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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61C/2021-20097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1-03-19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文字号:

绍兴市审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19 10:53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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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绍兴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绍兴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2020年绍兴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为统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关于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特别是在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中取得“4优1表彰”的高质量“满堂红”,另有越城区审计局实施的专项调查项目获得审计署优秀项目,创造了我市近年来项目评优中的历史最佳成绩,得到市委市政府多位领导的批示肯定。

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1. 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大局及上级审计机关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定位,谋划依法审计工作。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并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定《绍兴市审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及普法教育工作要点》并进行任务分解

2.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班等为主要载体,有效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能力。领导干部全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参考人员成绩合格率100%。组织审计机关全体人员集中收看审计署举办的审计大讲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聆听民法典起草组专家的深入解读和全面阐述,深刻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和时代价值,坚持把学习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审计干部教育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切实增强践行民法典精神、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3.提升单位工作人员法治能力建设。坚持党内法规学习与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常规性学法与年度整训相结合,审计法律法规学习与各类业务培训相结合,专项法律法规学习与审计项目实施相结合,有效提升审计干部队伍的法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充分利用“审计大讲堂”、全市审计机关集中整训、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轮训等平台,加大对审计人员的制度教育力度,强化制度意识,增强制度执行力。全体公务员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100%,参考人员成绩合格率100%。加强行政执法证管理,落实执行审计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证持有率为90%

4.加强部门法治机构履职及能力建设。依据三定方案,由法规和审理处负责法治工作,包括负责制定有关审计业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依法行政相关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负责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目前法规和审理处共有专职人员3人,处室全体干部以实际行动践行“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总要求,以党建促审计、以党务强业务,坚持质量立审、守正创新,深化推进审计业务标准化建设,护航审计事业行稳致远,2020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机关党员先锋岗”,处室所在人员先后被授予改革先锋标兵”“市级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

5.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立足审计职能特点和工作优势,结合开展“三服务”活动,组织实施“促进‘两个担当’、助推发展大局”走访调研,由班子成员分别带队,面向各区、县(市)、市级重点部门及平台公司常态化开展审计特色“三服务”,从审计专业视角深入摸排企业、群众、基层干部反映强烈、迫切希望解决的共性、深层次、老大难等问题,并从践行容错免责、鼓励担当作为、推动平稳发展的角度为部门、群众“挑担子”“谋良策”。2020年,派出审计业务骨干为全市公务接待培训班及市城投、交投集团等单位推进有关工程建设提供业务专题辅导。

6.落实审计普法责任制。结合审计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带有一定普遍性问题,创新推出《审计提醒您》,总结梳理近年来审计机关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宏观决策、内控制度、工程管理等多个领域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以“一事一提醒”的形式面向区、县(市)、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及一定范围领导干部不定期送阅,通过“面”上的善意提醒,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结合审计业务,在被审计单位宣讲审计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被审计单位了解审计法律法规,重视和配合审计工作,增强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律素质和自觉性,扩大审计工作的影响力。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7.做好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落实《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和《绍兴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就《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建议表》和市审计局出台的相关文件,逐项进行对照,开展研究梳理,《绍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市政府令第97号)部分内容需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做相应的修订,以适应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已上报市政府建议清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8.积极开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绍兴市审计局党组会议制度》《绍兴市审计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绍兴市审计局局务会议制度》等制度,在制定项目计划时,积极征求“两代表、一委员”的建议意见,在开展审计过程中,落实《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绍兴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落实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效能,确保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权力等行为规范有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9.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坚持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风险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严控审计法律风险,为此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聘请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严洪祥律师为市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审计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疑难信访事项、规范性文件起草修改、推进依法审计中的积极作用。2020年,向省司法厅提交设立公职律师的申请获批,局机关1名同志取得公职律师资格。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履行《浙江省审计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审核机构和相关制度,由市局法规和审理处负责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配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审核力量,编制完善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审核范围、内容、流程、责任等相关制度,推进法制审核规范化落实。

11.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审计法》赋予的审计职责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审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理、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创新开展审计项目“清单化管理”工作,以落实审计项目现场管理清单、审计发现案件线索清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清单、审计项目成果汇总清单等四张“清单”为主要内容,突出审计项目审前、审中、审后的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1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优化审计结果公告流程,加大审前公告及审计结果在审计专网等公众媒体的公告力度,推动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告,及时接受公众监督,使审计执法更透明。2020年绍兴全市审计机关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21篇,市局推动被审计单位出具审计整改结果公告43篇,经济责任项目审前公告率达100%。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部署,及时调整公告行政执法主体。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3.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按照省厅《浙江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审计机关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江省审计厅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办法》的规定,开展全市审计执法质量检查工作,成立由市局总审计师任组长,法规处全体干部、县级审计机关法规业务骨干为组员的执法检查组,在各区、县(市)局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共抽查审计项目档案24个,对3个区、县(市)局审计局2019年度出具的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规范性进行了审核,全面检查了区、县(市)局审计局围绕法律法规及省厅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审计质量管理制度情况、审计项目质量情况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14.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紧扣上级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双重管理”机关要有“双重满意”业绩为总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围绕审计工作主责主业、围绕干部群众关注关切,对标“三个立”总要求,坚持“治已病、防未病”价值导向,更好地将审计监督纳入整个监督体系之中。2020年,绍兴审计机关认真履行职能,全市完成审计项目165个,出具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285篇,查出违规金额4.65亿元。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事项84件,移送处理人员61人,提出审计建议560条。审计促进增收节支56580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1055万元,审计后挽回损失670万元。

15.强化部门间协作机制。强化与纪委监委、组织、巡视巡察、公安等机关的工作协作联动,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移送处理。联合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分别出台《关于建立巡审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与审计协作配合推进审计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两项监督有机融合、有效配合,并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审计公安警务联络室,进一步放大监督效应、提升监督效能。联合市政府督查室、纪委、组织部、国资委、财政等单位,分别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审计发现问题较多、问题整改不力等项目所涉单位开展联合督查,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提升审计整改实效。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6. 严把审计质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0年度未有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和信访案件发生。根据审计职责,未涉及行政调解案件。改革审计业务会议制度,从改变会议召开方式、参加人员、内容流程等入手强化会议质量管控,确保审计发现问题责任界定的恰当性、同类问题定责的一致性,严把审计结果文书质量关,为防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构建制度屏障。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2020年绍兴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审计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水平与能力还有待提升。二是基层审计机关法治人员配备不足,法治工作基础较为薄弱。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形式不够灵活多样。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打造审计特色“三服务”品牌。将深化“三服务”作为助力企业发展、展现担当作为的重要平台,深度打造“促进‘两个担当’、助推发展大局”审计特色“三服务”品牌,在全面总结前期专题调研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调研成果,统筹规划调研对象和方案,常态化落实走访、调研、帮扶一系列工作举措。

(二)打造审计“九项标准”有效衔接的闭环机制。围绕审计业务“九项标准”,推出一批创新革新、全省领先、富有成效的工作举措,致力于将“九项标准”打通形成一套有效衔接、相互促进的闭环机制,明确并规范审计计划、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检查、审计质量控制等六个阶段关键节点的标准化流程,相应落实一批配套工作举措。

(三)发挥审计法治作用,服务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严格按照法定的审计权限和审计程序实施审计,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内;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合力提升依法审计能力,以高水平审计法治服务推动审计高质量发展。

 

绍兴市审计局

2021年3月17日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