位于越城区坡塘-芳泉-南池,面积6.78平方千米,该区为湖沼积平原,覆盖型岩溶地带,下部基岩岩性主要为寒武系下统大陈岭组及震旦系上统灯影组灰岩,岩溶中发育,区域发育北东、北西向断层,南部芳泉一带为浅埋覆盖岩溶发育区,大强度抽取地下水易引发地面塌陷。

管理要求:加快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普查调查勘查工作,存量隐患应治尽治,新增隐患即查即治。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用途管制,严控区内工程活动强度,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配套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加密专业监测点和自动雨量站建设,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强化应急处置和救援系统建设,率先加强隐患风险双控管理。加强宣传教育、应急演练、防灾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救灾和互救能力。

对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控制岩溶水的开采,防止地面塌陷;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切实保护好地质环境;对区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村镇规划建设都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低易发区(C)。全市共划定地质灾害低易发区45个片区,面积共 4763.4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的 57.5%。主要分布在市域的中部及南部低山丘陵区,区内地质环境条件相对较好,但人口密度小,整体工程活动强度小。区内分布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459处,占全市总数的56.6%,风险影响人数2633人、29989万元,分别占全市总数的44.4%和42.1%。

其中一个岩溶塌陷地质灾害低易发区,位于越城区王家葑-下埠-瓜山南区,面积2.87平方千米,该区为洪积平原,覆盖型岩溶地带,下部基岩岩性主要为寒武系下统大陈岭组灰岩,岩溶弱发育,土层较薄,区域发育北东、北西向断层,大强度抽取地下水易引发地面塌陷。

管理要求:有序开展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普查调查勘查工作,存量隐患应治尽治,新增隐患即查即治。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用途管制,严控区内风险防范区及周边影响区域重大工程活动,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配套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警,实行隐患风险双控管理。加强宣传教育、防灾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能力和防灾意识。

对岩溶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控制岩溶水的开采,防止地面塌陷;规范人类工程活动,切实保护好地质环境;对区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村镇规划建设都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地面沉降易发区

对比绍兴市上一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面沉降已得到全面控制,沉降中心速率持续小于10毫米/年,全市地面沉降易发区划分和“十三五”规划保持一致。

中易发区(M)。共2个片区,面积 218平方千米,占全市陆域面积的2.6%,主要分布于绍虞平原北部地区(柯桥区北部、上虞区北部地区)及杭州湾南岸沿海一带。

管理要求:禁止地下水开采;加强地面沉降监测,做好预防工作,重点防范重大工程和城市新区、高层建筑物密集区等重点建设区工程性地面沉降。

低易发区(L)。共3个片区,面积 550.76 平方千米,占全市陆域面积 的 6.7%,主要分布于绍虞平原中部地区(柯桥区中部、越城区中北 部、上虞区中部地区)。

管理要求:控制地下水开采;开展地面沉降监测,做好预防工作,重点防范重大工程和城市新区、高层建筑物密集 区等重点建设区工程性地面沉降。

3.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

主要分布在绍虞平原、嵊新盆地、三界-章镇盆地、诸暨盆地以及曹娥江中下游河谷地带、新昌县玄武岩台地顶部地带,全市共划定地质灾害不易发区29个片区,面积共2175 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的26.2%。区内地势平坦,为绍兴市主要工程建设区,工程活动强度大,除平原区残丘及盆地垅岗地区局部引发小规模地质灾害外,其他地带未发现不良地质迹象。区内分布有风险防范区126处,占全市总数的15.6%,区内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1187人,占全市威胁人数的 21.6%,威胁资产14312万元,占全市威胁总资产的21.9%。

管理要求:做好预防工作,防止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区内重大建设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4.2科学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全面落实分责管理措施

全市确定上虞、诸暨、嵊州、新昌为重点防治县(市、区),确定越城区鉴湖街道等31个乡镇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乡镇,共划分4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片区,总面积2563.0平方千米,占全市总面积的31.0%,防治区内包含隐患点6个,风险防范区173个。

I-1越城鉴湖-柯桥漓渚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位于越城区鉴湖街道与柯桥区漓渚镇,面积 85.7 平方千米,占全市面积1.0%。该区属低山丘陵及平原边缘地区,地势起伏较小,包含地质灾害低易发区,现有风险防范区3处,占全市风险防范区的0.37%,无直接影响人数和资产。

防治重点: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排查巡查力度;优先安排搬迁或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重点防治矿山采空区塌陷和岩溶地面塌陷,加强S309规划省道鄞州至开化公路(绍兴蒿坝-漓渚段)、柯桥至诸暨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规划期区内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 2 处。

I-2上虞南部山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位于上虞区东南部山区,包括岭南乡、陈溪乡、下管镇,面积140.1平方千米,占市域总面积1.7%。为丘陵地貌,地势起伏较大,属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现有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13处,占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的1.6%,风险影响人数46人、资产435万元。

防治重点:加强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和排查巡查力度;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地质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加强绍兴市隐潭水库工程,美丽城镇建设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I-3中南部山区及嵊新玄武岩台地地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位于诸暨市东南部丘陵区、嵊州市崇仁-新昌回山镇玄武岩台地地区,面积2117.1平方千米,占市域总面积 25.6%。为玄武岩台地、断陷盆地及丘陵地貌,地势起伏较大,包含地质灾害高、中、低易发区,现有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162处,占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的20.0%,风险影响人数2088人、资产12473万元。

防治重点: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加强玄武岩台地滑坡监测技术研究。加强甬金公路扩容及复线,杭绍台高速公路、杭绍台铁路、金甬铁路、嵊州市等美丽城镇项目、乡村旅游等文旅项目,以及嵊州高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新昌奥体中心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地质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规划期区内实施地质灾害点专业监测1处,工程治理2处。

I-4诸暨西部山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位于诸暨市西部,面积379.2平方千米,包括次坞镇、应店街镇,占市域总面积4.5%。该区为低山丘陵地区,地势起伏较小,包含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及不易发区,现有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18处,占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的2.22%,受威胁人数74人,受威胁资产770万元。

防治重点:加强区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加强矿山采空区管理,积极开展废弃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示范工程建设。加强智慧高速改造工程、诸暨至义乌高速诸暨段、萧山至磐安公路(金浦桥至三江口大桥段)快速化改建工程、诸暨市白门至大路杨公路(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应店街互通连接线)建设工程、诸暨市美丽城镇建设、诸暨市陈蔡水库加固改造工程、诸暨市五泄景区提升改造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4.3科学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全面落实分类管理措施

根据丘陵山区斜坡、沟谷等地质灾害危险性和人口、财产分布情况,科学评价地质灾害风险程度,划分为极高、高、中、低四个级别,将中风险及以上级别的划定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全市初步划定风险防分区810处,其中重点风险防范区210处,区内受影响人数2524人,占全市受影响人数的46.4%,受威胁财产35151万元;一般风险防范区600处,区内受影响人数2694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3.6%,受影响财产29061万元。

管控措施:实施分区分类分级管理,重点防范区内原则上禁止新建农民住房,其它防范区内新建农民住房要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提前落实好防范措施。鼓励支持地质灾害风险重点防范区,主动采取以避让搬迁为主、工程治理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治理措施,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实行“一区一档、一区一码”,开展“风险码”试点,加强平时常态管理。根据实时降雨监测数据和降雨阈值,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风险提示单,根据预先划定和临灾实际确定的受威胁人员名单,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实现人员精准转移。

4.4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地形、地质、人类工程活动情况等,结合岩土体裂缝、塌方等变形迹象发生情况,将发生地质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可能性大的地点和地段,确定为地质灾害隐患点,按照危害程度分为特大、大、中和小四个级别。全市现存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其中大型1处、中型2处、小型9处,威胁人数为212人,威胁财产数为1115万元。

防治措施: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在县级政府领导下,部门、乡镇政府、基层自治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协作,落实防治措施。对12处存量隐患,近期实施工程治理4处,按规定核销2处;实施长期监测6处。对新增隐患,按照“即查即治”要求,科学采取避让搬迁、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及时消除隐患。

5 主要任务与重点项目

5.1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体系建设

5.1.1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早期识别

全面完成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深入开展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充分运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摄、物探、钻探和山地工程等手段,采用遥感调查、地面调查、测绘勘查、测试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遥感识别、重点地区高精度调查和地质灾害风险区划,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细化完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划定。

5.1.2强化地质灾害风险动态评估

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划定的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集镇、学校、医院、旅游景点、村庄等人口集聚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变化情况,落实防灾责任和防范措施,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

5.1.3完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网络

按照“群专结合、全面覆盖”的要求,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防范区等分类分级监测,提高监测覆盖面、精准度、时效性,建立覆盖重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和隐患点的自动化专业监测网络。统筹气象、水利等部门雨量监测站数据,加密山区雨量监测站布设。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纳基层治理入“四个平台”,强化网格化管理运行,明确网格事务和职责,加强设备配备和技术培训,切实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


专栏1 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1.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调查。以地质灾害风险识别和风险区划为重点,完成6个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31个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科学评价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编制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图,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

2.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动态识别。6县(市、区)每年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对于“十四五”期间通过高精度风险调查工作陆续查明的风险区,要及时动态更新,纳入风险管理,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变化情况。

3.开展地质灾害区域评估。开展5个区块地面沉降易发区调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成果更新,结合乡镇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步开展规划的区域评估。加强农民建房以及切坡建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4.开展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建设。大力研发和推广普适型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设备,加密山区雨量监测站布设,累计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120处,新建山区雨量监测站130个。

5.2地质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建设

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技术支撑两大能力建设,有效提升“防灾”的前瞻性和“减灾”的实效性。

5.2.1提升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水平

加强降雨阀值研究,构建基于气象、水文、地质灾害调查、普适性监测等多源数据的地质灾害风险预测模型,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单和风险区管控清单。

5.2.2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机制

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完善运行机制,及时修订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编制重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应急预案,健全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避险、灾后应急救援的综合应急体系。加强数字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码”应用,实现人员精准转移。严格执行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制度,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开展应急调查、会商和处置工作,有效防止险情灾情进一步扩大。

5.2.3提升地质灾害应急能力

加快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加强市级应急队伍建设;深化地质队员“驻县进乡”活动,加强市、县(市、区)两级地质灾害技术支撑队伍建设,提升风险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和应急救援协同能力,打造“15 分钟应急救援圈”。全面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山区群众应急避险能力。

专栏2 地质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工程

1.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完善市级和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系统,完成市本级和6个县级地质灾害风险等级预报系统升级;加强降雨阈值研究,建成基于多源数据驱动的市县乡一体化地质灾害风险实时预警系统,实现市级预报到乡、县级预警到村,村级落实到人。

2.强化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要求,配齐配强应急救援装备,强化培训和演练,切实提升地质灾害快速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保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落实技术支撑单位;通过自行配备或购买服务,配齐配强无人机、边坡雷达、三维激光扫描仪等应急调查装备,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保障能力。

5.3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5.3.1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

全面落实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措施。按照“即查即治”的要求,结合异地搬迁、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尊重群众意愿,加大扶持力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强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维护,确保工程有效发挥作用。

5.3.2开展区域性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治理

按照主动防灾、区域减灾、系统治理的思路,针对地质灾害易发、风险程度高的重点流域或区域,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合理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通过差异化综合整治手段,源头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提升区域地质灾害安全韧性。到2023年,完成新昌县南明街道班竹村官坑自然村泥石流区域性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治理项目,完成整村搬迁和搬迁后土地综合整治。

5.3.3持续做好滨海平原地面沉降防治

进一步加强区域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开展以城市为中心、沿海平原为重点的地下水动态监测,完善以水准测量为主、GNSS测量和分层标组相结合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运用 InSAR 等新型监测技术,进一步加强区域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监测。继续做好禁止开采地下水地区的地下水禁限采工作,加强对基坑降排水、地下空间开挖、大面积堆载等工程施工作业的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工程性地面沉降的发生。

专栏3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建设工程

1.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综合管理。按照“即查即治”的要求,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实施7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开展1处区域性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整治,源头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提升区域地质灾害安全韧性。

2.持续强化滨海平原地面沉降综合防治。新增水准监测线路200千米,累计建成地下水动态监测井26个,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

5.4地质灾害数字管理体系建设

5.4.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数字赋能

按照“一图、一库、一箱、多场景”的整体架构,聚焦数据采集管理、模型算法集成、应用场景建设,全面升级地质灾害“整体智治”数字化平台,进一步完善信息集成、智能分析、风险研判、决策支持和应急响应等功能,为全天候、全区域、全方位、全过程管控地质灾害风险提供智能化支持。

5.4.2开展地质灾害智控中心建设

依托地质灾害“整体智治”数字化平台,应用视联网、5G 移动通讯等技术,按照指挥调度中心、数据存储中心、值班控制中心和会商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和移动互联系统等模式,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智控中心建设,实现与省自然资源厅、市级有关部门、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驻县进乡”技术队伍、群测群防网格员之间的实时信息交互、形势研判、应急会商、指挥调度。

5.4.3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

强化数字化转型先发优势,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遵循“责权明确、统建共享、全程管控、标准统一”的原则,严格落实全省地质灾害“风险码”管理规定、“地灾智防”APP 应用与管理规定以及浙江省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人员转移标准等要求,建立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阈值评估调整制度,全面提升地质灾害“双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专栏4  地质灾害数字管理体系建设工程

1.开展地质灾害数字化平台建设。依托省级地质灾害“整体智治”数字化平台建设,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云计算技术,聚焦数据采集管理、应用场景建设,实现数据互联互通,为科学防控地质灾害风险提供智能化支持。

2.开展地质灾害智控中心建设。依托省级地质灾害智控中心建设,打造市级指挥调度中心、数据存储中心、值班控制中心和会商系统、应急指挥系统和移动互联系统,实现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和科学决策辅助,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整体智治”水平。

5.5地质灾害创新平台体系建设

依托自然资源部新昌滑坡灾害监测基地,加强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应用研究,持续提升玄武岩台地滑坡科学研究与科普水平,打造滑坡监测预警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重要平台。利用绍兴市不动产全生命周期“一码管地”平台,开发地质灾害“一码智防"特色应用场景,以码关联的数智手段加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专栏5 地质灾害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工程

1.加强地质灾害野外观测研究站建设。以玄武岩台地滑坡科学研究为重点,加强基地核心区基础设施、硬件设施建设,提升基地科研水平;依托基地,在外围加强科普场馆和科普基地建设;加强与高校、研发中心合作,打造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学普及重要平台,为建设浙江省地质灾害野外观测研究站做好表率。

2.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码“一码智防”试点。将地质灾害风险码与“一码管地”相结合,初步覆盖范围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实现扫码可以查询风险防范区信息、群测群防信息、监测预警等信息;并逐步扩展覆盖范围,增加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地质灾害风险互动管控、地质灾害风险区动态管理、地质灾害防治能力评价等功能,实现“一码智防”。

5.6地质灾害人才队伍体系建设

5.6.1优化地质灾害防治人才队伍体系

加强基层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完善专业培训机制,提高基层管理服务能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中青年技术骨干培养力度,提高技术支撑保障能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智库建设,加大支持力度,造就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加强全市专业队伍和技术人员统筹管理,打造一支与地质灾害风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队伍。

5.6.2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文化建设

进一步挖掘新时代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文化思想和精神内涵,开展绍兴市“五个一”地质灾害科普工程建设,建立一个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载体,制作一套包括微课程等地质灾害防治宣传产品、开发一批面向不同人群的地质灾害科普教程、培养一批地质灾害科普师资人才,实施一项地质灾害标志系统设计建设工程,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专栏6  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文化建设工程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教育。编制具有绍兴特色的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画、读物、视频等视觉产品,开发地质灾害科普教程,培养一批地质灾害科普师资人才,实现微课堂线上服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公益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

6 规划保障措施

6.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沟通,制定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和落实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2加强资金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要筹措落实资金,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资金保障水平和投入效率。市财政局要做好市本级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等资金保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统筹保障避让搬迁所需用地指标。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浙江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支持。

6.3加强监督考核

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强形势分析,动态评估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的考核,结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年度考核,加强进度通报,落实工作督导评价。

6.4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公益活动,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7 附则

本规划由文本、附表、附图组成。

实施时限2021-2025年。

本规划由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附表.doc

绍兴市重点工程部署图.pdf

绍兴市风险防范区.pdf

绍兴市防治区.pdf

绍兴市地质灾害易发区.pdf

信息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