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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22M/2021-2007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 成文日期: 2021-03-16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文字号: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16 14:2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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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对照《2020年绍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要求,坚持法治引领、依法行政,围绕中心工作积极进取、主动作为,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强法治责任落实。印发《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并将职责履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情况。二是依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最多80天”改革,“最多80天”实现率达100%。在全市范围推广应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全力推动申报、审批、出件、市县全覆盖4个100%。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积极开展全市清理工作,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落实省“五减”工作要求,牵头出台《大力实施减税减费减租减息减支共克时艰行动方案》,做好减费降负工作。三是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权力事项清单,并将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一并公布。四是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结合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对现行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含有的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进行定期自查清理并执行报告制度,已对《绍兴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2.完善重大决策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继续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绍兴市发改委《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认真做好重大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做好《绍兴市亚运城市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政策文件社会稳评工作,确保行政决策科学、透明、规范。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点金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保证法律顾问在地方立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合同签订和信访、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出台《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加强门户网站、公众微信号等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建立信息采集、发布和系统维护更新等管理机制。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报备、公布等各项工作制度,尤其注重把合法性审查作为规范性文件出台的重要步骤,建立起政策法规“规划—制定—审查—决策—颁布—解读—执行—评估—反思”的完整流程,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抓好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及时对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同时,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积极应用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绍兴市市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实施细则》已经通过系统备案。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互联网+监管”,细化行政执法流程和环节,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逐步推进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其他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订和适用。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处罚与教育结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手段。二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依托浙江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企业投资项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随机对全市14个企业投资项目开展实地检查。同时,继续做好粮食、油气管道、能源监察等监管工作。三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5.持续加强学法普法工作。一是加大学法力度。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落实领导干部、机关干部、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增强领导和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2020年重点学习了《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鼓励公务员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和考试,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同时根据司法局要求及时完善执法人员信息。2020年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15件,依法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9件。二是普及法治观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完善委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七五”普法规划,重点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2020年度新提拔干部宪法宣誓活动。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依托市发改委门户网站、“绍兴发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开展网络普法宣传;加强委法治建设信息宣传报送,进一步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

总体来讲,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有效,干部职工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但对照高标准高要求,仍存在部分问题,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待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等,这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和提高。

二、2021年工作思路

对照新一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重点做好以下8方面工作:一是印发《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好重大政策文件社会稳评工作,确保行政决策科学、透明、规范。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四是依法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重点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最多80天”改革,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贯彻实施工作。五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要求用好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六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互联网+监管”,细化行政执法流程和环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七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八是加强学法普法,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法治建设。




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